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章 纵火案(第2/2页)柯南同人之最强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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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下连续纵火案的人群习能力普遍不高,自制力也较低。大部分人群更是流浪者、即使有薪水,薪水也不高。而京都可以提供穷人居住的除了那几栋地点偏僻环境较差的破旧公寓外,就是各大商业街的街口了。而池袋,则是京最为繁华的街道之一。

    在连续犯罪中,犯罪者所犯下的第一起案子一般会对破案起决定性作用。因为生疏,他不会脱离自己所知范围进行犯罪。所以,犯人曾经池袋附近住过一段时间,并对其较为了解才对。

    也就是,如果他的推理前提成立,那么嫌疑人应该是三十到四十岁,头发胡子杂乱,并患有纵火癖的流浪汉才对。

    可如果是犯罪嫌疑人的神正常,只是受邪·教影响才选择纵火呢。

    这……也有可能。

    但是可能性……有待考证。

    一般会受邪·教才选择纵火的一般会有以下几个关键词——祭品与牺牲。

    但是这几起纵火案除了产生了巨大的负面社会影响以外,并没有殃及人命,这不符合邪·教纵火的特点。

    所以,应该只有想借着连续纵火案吸引社会舆论关注从而获得某种利益、或是纵火癖,两种可能了。

    不过,这几起案子的间隔时间也很有趣。第一起纵火案的时间是在去年1月、第二起案子是在今年的月、第三起案子是在3月。第一起案子与第二起案子的时间间隔差不多是三个月。而第二起案子距离第三起案子的时间只有一个月。

    虽不知道警察为什么判断这几起纵火案是连续纵火案,但如果这起纵火案真的都是同一个人所为,在不否认嫌疑人还有其他作案记录但未被警察所知的前提下……

    虽犯人只犯下了三起案子,但犯人的犯案速度……好像来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