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我来当官了(第1/2页)夜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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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小天带着一家三口来到山下一家小吃店,李云聪和另一个衙役尾随其后。

    掌柜的正在训斥一个伙计:“做事要勤快,没客人的时候把桌面擦一擦,板凳摆一摆,地面及时洒扫。看见客人酒菜少了及时问一句,你动动嘴儿,可能就多卖一坛酒、多炒几碟菜。

    跟客人说话嘴巴要甜一点儿,你一个穷苦力,叫人一声大爷,也短不了你什么。对了,你会说苗话彝话本地土话吧?昨儿有个笨蛋,就只会一口京腔官话,还想来我店里当伙计……”

    叶小天急忙一转身:“这家瞧着不太干净,走,咱们去那家。”

    掌柜的听了马上指着那个新来的伙计道:“你瞧,让客人厌了不是。赶紧擦桌子!”

    训斥完伙计,那掌柜的快步追出门,叶小天已大步流星走到另一家小吃店门口。这家店的老掌柜穿一套深青色粗布短褐,系一顶青头巾,肩膀上搭一条汗巾,佝偻着腰杆儿,满脸谦卑的向他招呼着。刚追上来的掌柜悻悻地走了回去。

    叶小天对那掌柜道:“三份早点。”

    那掌柜的忙不迭应了,赶去厨下吩咐。

    李云聪眉头一皱,自语道:“他哪来的钱,是作奸犯科了,还是之前藏在身上的。”

    旁边那衙差道:“吏典,依我看,必是他偷来的。若他昨日有钱,何必一家人挨饿?”

    “偷来的?”李云聪眼神一亮,转眼向街上打量起来。

    街上行人不少,有两个年轻男子在街上走的很慢,一双眼睛不时逡巡左右,看见某人穿着华丽或是购物阔绰,他们就会不动声色地靠拢过去。此时,他们正跟在一个身穿铜钱纹员外袍的中年人身后。

    李云聪眼睛一亮,马上迎过去,拱手道:“洪员外,早啊。”

    “啊!李先生早。”

    那位洪员外正数着念珠,一见李云聪,连忙笑容可掬地还礼。两人站住,说笑几句,旁边忽有一个僧人托钵而过,洪员外赶紧摸出些钱来,毕恭毕敬地放进那僧人钵内,双手合什,连称“阿弥陀佛”。

    李云聪笑道:“员外向佛之心真是虔诚啊。”

    洪员外执礼甚恭地目送那僧人远去,这才对李云聪笑道:“前川寺的惠能大师说洪某有慧根,是修佛的好根苗呢。可惜洪某家里还有一个不成器的儿子,怎么时候他能立业成家,洪某便可以放心出家了。”

    李云聪忙道:“嗳,儿子成家立业,洪员外还该等着抱孙子,以享天伦之乐嘛。现在做个居士,一样可以修炼佛性,又何必定要出家呢。”

    尾随在洪员外身后的两个年轻人见李吏典和洪员外说话,眉头微微一皱,逡巡着便想走开,李云聪和洪员外又搭讪几句,拱手道别。随即追上那两个年轻人,冷喝道:“你们两个好大的胆子,洪百川是本县有名的大善人,你们也敢打他的主意。”

    两个年青人连忙陪笑打躬:“李老爷您宽宏,小的有眼无珠,再也不敢了。”

    李云聪寒着脸道:“少废话!现有一桩事情交给你们去办。办好了还则罢了,办不好,把你们抓进衙门打板子。”

    两个偷儿连忙道:“是是是,李老爷您吩咐。”

    李云聪往叶小天他们所在的店里呶了呶嘴儿,道:“店里坐的那一家人,看到了么?”

    两个偷儿瞧了一眼,道:“看到了,李老爷您是想……”

    李云聪道:“你们去,把他们身上的钱偷光,若是还剩下一文,以后你们就不用在葫县混了!”

    “啊?”

    两个偷儿万万没想到这位县衙胥吏居然是让他们去偷东西,两人对视一眼,小心翼翼地道:“李老爷,真的要偷?”

    李云聪瞪了他们一眼,骂道:“废话!你们会干别的么?”

    一个偷儿悄悄看一眼跟在李云聪身后,虽然一身便装,可是以他们的眼力一眼就能看出乃是公门中人的随从,讪讪笑道:“李老爷,小的们平素对您老可是毕恭毕敬的,您老可别设局抓我们。”

    李云聪“嗤”地一声,道:“抓你们干什么?就连老爷我都快发不出饷来了,你当县衙里有免费的牢饭给你吃么,别说废话,快去!”

    另一个偷儿道:“是是是,这可是老爷您吩咐的。小的们偷了钱回来,马上奉与李老爷。”

    李云聪把手一挥,淡淡地道:“偷到的钱就当赏你们了。只要做到一点,让他分文不剩。”

    两个小偷答应下来,悄悄盯上了叶小天一行人。叶小天全无所觉,一家人吃罢早餐,先去给还没吃饭的福娃儿买了满满一筐竹笋,乐的福娃儿屁颠屁颠地跟在叶小天的后面,它也清楚自己的吃饭问题只有这个人能解决。

    接着一家人就去买粮,叶小天打算暂时以那土地庙为家,旁的不需要,粮食总是要买的。叶小天来到粮店,和那掌柜的谈妥了一斗米的价钱,伸手入怀,脸色顿时一变。

    水舞问道:“叶大哥,怎么了?”

    那掌柜的一瞧叶小天的脸色就明白了,忍不住说道:“客官,别是路上不小心,被偷儿把钱财顺走了吧?”

    叶小天脑海中电光石火般一闪,忽然想起方才曾被一个从胡同里出来的汉子撞个满怀,莫非……

    叶小天马上对水舞道:“你们等在这儿,不要乱跑!”

    叶小天说罢冲出粮店,方才和那人相撞的地方不远,就在前边巷口,叶小天跑到巷口,沿着方才那人所走的方向狂追了一阵,就见方才那人与另一个男子并肩走着,有说有笑。

    叶小天大吼道:“你站住!”

    那两人听到脚步声,回头一看已经看见了他。叶小天大吼的同声,他们已撒开双腿狂奔起来,他们这一跑,叶小天更加认定钱袋是他们偷的,立即死命追赶起来。

    路边出现一双粉光致致的漂亮大腿,又是一个短裙苗少女,不过叶小天此时已经无暇去看了,如今在他眼中,前边那两个贼眉鼠眼的家伙可比这短裙苗少女吸引人多了。

    叶小天不能不急呀,钱若被偷走,他们就真的走投无路了。在薛水舞和乐遥眼中,他就是天,就是她们赖以生存的支柱,他不想让她们跟着自己处处碰壁、时时吃苦,更对他失望。

    叶小天这样想,并不是因为虚荣心作祟,在必要的时候,他是可以毫不犹豫地向敌人示弱的。一个混迹于市井之间,从小在天牢长大的孩子,是不会把面子看得比天大的。

    但是他在乎薛水舞和乐遥,他甚至在乎那只一天到晚吃个不休的福娃,他是一个顾家的男人,尽管他和薛水舞没有血缘关系,现在也还不是夫妻,但是在感情上,他已把她们当成了自己的家人。

    这种感情,甚至不是单纯地为了想要娶一个漂亮的、读书识字的好女子做老婆,而是一路走来自然而然地生出的一种亲情。即便现在水舞已经嫁人,根本不可能再嫁给他,他也无法再把她和遥遥看成路人了。

    追着追着,前方路口突然出现一个身穿紫缎绸,头系紫色六合巾的矮胖男人,那男人扭着水蛇腰,手里还掐着一方手帕翩翩,在五六个年轻人的簇拥下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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