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 与狼共舞(第1/2页)燃烬之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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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忘恩负义、狼心狗肺的老狼人,我——大名鼎鼎、神功盖世的黑棺剑圣朗基努斯——救了他的性命,他竟然以为空口说一句谢字就能把此事揭过?

    我微笑道:“我是个淡泊名利的人。”

    一个“但”字还没来得及说出口,咏水就说:“确实,拥有你这样强大力量的人,能做到此节,更是难能可贵。”一句话将我哄得脸红心跳,无言以对。

    此地残留的恐惧气氛挥之不去,地煞的杀戮已是事实,只怕要经过多年才会消退,我心下凄怆悲凉,不愿久留,当即决定离开。

    咏水、苔丝收集死伤者的残骸,用绳索捆住,背在肩上,与我同行。

    我暗示他们是不是该给些孝敬,哪怕是百公斤的上好牛肉也好,但咏水这老狐狸十分皮厚,对我的明示充耳不闻,而苔丝想说话,却被咏水巧妙地拦住了。

    他们这狼人部落不会是一群落后的穷鬼吧,真讨厌,我还是别招惹他们,免得他们跑到我村子里来讨饭。

    咏水说:“我们生存的异空间也是个险恶之处。”

    我心中一跳,不敢接话,万一他有迁徙搬家的念头,我号泣村可接受不了这许多食肉猛兽。

    而且我听说血族与狼人水火不容。

    咏水又说:“我很想请你去我们那儿作客,表达感激之意,但我看得出你很忙。”

    我听出其中有利可图,想说不忙,可仔细想想,我快要忙炸了。

    我问:“你们是怎么跑到异空间躲起来的?”

    咏水回答我,其实,这世界一直充满魔幻的异象,月光与太阳都有超自然的力量,当日食、月食或圆月之际,世上那些奇异的生物和人类也会产生异变。他们这一支狼人部落已经生存在异空间数百年了,原本一年中,仅有一次月圆之时,能让他们从异空间进入我们的世界。

    但现在已然不同,月光中的魔力很充沛,他们时常能往返于两个世界。

    我再问:“狼人也像血族那样是传染病吗?”

    咏水答道:“正如血族一样,狼人也有类别,有的狼人是通过繁衍遗传的,有的狼人则通过唾液中的毒素制造同伴,但那样形成的狼人很罕见,因为那毒素对人类而言是致命的。”

    苔丝扯了扯咏水的衣袖,说:“师父,我还听说过狼人的死咒,你说那说法对不对?”

    咏水叹了口气。

    我奇道:“死咒?”

    苔丝说:“那些通过刺穿狼人心脏而杀死狼人的猎人,会受到死去狼人的祝福,从而继承狼人的形态和本能。”

    我哈哈大笑,说:“祝福?好吧,在这末日之时,狼人病状也算是一种祝福。”

    笑声中,我想到黑噩梦。

    我见到一道月光在蓝色的夜空中留下痕迹,像是裂缝,咏水与苔丝站在缝隙前,苔丝向往地说:“我们还会再见的,伟大的剑圣,我一定会成长为优秀的猎人,回来报答你的恩情。”

    我麾下连活尸都有,加入个狼人又算什么事儿?

    咏水突然说:“要小心黑暗的侵蚀。”

    我吃了一惊,忙问:“什么?”

    咏水说:“你身上有暗影的气味,要小心黑暗的侵蚀。”

    我苦笑道:“暗影?那是我最无需担心的小问题了。”混乱的疯网与圣徒的寄生,它们虽然像是我的外挂,却也让我苦恼不已。

    他们消失在月光中,我开始往回跑。

    由于召唤了圣徒,我料想自己应该极度虚弱,可事实上完全不是那么一回事,我的血在体内汹涌流动,完全止不住,我踏着阴影狂奔,偶然间,我低头去看,见到一只狼犬的影子潜藏在阴影中。

    我吃了一惊,去看时,并没有狼犬。

    不该多想,黑噩梦死了,连地煞的召唤物也被那疯狂的老怪物吞噬,安全了,我不必再恐惧什么。

    恐惧。

    彼列的利维坦以恐惧为食,黑噩梦同样如此。

    黑噩梦远远不及彼列的力量,但他们似乎是同一类恶魔,若彼列是黑影本身,黑噩梦则是黑影中游荡的、食物链顶端的猎兽。

    不,不会的,我虽然曾被彼列附体,但圣子之血会阻止我被另一个恶魔占据。

    不会有事的。

    我又记起了狼人的死咒。

    号泣的人民见我回来,发出狂欢声,可立即又露出迟疑而延误的表情,似乎我带回来的是他们的杀父仇人。

    是索莱丝,她现在不可能抑制冥火。

    我喊:“全都让开,此乃该隐的圣意,谁也不许靠近!”

    大主教的威严让他们一瞬间散得干净。

    拉米亚说:“索莱丝她....”

    我说:“让赵洛来,不,告诉赵洛,立刻会有伤员。”

    拉米亚传令下去,我将瞻礼斯交给游骑兵,让他送往赵洛的礼拜堂。

    我和拉米亚快步走向军营,拉米亚有些不满,她说:“亲爱的,你是公爵,是大主教,是一切的决策者和总指挥,不是冲锋陷阵的先锋。你得让大家在紧要关头找得到你,有些决定,我不能做,面具不能做,乏加也不能做,只有你亲口下令,他们才会信服。”

    她说得对,我很惭愧,但如果不是我,是无法将索莱丝救回的,我这样告诉她,拉米亚叹气道:“你太强,所以人也忙,我们哪儿都需要你。”

    那百余个游骑兵整齐列队,昂首挺胸,装备也是号泣所能提供的最好。废钟作为领队,站在队列的前方,他喊了几句军号,军人们大喊:“公爵好!”

    我暂时没觉得圣徒的隐患威胁到了我,于是肃然道:“此去恐怕困难重重,凶险万分,但你们各个儿都是英勇的好汉,无畏的英雄,该隐会保佑我们将那些恶魔草得人仰马翻!”

    士兵们兴奋地高呼:“没错!草翻他们!”

    我振臂大喊:“让那些恶魔后悔惹了我们,让我们将它们的脑袋砍下当尿壶!让我们令它们恐惧地跪下,吸我们的老....”

    拉米亚拧了我屁股一下,我尖叫,那个词没蹦完。

    拉米亚低声说:“你怎么了?为什么说脏话?”

    我笑道:“士气乃军事之先,士气足者,方得胜券,拿酒来!”

    现场的军需官面面相觑,场面一时僵硬,我这才想起没让他们备酒,而且....

    拉米亚说:“军纪规定,不得饮酒,不然军法处置。”

    我说:“我就是军法!给我喝酒!”

    拉米亚手按前额,叹了口气,朝军需官点了点头。

    大约过了让我很不耐烦的十分钟,军需官推来了一辆小车,车中放着十瓶劣质香槟,不过在现在这年代,也是奢侈品。

    我让每个人都取一个杯子,亲自给他们倒满,喊道:“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这杯酒,壮壮大伙儿的胆子,提提大伙儿的兴致,我们出征,此战必胜无疑!喝,喝!”

    他们全都喝了,我一看,还剩下五瓶,于是举起瓶子,拔出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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