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十六章死吧,死吧(第1/2页)崛起主神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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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政官盔甲肩炮的光芒,瞬间穿透了周围的浓雾,将李云枫正前方,直线数百米的空间,轰成了平地,能量也直接降到了:

    “百分之一百四十!”

    李云枫看着能量指数瞬间下降一截,心脏也剧烈的跳动了一下。其实,根据李云枫的使用经验,这套盔甲的能量消耗大部分情况下都不多。

    哪怕是防护攻击,只要遇到的对手,不是大眼球那种完全不在一个层次的碾压式伤害,仅是防护一般攻击的话,能量消耗并不大。

    可偏偏这肩炮却不同,虽然它的威力可以调整,但威力太小没杀伤,威力太大能量消耗也会随之增长,所以李云枫一般只敢使用消耗百分之十能量的攻击,再多就不敢用了,消耗不起。

    不过,因为李云枫的这次攻击,冲散了雾气,也令那些包围上来的怪物们,现出了身形。

    “巨狼,长毛人型巨兽,三米多高两手两脚的木人,比人还大的巨钳蟹。”

    忽然间,萝丝看见了一旁,和人差不多大的蟾蜍,立刻皱起了眉头,说道:

    “哦,我可不喜欢癞蛤蟆,那些东西真恶心!”

    说话间,萝丝端起了MG42,说道:“所以,你们都去死吧!”

    随后,李云枫就看见枪口喷出了致命的火蛇,朝着四周的怪物们,扫射了过去,一时间周围起了漫天的血雾,无数怪物和树木,被萝丝射成了渣。

    “哇哦!”

    李云枫转头看向了一旁的皋月问道:

    “萝丝手中的机关枪,威力那么大的吗?”

    皋月平静地说道:

    “那把机关枪自带空间口袋弹匣,每分钟射速七千发,发射的子弹大约有这么长。”

    只见皋月举起左手,伸出食指和大拇指,尽量分开到最大的距离,以李云枫的目测,皋月两根细长手指之间的距离,应该有二十厘米左右……

    诶?

    二十厘米长的……子弹!

    在李云枫记忆中,一般的步枪子弹长度,也就在十厘米左右,二十厘米长的子弹,貌似是坦克和飞机上的机关炮,才会用到的小型炮弹!

    不仅如此,那把枪每分钟七千发射速,貌似已经超过了目前地球上同类武器的最快射速。

    甚至……

    “死吧,死吧!”

    看着萝丝死死扣住扳机不松开的模样,李云枫咽了口口水,貌似她已经连续射击几分钟了,可枪管连发红过热的迹象都没有。

    果然是主神空间出品!

    但怪物的数量,远远比众人想象的都要多,即使在萝丝连续几分钟的扫射之下,怪物们依旧前赴后继地向众人扑了过来。

    更重要的是,空间弹匣虽然载弹量很大,可也不仅是无限的,再加上以主神空间的规则,子弹需要单买,所以萝丝这几分钟的疯狂射击之下,恐怕几万无限点数就这样被打光了。

    无论萝丝多么土豪,也经不起这种程度的消耗。

    果不其然,在一通发泄式地扫射之后,萝丝很快就松开了扳机,并且冷静了下来,说道:

    “切,这样下去不是办法,我的子弹都快打光了。”

    一直把右手搭在刀柄上的皋月,立刻回道:“是你主动站出来,端起枪扫射的,怪不了别人。”

    “是啊!”

    李云枫举起双臂,弹出臂甲手腕处的共振刀,看着急速扑过来的兽群,说道:“如果能够用枪支扫射就能解决一切问题的话,那么这里也就不会成为三星高难任务了。”

    “没错,三星高难任务与其他三星任务的不同就在于,BOSS有大批手下,确实不应该浪费子弹。”

    萝丝已经收起了机关枪,对着即将扑到面前的兽群们,张开手掌,左右平举,掌心中亮起了白色的光芒:

    “所以,是时候解决它们了!”

    话音刚落,萝丝的双掌立刻在其身体前方合拢,白色的光芒结合成了一颗巨大的光球,朝着正前方轰了过去!

    这一招,正是伯恩斯坦家族标志性的招式:

    “凯撒波!”

    经过一段时间的磨练,萝丝的凯撒波威力在上层楼,直接轰平了其正面数百米距离内的一切,威力堪比李云枫的肩炮。

    “灭族切割!”

    紧接着,萝丝便展露出她的那双修长曼妙,但又凶狠致命的双腿,像利刃一样,切开了冲到她面前的巨狼。

    战斗开始!

    “居合—四方斩!”

    皋月的右手,以肉眼不可见的速度,快速闪烁了一下,哪怕是以李云枫的强化感官,也只是看到了她拔刀后,又收刀的残像,由此可见其出刀的速度有多快。

    至于威力么……

    “啪!”

    伴随一声轻响,以皋月为圆心,半径十米内的所有怪物,都被切成了片,成片血雾朝四周扩展,而皋月的那身白衣,滴血不沾。

    什么李云枫?

    早在二女动手的瞬间,他就冲了出去,扑向了离他最近的那只巨狼,右手共振刀直插对方张开的血盆大口!

    “死!”

    共振刀的刀锋,透过巨狼的后脑穿刺而出,扎进了其身后的巨兽体内!

    果然,执政官盔甲还是好用。

    李云枫这样想着。

    就在这时,他的身后忽然跳出了一只巨型蟾蜍,对着李云枫张开了比他身体还大的巨口,想要将其一口吞噬。

    然而,下一个瞬间,在蟾蜍的头顶,一张比它还要巨大的大嘴,凭空出现,自上而下,将其一口吞噬。

    “呑世之口!”

    果然,在关键时刻,还是自己的技能最顺手。

    想到这里,李云枫右手一甩,甩掉两头怪物的尸体,准备扑向剩下的敌人。

    但,他却不知为何愣了一下,结果令围上来的两只巨钳蟹察觉到了机会,立刻张开巨螯,朝着李云枫的身体钳了过去。

    可想而知,被这玩意儿夹一下,肯定分筋错骨。

    于此同时,萝丝和皋月都在各自消灭面前的怪物,根本顾不上他。

    难道要跪?

    好一个李云枫,在巨螯即将碰到其身体的千钧一发之际,闪电般伸出双手,用振动刀,如切豆腐一般,斩断了两只巨蟹的四螯,随后抬起右脚就朝着右侧的那只巨蟹脑袋,猛的踩了过去。

    “啪!”

    李云枫的这一脚好似千钧,直接踩穿了巨蟹的背部,犹如岩石一般的甲壳,当场击毙了这头怪物。

    还没完。

    只见李云枫竟然收起双刀,用双手抓在了左边那只巨蟹的背部甲壳上,五指猛然发力,戳穿其甲壳,最后双臂发力,硬生生将其撕成两半!

    手撕鬼子不过如此。

    果然是这样!

    李云枫随即伸出左手抓住了冲上来的巨兽,右手一拳轰在了其身上,直接将其砸出了一个血淋淋的大洞!

    “好强的力量!”

    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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