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索礼(第2/2页)一世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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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黎笑笑便打断了她:“三姐若是舍得,我自个儿挑一样如何?”

    叶与黎笑笑简直是高山流水遇知音,立马开心地附和道:“那样最好了,省的三姐还要费心去想,黎姐还不喜欢。”

    穆典可插不上话,低了头算默认。

    黎笑笑顺手拿起矮几上的一书,打开书页,从里面取出一片竹制的书签来。

    书签薄薄一片,镂成缠花式样,颇为巧。隐约可嗅见竹香。

    黎笑笑笑道:“这枚书签做得别致,我厚着脸皮向三姐讨要,不知道三姐肯不肯给?”

    穆典可正要开口,就听叶十分骄傲地道:“那当然了,这书签可是我家三姐自己做的。”

    黎笑笑眼睛一亮:“三姐还会做书签?”

    穆典可被黎笑笑的反应弄得有些不好意思,神情微赧道:“闲来无事,做着好玩。”

    她做书签绝对不是为了好玩。是双手泡过药水之后,新生出来的手太过完美无瑕疵,她才会日日拿块砂布在手,磨竹片,刻书签。前前后后磨了上百片竹子,才将一双手磨得稍微粗糙了些,不再那么引人注目。

    黎笑笑笑道:“既是三姐自己做的,我就不客气了。千金不抵情意价嘛,还有什么西能比这份礼物更贵重,更实在的?”

    叶连连点头,心想黎姐真是个重情重义的实在人,出来的话也那么有道理。

    穆典可还能什么?

    黎笑笑一直坐到天色昏了才起身离去。

    她少时经常随常千佛和黎安安几个在外游历,短则三两月,长则一年半载。走南闯北,去过的地多了,见过的新鲜事就多。

    黎笑笑又是个极擅表达的人。起故事来绘声绘色,手脚并用,配以生动的表情,当真是纷呈,引人入胜。

    叶听得眼睛都不眨一下。

    不知不觉就黄昏。

    黎笑笑起身告辞,言语里颇有开导穆典可之意:“今天在柳家发生的事,我听我爹大概了下。三姐既平安,就当是被狗咬了一口,不必放在心上。”

    叶连声附和:“对对对,黎姐得对。柳心原就是一条狗,一条大恶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