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 完(第2/2页)快穿之狗血满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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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宋良月三十七岁那年,他和来公司看应岭照的“御翎”不期而遇。

    这一次宋家要和应家谈一笔生意,所以他才会来应岭照的公司。

    在离开的时候,他刚好跟已为人母的“御翎”正面遇上了。

    没错,大小姐在年初的时候生了一个玉雪可爱的女儿,她从天真的少女变成了一位美丽的母亲。

    这些年在商场上风风雨雨,宋良月并没有就会和大小姐过多接触,偶尔会遇上的时候也不过是点头示意,很快就会各自离开。

    但这次不同。

    ——“好久不见。”

    ——“好久不见。”

    是大小姐先开的口。

    宋良月看着岁月格外厚道的女子,眼眸微闪。

    依旧是没有太多的寒暄,两人就结束了这场对话。

    但是在对话结束以后,他又一次想起了御翎在结婚时候对他说的话——

    “宋良月,保持这样爱我就好了。”

    -

    宋良月五十岁的时候,发生了一件震惊整个上流圈层的事件。

    那就是他自杀了。

    他选择在五十岁生日的时候与世长辞。

    死亡之后,没人发现他写下什么遗书,也没人知道他为什么要这样做。

    只是那张每年除夕都会寄往“御翎”家中的明信片还在继续。

    *

    【Little番外】

    宋良月在生于世间的几十年中一直都活在黑暗下,御翎是他生命中唯一的光。

    他从来就不是正常的。

    毕竟他的身体里流着的是宋家人冰冷而恶毒的血液。

    或许宋良月并不需要有人来爱他。

    他只要爱别人,就能一直活下去。

    早在三十七岁那年再次见到“御翎”的时候,他就知道那个自己一直熟悉的大小姐不见了。

    可即使这样,他也仍然没有改变自己每年寄一次明信片的习惯。

    就算那个人不是大小姐,他只要有人可爱,可将这身卑微的感情有所寄托,那他便能一直活下去。

    但现在已经够久的了。

    看着自己手上布满的皱纹,宋良月想,他已经在这世间活得够久的了。

    如果这是你曾经希望的,那么他已经做到了。

    大小姐,来生再见吧。

    如果能有来生的话。

    ------题外话------

    因为今天还会有更新,所以算是虽迟但到的加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