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1章:帝师人选(第2/3页)回到明朝做权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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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是谁?”

    “许才!”

    许才也曾做过复隆皇帝的老师,同样是职位比较低的“侍讲教授”,并且和张启阳的私交甚厚,曾是毅勇军前期的监军,和毅勇军面面的关系那就不用了。

    更要紧的是此人人品清贵,德行和操守都没得。

    现在仅仅只是一个修撰史书的闲职,若是能够启用的话,同样值得考虑。

    张启阳和许才已经进入备选,翁皇后又主动提出了一个人选:苏州的顾炎武。

    顾炎武此人曾经是镇江为官,名声是极好的,才情问都是上品,但却毁誉参半,缺点有优点集中在一个共同点上:博。

    这个顾炎武确实博,经史子集诸子百家都有涉猎,国家仪典,各处典故,天地理,兵家农事,甚至是音律丹青都有所建树。

    是当时难得一见的大家,却很难是经世大儒。

    这种人,的好听一点叫做“博多知”,的难听一点那就是“杂而不纯”。

    尤其是在江南士林当中,欣赏他的人不在少数,看不起他的同样很多。

    尤其是作为江南坛领袖的钱谦益,对顾炎武的评价并不怎么高,甚至拒绝承认他是“儒生”。

    关于这一点倒不算是钱谦益的刻意贬低,因为顾炎武其人的西太杂了。

    除了正统的入之外,他还了法家、墨家的思想,以及其他的杂,他“杂而不纯”倒也贴切。

    但是,恰恰的因为这种“杂而不纯”,反而得到了黄得功的欣赏。

    当然,最主要的因素还是因为顾炎武和江南社经常顶牛,顾炎武人和江南社的关系非常非常的不好。

    众所周知,江南社就是张启阳的嘴巴,那些所谓的人其实就是为张启阳张目,是张启阳的吹鼓手。

    正是因为这个原因,黄得功认为不应该从江南士林中给孩子找老师,所以才推荐了这个顾炎武。

    在这个事情,皇帝完就是一种无所谓的态度:“既然这个顾炎武素有大名,又得皇嫂推荐,不妨一试,找个机会试试他的问也好。哦,对了,还有个事情需要对皇嫂提起。”

    “自皇兄崩殂之后,天下服丧而禁娱业,升斗民之生计受到极大影响,想必先皇在天之灵亦不想如此。我希望这事可以稍事缓解。”

    皇帝死了之后,三年之内不许娱乐,这已是历朝历代的惯例了。

    虽然这个惯例在事实上很难得到不折不扣的执行,通常也不会坚持三年那么久,但一年却是必须的。

    皇帝刚刚死去不久,你们这些个升斗民就开始歌舞升平声色犬马起来,还有没有一点点孝心了?

    心里还有没有一点应有的悲伤?

    三年之内,民间不许婚嫁不许办喜事,更不许唱戏听书之类的娱乐活动。

    虽然这样的禁令几乎不可能真正执行下去,民间总是有各式各样的应对手段,老百姓们也不可能就真的不嫁女儿不娶老婆了。

    但禁令毕竟是禁令,在第一年还是比较严格,尤其是在京城一带,那就更加的严格了。

    受到禁令影响的民不在少数,其中就有一个叫做何杜青的人。

    何杜青,名合度,伪清英亲王阿济格之长子。

    阿济格完蛋之后,合度也被缉捕入狱,却在阴差阳错之中被放了出来。

    伪清很快灭亡,他在辗转之下流落到了江南。

    合度根就不敢承认自己的身份,而是隐姓埋名,换了个何杜青的名字混入到了戏班子里,算是在乱世之中找到了一个饭碗,终究算是可以暂时安身立命了。

    奈何好景不长,何杜青跟着戏班子来带江南之后,没过多久复隆皇帝就驾崩了,禁娱令随之生效,戏班子只能偃旗息鼓。

    何杜青就不是什么戏曲名角,根就是在戏班子里打杂的角色,很快就被一脚踢了出来,只能沦落街头,成了一个卖字先生。

    所谓的卖字先生,就是一个比较好听的法而已,其实并不比沿街要饭的叫花子强多少。

    平日里,在街头巷尾挂出一个“代写”的幌子,帮他代写书信顺便测个字什么的,偶尔客串一下神棍的职能。

    实在吃不上的饭的时候,就只能和那些乞丐为伍,缩在门洞里苦苦煎熬,等着谁家施舍一顿剩饭或者半个冰冷的窝头。

    乞丐这个行业是有组织的,也就是人们常的丐帮。

    如同何杜青这种乞丐,自然不能随意行乞,时常被乞丐们打的鼻青脸肿,着实吃了不少的苦头。

    天气来冷了,虽然这金陵宁城的冬天不似北京城那样又干又冷,也不是那么好熬的。

    潮湿阴冷的天气实在受不了,代写书信的摊子已经好几天没有生意可做了,衣衫褴褛的何杜青只能披着不知道从哪里捡来的破麻袋片子,在南墙根底下瑟瑟发抖。

    虽然形如乞丐,但他却不敢伸出手去乞讨,因为旁边就有好几个货真价实的叫花子,若是他乞讨的话,那就等于是侵犯了丐帮的地盘,肯定还要挨一顿暴打。

    他只能死死的盯着不远处的酒楼,等着里边的伙计倾倒残羹剩饭的时候,好冲上前去随便捞点什么能吃的西果腹。

    这是眼下他最主要的生存式,要是运气好的话,还能吃到一口别人吃剩下的肉呢。

    当酒楼的伙计拎着木桶出来的时候,何杜青马上冲了过去。

    但是这一次,他却什么都没有抢到,反而被身后的那些乞丐们狠狠的踹了几脚,跌了个嘴啃泥,连嘴唇都跌破了,弄的满嘴是血。

    当他爬起来的时候,那些乞丐们早已一哄而散,只能万分狼狈的凑了过去,在别人已经抢过一轮的残羹剩饭之中继续翻找着。

    今天的运气还算不错,竟然找到了一只鸡爪子,不过这只鸡爪子好像已经被酒楼的食客啃过了。

    向只饿红了眼的野狗那样,捏着那只鸡爪子,万分警惕的看了看那群不坏好意的“同行”,心翼翼的避开他们找到一个无人角落,开始美滋滋的享用这一顿“大餐”。

    卤鸡爪的味道很赞,虽然没有几口肉,还有丝丝缕缕的脚筋和一层皮。

    若是仔细品味的话,还能尝出老白干的味道来,好像是在别人吃的时候不心把酒水撒到了上面。

    细细的咀嚼着鸡爪子上的碎骨,只要是能嚼烂的骨头都吞咽下去,哪怕是大一些的骨头也啃了好几遍,最终却舍不得丢弃,而是用鸡骨头反反复复的在自己的手背上涂抹着,试图沾染上更多的油脂。

    他的一双手早已升满了冻疮,冻的流脓淌水,肿的好像紫红色发面枣糕,鸡油对冻疮有好处,可以跟快的愈合伤口。

    远远的望着远处的雕梁画栋,何杜青的脸色明显呆滞了一下,旋即就把那根鸡骨头远远的扔了出去,就好像是丢开一块通红的火炭。

    与此同时,他已经弯下了腰身,剧烈的呕吐起来。

    肚子里就没有什么食物,但他却吐的非常厉害,甚至不停的有手指抠着喉咙,强迫自己把刚刚吃下去那半个鸡爪子吐出来。

    吐啊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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