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主人是坑(第1/2页)女扮男装之至尊战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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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城西北方向,牡丹街。

    牡丹街上并不是种有牡丹花,而是附近有很大的花卉种植园,临街都以花名来命名,离歌他们现在所在的街道就是,现在初春,空气中有淡淡的花香飘过,行人没有几个,因为到了未时,正是大家午休的时候。

    “既然说不通,就不好意思了。上!”为首的人首当其冲向带面具的花在宸冲去,在他看来,这个感应不到玄力波动的人,不会是实力最差而是实力最强的那个。只能说你真相了。

    其余四人分三人去对付东方谨,一人就那样定定的看着离歌。在他看来,对付一个小孩子真是浪费力气,等待其他人搞定那两个年轻人才是。

    “小子,我不想伤你性命,乖乖交出凤吟扇。”对付离歌的应该是里面最年轻的一个,语气还很客气。估计都不想在各国势力都到来的风头上闹出人命,不然容易惊动国君彻查,一旦全城警戒,很多事情都不好办了。

    “我也不想你被伤了性命,你就留在这里收拾残局好了。”离歌的实力被她压制在玄士初阶,在这堆人里是垫底的存在。她见这人不对她出手,实力仅在玄师,也好心的提醒到。

    只见花在宸与东方谨都没有用什么武器,一人一拳一掌横扫,就将对手重伤出去。离歌这边的对手见此,才领悟离歌刚才说的是什么意思,赶紧跑过去将另外四人扶起,迅速离开。

    “歌儿,我充当了你的打手,你准备怎么奖励我?”

    “你自愿的。”

    “你就这么对待你的救命恩人。”

    “放心,戒指的事情我会很快研究出来。”

    “哎,你太伤我的心了。”

    听到二人的对话,东方谨简直对花在宸另眼相看了,一个明明看起来谪仙般的人物,硬是被混成市井俗人,现在流行伪装吗?

    如果罗伊在这,一定会说,这不叫伪装,这叫善变好吗?

    路上再遇到这样的事情,都被后面来的罗伊与暗一打发了,而且用了一招杀鸡儆猴,不客气的人直接抹杀,离歌不想在月城暴露自己的实力,毕竟他是出了名的废物,所以伪装弱者是最好的保护。在没有强大自己之前,不失尊严的示弱还是有必要的。

    一行人不紧不慢的来到琉璃院,离歌突然想起周围还有夏侯德胜的眼线,如果让他知道大皇子住进琉璃院,到时候就热闹了。不管这些,先填饱肚子吧。

    “我们到客房那边去吃吧?”离歌转身向客房走去。

    “这琉璃院的风景真好,非常适合修身养性,难怪歌儿如此随心随性。”

    “请不要称呼我歌儿,好吗?请叫我离歌,谢谢!”随心随性?确定不是说她不受管束?

    “离歌,我想住在离你近一点的地方,现在各方势力来到东升,你又有凤吟扇在手,有我在旁边,能帮衬些许,你意下如何?”东方谨毛遂自荐到,以防这个来路不明的伪装者抢先。

    “大殿下,您实在没有必要做这么多,我无以为报,还有我能照顾好自己,打不过就跑,我还是知道的。”离歌直接拒绝。

    “离歌,你我其实不用这么生疏,你姐姐的死我很抱歉……我想认你做我的弟弟,不知道你愿不愿意?”

    “谢谢殿下的好意,我觉得我们应该先填饱肚子,再谈其他。”

    “我附议。”花在宸冷不丁冒一句,离歌很想鄙视,你附议什么?附议不认哥哥,还是填饱肚子?

    “离歌,不管如何,我都会将你当弟弟看待。”东方谨决定也耿直一次。暗一在心里默默流泪,殿下何必热脸贴人家冷屁股,您以前的威风呢。

    几人在客房那边吃完饭后就各自散去,离歌介绍了下里面的布局,就回自己的兰苑。

    开启兰苑附近的阵法,确保不会被人打扰,离歌拿出凤吟扇,将扇子直接往空中一抛。

    “哎,主人干嘛丢我呀。”一个稚嫩的声音传出。

    “你就是器灵?是你自己找人发布的拍卖?”

    “是啊,没错啊,不这样如何能找到主人。”

    “我不是你的主人,你不是凤凰的兵器吗?”

    “我只是暂时呆在凤凰身边而已,并不是她的兵器,您才是我的主人。”

    “我不认识你,你为何认为我是你的主人?还有《长恨歌》是从何得知的?”离歌不解问道。

    “《长恨歌》是您经常提到的诗啊,您说时机一到,就通过这首诗找到您,主人,您不记得了吗?”说完,只见凤吟扇变幻成了一位翩翩小少年,十三四岁的样子,白色的头发,红色眼睛,圆圆的脸蛋,记忆中却是不曾见过。

    “我说的?你知道我是谁吗?”离歌有点晕了。

    “您叫凤离歌呀,怎么主人连自己都不认识了?对哦,过了这么久,是不是记忆出现问题了。”圆脸的少年咬着手指皱眉。

    “你如何能确定我一定会在拍卖行念这首诗?”离歌觉得越来越不对劲了,凤离歌,如果她跟随母亲姓,叫凤离歌也是没错,可是……

    “我有预感呀,我是您的兵器,就是感觉到您回来了,所以我才强行觉醒的,我头发本来是黑色的,为了见到主人,我用掉了一半我刚恢复的修为,所以头发变成白色了,主人,我等了三千年了,等的好辛苦。您不要丢掉我。”说完眼眶泛红,圆脸的少年风一般跑过来,紧紧抱住离歌,离歌能感觉到他深深的依恋。

    “可是我确实不记得认识你,我很抱歉,你不要哭,我有些问题问你。”离歌不会哄人,不知道一个小男孩怎么那么会哭。

    “主人,您只要滴一滴精血到我的额心,就知道你我是不是认识的了。”

    “可是这样不就是契约了?”

    “您是我的主人,无论您到哪,我都会跟到哪,契约是迟早的问题。”

    “你叫什么名字?”

    “我的名字就叫做凤吟,还是您起的。”圆脸的少年似乎看起来很累。

    “你不后悔吗?时间过了这么久,如果我真是你主人,却又不记得你,你大可以离去,自我修炼或者重新找一个喜欢的主人,何苦等候上千年?”离歌感概少年的痴。

    “我因您而生,因您而盛,我的辉煌全是您铸造的,即使埋没尘埃,我心依旧。”

    “最后一个问题,你如何确定我就是你要等的那个人?我现在的名字叫夏侯离歌。”

    “您的额头有个火焰标志,因为您现在实力弱小,所以显现不出,您只要将精血滴于我的额头,如果火焰标志出现,说明您就是我的主人。”

    “试试吧。”离歌也不再废话,既来之则安之。

    离歌运用玄力挤出一滴心头精血触向少年的额头,奇怪的事情发生了,血被瞬间吸了进去,而她的额头也隐隐发烫。

    少年兴奋的跳了起来,“您就是我的主人,主人,我太开心了。”

    离歌找到铜镜,通过镜子看到自己的额头若隐若现一枚火焰似的形状,衬出她的脸庞更显高贵无双。不一会功夫火焰标志就消失了。转身正欲询问少年,却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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