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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过白枭,又走了,就再难有这么好的机会了。”
朱雀说道:“放心,那批货价值这么高,公孙如是带着这么多东西赶路,又要躲避搜捕,一定比我们慢得多,不过你说的对,咱们得要尽快出发。”
白枭住的地方,是在离洛阳两百多里地的郑州府,两人骑着常家挑选出来的骏马,早晨出发,傍晚就到了。
郑州府和其他的府城没有什么区别,有富人聚集的地方,也有穷人扎堆的地方。按理来说,像白枭这种身份的人,应该住在富人聚集的地方,但是,白枭还是喜欢和穷人待在一起。似乎他对人说过,他本人是穷人出身,虽然后来有钱了,可是他和那些有钱人处不来,说他们心机太多。
朱雀却认为,白枭做收脏的生意,那些富人估计是瞧不起他吧。而他人在穷人堆里,有着很高的声望,因为他经常对周围的穷人施些小恩小惠,每次官府想要来找他麻烦,都会有人提前通知他,所以,只是在安全上,他也会和穷人扎堆而住。
当朱雀和常满丁来到白枭所住的地方时,两人都不想直接去拜访他,而是在这条街上,找了一家餐馆,边吃边留意。吃到一半时,一个十岁左右的小男孩来到二人身边,常满丁以为他是个小乞儿,因为这小男孩身上穿得破破烂烂的,常满丁随手摸出两枚铜板给他。
可是小男孩却不接,他对朱雀说道:“我家老爷有请两位过去,他说到了这里,为何不去他家中坐坐,反而在这小餐馆里吃?是不是瞧不起他?”
常满丁问道:“你家老爷是谁?你们是不是认错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