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天蓬元帅要娶妻(三)(第2/2页)我竟然是白骨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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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家派使进去女家请期,送礼,然后致辞,明所定婚期,女父表示接受,最后使者返回复命。

    最后就是亲迎了,这又称迎亲,是六礼中第六礼。

    是新郎亲自迎娶新娘回家的礼仪。

    诗经大雅大明:“大邦有子,天之妹,女定阙祥,亲迎于渭。”亲迎礼始于周代,女王成婚时也曾亲迎于渭水。

    此礼历代沿袭,为婚礼的开端。

    亲迎礼形式多样,至清代,新郎亲迎,披红戴花,或乘马,或坐轿到女家,傧相赞引拜其岳父母以及诸亲。

    岳家为加双花披红作交,御轮三周,先归。

    新娘由其兄长等用锦衾裹抱至轿内。

    轿起,女家亲属数人伴送,称“送亲”,新郎在家迎侯。

    聘娶六礼中,雁是最重要的礼品。

    后汉班固在白虎通嫁娶对用雁作为礼品作了解释:“礼曰:女子十五许嫁,纳采、问名、纳吉、请期、亲迎,以雁为贽。

    纳征用玄熏,故不用雁也。

    贽用雁者,取其随时而南北,不失其节,明不夺女子之时也又是随阳之鸟,妻从夫之义也又取飞成行,止成列也,明嫁娶之礼,长幼有序,不相逾也。

    又昏礼贽不用死雉,故用雁也。”古人以雁为礼,一取雁是候鸟,每年秋分时节南去,春分时节北返,来往有时,从不失信。重生之腹黑天使

    喻男女婚前互守信约,婚后夫妻坚贞不渝。

    二取雁是随阳之鸟,喻妇人出嫁从夫三取雁行有序,飞时成行,止时成列,迁徙中老壮雁率前引导,幼弱雁尾随跟紧,井然不紊,喻嫁娶之礼,长幼有序,不相逾。

    由于雁是飞禽,很难捕捉,后人以鹅代雁,谓之“雁鹅”。

    于是经过此“六礼”后,婚姻正式成立。

    如此复杂漫长的过程,都是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从中牵引,而真正结婚的男女双都未直接参与,只有在结婚完成之后才见对模样。

    如此玄妙的结合,是谓千里姻缘一线牵,男女之间的姻缘,要经过媒人的物色,经过生辰字批合吉凶,就仿佛两个今生素不相识的人,不知经过几世的修缘,今生在出生之时,就以定下姻缘,共度一生。

    了结婚制度,也可以给大家离婚制度,在我国古代社会,实行的是许可离婚、专权离婚、限制离婚的制度。

    反映在离婚式上,以“出妻”为主,以“义绝”、“和离”和一定条件下的“呈诉离婚”为补充。

    首先是出妻制度,所谓的出妻,即男子强制休妻,这是我国古代社会最主要的离婚式。

    我国古代的“礼”和“法”为男子休妻规定了七种理由,这就是所谓“七出”。

    大戴礼记命记载:“妇有七去: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窃盗去。”

    不顺父母,是指儿媳不孝顺公婆,得不到公婆的欢心,尽管妇女没有过错,只要公婆不喜欢儿媳,即可成为出妻的理由。

    无子,即妻子不生孩,封建时代的法律规定“四十九以下无子,不合出之”。

    淫,即指妻子与人通奸。

    妒忌,在古代社会,官宦豪绅除娶一个正妻外,还可以纳妾。

    如果女子从思想、行为上不准丈夫纳妾,男子可以此为理由将她休掉。

    恶疾,指妻子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据考证,这里的恶疾,主要指的是麻风病。

    多言,指妻子多言多语,离间了夫家的亲属关系。

    窃盗,指妻子擅自动用家庭财产。

    在古代社会,妻子对家庭财产没有处理权,私自动用家财就被认为是盗窃。

    为维护封建道德,古代婚姻制度又规定了三种丈夫不得休妻的法定事由,客观上取得了保护女性权利的效果。

    这就是所谓的“三不去”,即使妻子有“七出”的理由,丈夫也不得将其休弃。

    其内容,按照大戴礼所记载为:“有所取无所归”、“与更三年丧”、“前贫贱后富贵”

    即妻子无娘家可归、无所依附的,不能休。

    和丈夫一起为公婆服过三年丧的,不能休。

    结婚时夫家贫贱,曾与夫同甘共苦,后来富贵了,不能休。

    至于和离制度的话,是我国封建社会一种允许夫妻通过协议自愿离异的法律制度。

    但在男尊女卑的封建社会里,妇女受着传统的“三从四德”和贞操观念的严重束缚,其实是很难真正实现其离婚的愿望的。

    所谓和离,大多是一种协议休妻或“放妻”,往往成为男为掩盖“出妻”原因,以避免“家丑外扬”而采取的一种变通形式。

    而义绝制度的话,首先,义绝制度不是独立的离婚制度,而是一种刑事案件附带的民事法律后果。

    如果夫妻之间,夫妻一与他的一定亲属间,或者双的一定亲属间发生了法律所指明的相互侵害如殴斗、相杀等犯罪事件,在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同时,夫妻关系必须解除。

    义绝具有强制性,合当义绝而不绝者要受到处罚。

    至于呈诉离婚制度,所谓呈诉离婚,即发生特定事由时由官司处断的离婚。

    依封建法律规定,如果“妻背夫在逃”、“夫逃亡三年”、“夫逼妻为娼”、“翁欺奸男妇”等,男女双都可以呈诉要求解除婚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