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三十七章对比(第1/2页)见习大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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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时候呢,弗兰克点点头:“没有错这个事情呢,应该是很多人都知道,但是真正的能够克制住自己的却不多。这个时候呢,劳弗兰克林跟着就,还有一点呢,就是尽量少用自己的心情,是大的公司,是这样子。

    因为呢,有些时候呢,自己的亲戚朋友什么的,如果进入自己的公司那不好管理也是对不对,你把他们给招进来也好,这算是那个人情了,但是如果有一天他犯错误了,你把他给开除了,那就对你怀恨在心啊,所以呢,这个事情呢,还是比较的谨慎的。

    认人为亲,这是做生意的大机会,当然了,如果是个摊子饭店什么的,加上厨师服务员,营业员总共就三五个人这样子的那就无所谓了,但是呢,是大公司正规的公司的话那就不能够任人为亲了,谁有事谁上,这才是管理一个公司必须要做到的要求。

    当然了,这些是我的经验之谈,你们自己琢磨就是了,我这个失败者其实对你们的前途呢指点有限,顶多也就是一下自己这些的人生经历而已。”

    可以呢,老弗兰克这家伙的这些话呢,其实都算是经验之谈了,就算不一定能够用得上,但是呢,听一听总是没有错的。

    对你们自己的人生不一定有好处,但是也绝对不会对你们有害处的。

    老富兰克林:“行了,没有想到今天还能够赚5块钱呢,得了你们自己玩儿吧,对了给你们一个忠告,只要太阳落山的话就尽量的不要进来知道吗?

    如果想要进来的话白天今年这行,如果有弗兰克这个老家伙领着的话,那白天今年其实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走了走了,你们自己玩儿吧。”

    老富兰克林呢,其实也算是比较无奈的,他自己并没有怎么特别好的办法呀,人生不过如此,老夫兰格林觉得自己算是尝尽了人生的苦难了,如果呢现在还好啦,你不至于过不去,虽然在平民区,但是呢,也不是家里穷得揭不开锅,而且今天还能够捞到5块钱,这确实是值得的事情,而且自己不过过去两句话,那更没有什么大的问题了。

    富兰克林确实是十分的洒脱的,看淡了生活的那种,这个家伙虽然是贫民窟的,但是人家是有事的人啊,有事指的是有技术。

    华夏有一句老话,艺多不压身就是如此。

    这个事情呢,其实是没有神么大不了的,反正就是老富兰克林这个家伙就算是不在纽约,在美国的任何的一个城市至少能够保证自己饿不死,虽然不一定鞥能发财,但是能保证自己饿不死。

    因为他有手艺啊,会做皮鞋,修皮鞋。

    虽然现在工业流水线作业的皮鞋是来多了,但是在这样子的一个时候,其实有时候来讲,还是有些人热衷手工皮鞋的,是手工皮鞋的死忠粉丝。

    所以老富兰克林是饿不死的那种,也不会去做乞丐,就算是在贫民窟,他也是一样的活的比较的洒脱。

    弗兰克也是看着这个比较潇洒的背影,然后才:“老富兰克林这家伙已经算是我们这个贫民窟里面比较的好的了,晚景算是比较不错的了,晚景比他更凄凉的还有的是。

    这个老家伙有事,所以混的比较好,至少相对贫民窟来讲,他算是混的比较好了。

    下面来的这个呢,那就算是混的最差的一个了,就他跟着我去要饭啦,这个是真正的差点跟我去要饭呀。”

    话之间一个红头发的老年人呢,提着酒瓶走了过来,走路的时候还有一些晃晃悠悠的。

    李雷呢,马上就:“弗兰克先生这个是不是你找的那个老琼斯呢?如果真的是这个人的话,好家伙,看样子还没有酒醒,那这个时候能够有什么好消息吗?好像不一定,这个时候呢,就算是李雷也是表示一定的怀疑。

    弗兰克马上就保证:“呃,大家放心我那把他给找出来肯定是有自己的理由的,我刚才了他算是我们这个区里面混的最不好的一个了,你想你想啊你们见过对你最好的,那那这个时候见一见混的最不好的,这个应该没有问题吧,对不对?

    这样的话,一个是最好一个最不好,有个强烈的对比有助于你们做出自己的判断,所以呢,我才把老琼斯给找回来的,这家伙呢,脾气可是不怎么样好,但是呢,有事呀,所以,这也不能够把它给忘记了。

    他算是一个比较有事的人,但是呢,能不能认识他,就看他今天是不是喝得酩酊大醉了。

    你可以是命运的安排,大家可以听听他的故事。反正呢,钱已经给了,这个时候人还来了,那这样的一个情况下,那你不让人家讲了,反正人家不会费钱,这一点呢是非常肯定的。”

    这玩意原来还是要看运气啊,这5块钱花的可能有点冤了。看着老琼斯这家伙呢,晃晃悠悠的,那反正是不会是特别清醒的那种,至于喝高到什么程度,还能不能回答问题,这个没有人敢保证,其实就是弗兰克他都不敢保证,老琼斯是不是真的喝高了。

    好在呢,这个时候老琼斯走过来,看了一年第一眼就看到了弗兰克了,当然了,这里面都是考察团的人,包括李磊那都是华夏人呀,只有弗兰克这一个人算是美国人。

    当然老琼斯就能够看清楚了,就像我们看外国人基上都是脸萌一样,外国人其实看我们的话,那也是比较脸盲的那种的,也不是研究能够认出来,除非这个人呢非常有特点。

    比如赫,比如憨豆先生等等。

    反正呢,老琼斯是第一眼看到了弗兰克,倒也是能够认出来自己的老朋友走过去。

    他仔细看了有七八秒,然后才:“原来是你这个老西呀,那家伙来找我,唉,对谁来找我的刚才我忘记了,是你在这儿,让我过来还给钱了,啊,对,给钱了,啥事儿?你这老家伙吧。”

    李磊在一旁有些无奈的:“弗兰克先生,这一下你看情况,这个就算是没有喝醉,那肯定也是喝了不少呀,老先生,你贵庚啊?”

    当然了,这些话都是用英语出来的,老琼斯当然能够听得明白,他看了李雷一眼,然后才:“弗兰克,这是谁呀?你秘书吗?你不是破产了吗?你为什么又找了一秘书呢?还是一个华夏人好像是,你不会就狗屎运中奖了吧,不然怎么会那么大呢。”

    毕竟是老朋友了,互相揭短儿起来那也是一点不留情啊,老琼斯喝的有些晕,晕乎乎的,确实有些辨不清向之类的感觉。

    弗兰克有些无奈的:“这个,大家别看我,刚才我也是了对不对,这家伙呢,他是不是真的能够清醒我也不敢保证。不过呢,他这种人呢经常喝醉,这样的一个程度呢,不影响他回答问题,有什么你可以问他,他这个人呢算是怎么样呢。

    他的人生算是彻头彻尾的悲剧,弗兰克林那家伙呢,至少还能够成功过。曾经有强过,但是呢,老穷是这家伙,从时候到现在就没有富裕过,这个让人非常的无奈呀。

    所以呢,他一直是贫民窟里面的居民,从来没有搬出去过,弗兰克和我呢,至少也搬出去过,对不对?

    其实很多贫民窟里面的居民呢,都有搬出去过的经历,但是很多一部分呢,就是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重新又搬回来了,也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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