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五章 五君子事件(第2/2页)混在大明搞社团

重要通知:域名变更为m.bxuu.net请收藏

是万历给他那个锦衣卫千户准备的赐第,尽管他没接受,但这处赐第万历没收回……

    当然,也可能忽略了。

    给新任官员分配住宅是必须的,实际上外地籍官员严禁自己在当官地购置任何房产,住处都是朝廷分配,但也可以自己租赁,比如徐光启住的那座其实就是他租的,而他在天津购置的土地是他辞官期间购置的,另外他也从没在天津做官过。

    大明朝这个制度还是很好的。

    无论多么高的官,哪怕首辅,也不能在京城购买房产。

    只能分配或者租。

    当然,方从哲不一样。

    他本来就是京城的人,他的户籍在本地不受限制。

    不过杨信其实也可以自己在京城购置房产,因为万历赐他的是锦衣卫籍,如果他接受的话,那他就是京城的人了。他没接受,作为庶民也能购置,不过就是得先解决户籍,比如说是附籍还是寄籍,这个有多种说法,这些解决不了就只能租。

    好在万历没有收回这座赐第,那就什么都解决了。

    这座宅子就归他了。

    这是杨宅。

    可不是杨府啊!

    府这个字可不是随便用的,至少也得郡王才行,就是第也不行,正一品才能用第,五品只能用宅,这是从太祖时候就定的制度。

    实际上现在早就没人计较了。

    但既然是赐的就必须合乎制度。

    不仅仅是名称问题,就是房屋的宽度,进深,间数统统都是有标准的,不同品级间数都不一样,房梁都不一样,大门颜色,门前八字影壁,这些统统都是有制度的,敢超出标准那就是逾制。

    呃,只是说说而已。

    总得来说这座杨宅比九千岁那个强点有限,最多也就是加个小花园,九千岁那个实际上也算逾制了,他连品级都没有,最多也就住三间房的小院子而已,但这时候京城里面不逾制的房子反而没几处。比如方从哲那个五进大宅和门前方府两个大字,没有一个不是逾制的,他最多称方第,他哥哥那座四进宅子也是逾制的。朱元璋用严格的制度限制官员和百姓的奢侈化,无论住宅服装就连酒杯都规定了材质,他梦想着一个一切都明明白白,所有人都按照他设计的蓝图,从此勤俭节约丰衣足食的农耕社会。

    但他死后统统成了废纸。

    人性终究不是一个人的理想能够改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