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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见了,老朋友,你的身体还是那么的硬朗。”客人说着一口流利地道的伦敦腔,两鬓发白,了年纪,不过不知道是不是腿脚不好,手里还拿着文明棍,只有那种固执、腐朽的贵族还保留着这种习惯。
劳伦斯叹了口气,“年纪大了,71岁了,或许不知道哪一天,我就要去见帝了,巴西的环境可不像伦敦,马特,我真有点羡慕你。”他用有些复杂的眼神看着对方说道。
对方笑了笑,“最起码我们都还多活了几十年。”
两人是占有,曾经参加过不列颠空战,当然,那时候他们的年纪还很年轻,只是负责空勤,但那场战争,死了很多人,他们还活着,这就是赚了。
劳伦斯也露出感慨,年纪大了总喜欢去悲悯一下岁月,两人聊着,最后说道了马特的来意。
“你不会过惯了伦敦的生活,想要来巴西利亚过一下苦日子吧。”
马特点点头,“这倒是个好主意,伦敦太复杂了,城市中缺少足够的人情味,那是个资本的世界,不是人的世界。”
在一个贵族嘴里说出人情味这三个字,显得有点滑稽。
“我来巴西利亚其实只是路过,顺便看看老朋友你,过过段时间,我有个活动要参加。”
“活动?”劳伦斯好奇的问。
“救世主公司在南美会有一场周年表演,你知道的,我喜欢雷·查尔斯,而这次在秘鲁的科尔卡大峡谷,将会演他人生最后一次的演唱会,我的天,我当然无法拒绝,就像是玛丽莲梦露不能拒绝肯尼迪一样。”
一说起偶像,马特这个七十岁的老头也是满脸放光,丝毫没注意到自己老朋友的脸色有点难堪。
对手的周年庆在南美,自己为什么不知道?
该死的!
真想炸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