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二五章 地下(三)(第2/2页)迟到魔王的奶爸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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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博尔拦着,她恐怕就要跟着我上车了就算马车启动,她还是坚持跟了一段,不过博尔也跟在她身后,应该不会出什么危险。

    实话,如果有可能,我也不想趟这次浑水

    可是没办法,城主大人下了死命令,将城中的诸多好手召集起来,替他去渊域寻找一种特殊的草药哦,这原应该是个秘密,不过我写在这里,应该也不会有人看到。

    渊域的危险大家都知道,它就像一张饕餮大口,将所有试图从中挖掘利益的投机者吞的连骨头都不剩,即使只是在渊域边缘探索,也是一件极其危险的事情。

    好吧,我得承认,其实参与这次探险的最重要原因,还是城主许诺的报酬,他竟然答应这里被用某种记号笔划去

    天哪,不管别人被许下了怎样的承诺,总之这份报酬是我无法拒绝的。

    过了前面的弯,离城主府就已经不远了,估计那里已经有聚集了不少人,我得收拾一下了,暂且写到结束吧。

    “唔”

    读完第一篇笔记,皮尔沉吟片刻,稍稍进行了总结:“如果没记错,琼斯历六九五距今应该有三十年了,而这个叫韦恩的男人,当时应该在四十到五十岁之间,自身是位杰出的魔法师,受到当地城主号召,许以报酬,才加入了探索渊域的讨伐队。”

    “你怎么知道他是魔法师?”索菲娅提出疑问。

    “这个只是可能性比较高,我也不能完确定。”皮尔解释道:“通常情况下,组织进入渊域的探索队,成员实力都不会太低。

    而韦恩在介绍那个名为科麦斯的剑士时,是用气息作为判断,如果他是一名剑士,且两人的实力都不错,就算之前互相之间没见过面,至少也应该听过对的姓名”

    “这是什么意思?”机甲侧了侧脑袋,摆出一副不解的样子。

    “魔法师和剑士的圈子不同,通常来讲,剑士与剑士相熟,魔法师与魔法师相熟,而他们又是同一个城镇的,互相不认识,便有很大可能是圈子不同。”

    顿了顿,皮尔补充道:“以次类推,瓦尔纳应该是跟韦恩相熟的魔法师,而韦恩的身份也正如他自己所,只是一个的贵族,城主所许下的报酬,多半是诸如分封加爵之类的承诺。”

    大贵族拥有将土地分封给领内贵族的权力,这一点无论是利亚还是库曼都通用。

    “第一篇能够获取的内容差不多就这些了。”

    着,皮尔翻开了第二页。

    七月三十日。

    经过近两天的跋涉,我们这支总计二十一人的队伍,在穿过十几个城镇、横跨两座森林之后,终于在黎明时分顺利抵达了凯德尼尔。

    原这个时间,凯德尼尔仍处于夜禁状态,不过城主大人似乎在城内有关系,没过多久,位于城的侧门便静悄悄落下。

    听接头的护卫所,私自接近渊域非常危险,那些“守墓人”才不会在意你的身份,即便是琼斯陛下亲派的卫队,如果没有官通擅闯,一样会受到无差别攻击。

    所以我们必须在城里等一段时间,那些守墓人偶尔会进城采购,那时候我们就可以混入商队,借机进入森林。

    虽然这个计划听上去也不是十分保险,不过眼下我们似乎也别无选择。

    在写下这篇日记之前,我已经睡了整整一个上午,为了避免引起官队伍的注意,队长下达了“行动之前严禁离开庭院”的命令,所以现在我也只能坐在桌前喝着茶水打发时间。

    趁着这点功夫,姑且写写队伍中几个有趣的家伙,就权当解闷了。

    首先要的,便是咱们这支队伍的队长,人送凶号“血雨屠夫”的麦克斯韦。

    其实在得知由这位远近闻名声名狼藉的雇佣兵头子担任队长时,不光是我,瓦尔纳、科麦斯这几个,脸色明显也都变了。

    关于“血雨屠夫”的名字,甚至经常出现在家长吓唬顽劣孩子的故事中,在这里我也懒得复述那些传闻了。

    总之,在我印象中的麦克斯韦,是个脸上爬满疤痕、五大三粗且脾气暴戾的恶徒,谁知道在真正接触以后,我才发现自己大错特错。

    在这里,我不得不称赞一句城主的眼光,麦克斯韦绝对是能够担起队长一职的合适人选。

    与传闻截然不同,麦克斯韦人与“粗壮”这种形容完擦不上边,他身高不足一米七,脸色有些苍白,看上去没什么力气,站在体型健硕的库阿尔身边,简直就像一个“朋友”。

    真相与传闻落差如此之大,确实很容易很容易让人产生一种类似“不过如此”的情绪。

    结果队伍中的某个白痴,就做了一个极为愚蠢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