182.法院门口的插曲(第2/2页)影视世界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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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屁!我堕不堕落关你什么事?你凭什么管我?!我有人权,我有完支配自己的权利!我就堕落你管的着吗?!

    我和我的老师是真爱!难道和他在一起就叫堕落吗?!你们这是强词夺理!我抗议!”

    可惜女孩就算听到张伟的话,也似乎一点都没有听进去,依旧在大喊大闹着。

    果然叛逆期的孩,不管什么都听不进去,坚持认为自己永远是对的。

    可惜没什么用,没过几分钟,她家长就开车赶过来了,连拖带拽的把这个女孩给架了回去。

    估计要是个男孩,回去少不了一顿皮鞭炒肉,不过女孩子家长估计也舍不得打。

    唉,世道真的是变的来奇怪了。

    邹雨看着被家长拖回去的孩子叹了一口气,有些无奈的:“现在的孩子也太早熟了吧?我像她这么大的时候,根什么都不懂。更别话嚷嚷着什么真爱了。

    她们这个年纪真的能懂得什么叫做真爱吗?大概也就是从家长那边缺失了感情,在另一个地得到弥补,却以为是爱情。”

    “切,我活了二十多年我都不知道什么叫做真爱。

    而且大环境嘛,孩子从接触的西来多,同时也杂,所以变得早熟。

    而大部分家长都要忙于工作,工作的压力有时候让他们顾不上自己的孩子,孩子缺少家长的陪伴,导致了家庭教育的缺失。

    有的时候家庭的教育永远比校重要……可惜有的家长在自己教育失败的时候就要想办法推脱,又导致了杨教授那一群人看到了商机。”

    张伟不免摇了摇头道,很多家长忙于工作,没有办法照顾好孩子,导致了家庭教育的缺失。

    然后身为家长的尊严就让他们没有办法承认是自己的失败,所以就要找一个西来当做替罪羊。

    十年前是漫画,现在是游戏,未来又会是什么?

    但是对于孩子,不,应该对于一个人来,自由永远是相对的,自己的自由是在不伤害到别人的情况下。

    有的人看不起圣母,可是大家麻烦分析圣母和圣母婊的区别。

    很多人根就没有伤害到任何人,就在默默的做好事,做志愿者,他们付出了自己的时间,金钱无偿的为别人奉献。

    难道这样的人也应该被骂吗?被骂的不是应该是那些叫别人无私奉献的圣母婊吗?伤害别人利益去奉献了那些人吗?

    之所以要管束人们的自由,就是为了不让个人的自由影响到别人。

    当然了,关于这条法律也有例外,比如刑法第13条的但书条款,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

    比如青梅竹马的辩护理由,一个15岁的男孩和一个13岁的女孩谈恋爱,然后两个人在你侬我侬的情况下自愿发生的关系。

    大家认为对这两个孩有没有必要处理?

    没有必要,虽然15岁的孩子在理论上已经要对强奸承担刑事责任。

    这里面的立法意是什么?

    就像邹雨的,为什么法律要规定和不满14岁的幼女发生关系一律按强奸论处?

    的的确确是限制了她们的自由,因为如果自由不限制的话,就会导致强者对弱者的剥削。

    社会上就算已知曝光出来的那些变态金鱼佬还少吗?所以才需要保护孩。

    但是一个15岁的男生和一个13岁的女生谈恋爱,男生有没有利用女生的无知?

    嗯,理论上来女生都比男生早熟……

    所以这个是唯一一个例外,被认为是情节显著轻微,不认为是犯罪。

    除了这个以外法律上面还有一种叫做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比如大家最熟悉的冰冰案。

    逃税漏税那么多,明显是触犯法律了,为什么没有把她抓起来呢?

    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他也不是犯罪,而不是定罪免刑。

    在我国刑法当中只有两个地使用了,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一种是属人管辖,如果三年以下的可以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然后另一个就是刚才的冰冰案,她所适用的条款叫做逃税初犯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所以最后没有抓她,只是让她把税款给补缴了,把滞纳金给交了,因为这是她第一次被抓获。

    当然了,如果她以后还有这个胆子,呵……

    周慕云看着张伟有些奇怪的问:“你什么时候口才变得这么好了?”

    “切,我口才一直这么好,再了,干我们这行的口才不好,能混的下去吗?

    对了,我刚才也算是帮了你的忙,对吧?”张伟听到这话嘿嘿笑道,看他这个表情明显就是在打什么坏主意。

    周慕云听到这话,眼皮跳了跳,总感觉张伟没打什么好主意:“嗯……你想干什么?”

    “嘿嘿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