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呦呦鹿鸣(第1/2页)大田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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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这样,白鹿拥有了一个十分霸气的名字:霸王。初看起来,一只温顺娇的白鹿,取这个名字实在是名不副实;可是见证了白鹿的厉害之处,所有人都没有意见:霸王不是天生神力吗,而且战无不胜,白鹿难道不是这样吗?

    就连村子里那些平日里耀武扬威的大狗都一点意见没有,见了霸王,它们统统都要退避三舍。

    到了家里,白鹿一点也不眼生,直接就跟着白和丫进屋,转了一圈之后,就在屋地一趴,算是安家了。

    丫觉得这样有点亏待霸王,还找出来一个被子,铺在角落里,就是霸王临时的窝。至于拉尿之类,连白半夜起夜,都知道往尿桶里撒尿,跟猴子同源的霸王,当然也知道去外面解决问题。

    对,没错,这只白鹿,也是田胖从燧石之珠里面兑换出来的,而且代价颇为昂贵:比换取回春藤消耗的能量还大呢!

    就在几个时前,刚吃过午饭之后,田源就肩膀上扛着猴子,在大晃的带领下,去村子边的林地里溜达。大晃腰里多了一根长绳,一端系在腰间,另一端打了个活结,拿在手里甩来甩去,不时飞出去,逮着啥就套啥,看来是练捆仙绳练上瘾了。

    或许是心思单纯,所以比较专一吧,田源发现,大晃的准头竟然不错。

    出村二三里,起初是农田,这会还没开始种地,所以都荒着。个别勤快的人家,在去年秋天进行了秋整地,田地瞧着还规整一些;稍稍犯懒的人家,地里的苞米秸秆还戳在那呢。

    初春的午后,阳光晒到身上也暖洋洋的,地面上,热气流渐渐已经开始上升,氤氲袅袅,春气野马在原野上升腾,整个大地正在孕育勃勃生机。

    黑瞎子屯的耕地质量确实很一般,土层薄,土壤肥力自然有限。地表还覆盖着一层黄焦焦的沙土,那是前些日子,刮沙尘暴之后遗留下来的。

    瞧得田胖也直摇头:这地啊,种啥都够呛。

    不免忧心忡忡,倒是猴子来到野外,又开始满世界撒欢,很快就撅了一根苞米杆子,跟大晃嘿嘿呀呀的打闹起来。

    看到白,田源不由得灵机一动:这猴崽子天天好吃好喝供着,大爷似的伺候着,也该发挥作用了,不是能提高瓜果的品质和产量吗,那就种西瓜试试!

    好歹也是农业大毕业的,这点常识还是有的,沙土地比较适合种植西瓜。而且田胖的老师,还曾经告诉过他一个秘诀:羊粪发酵之后,上到西瓜地里,那西瓜嘎嘎甜。

    黑瞎子屯这边挨着内蒙,养羊的不少,羊粪比较好淘弄,只是不知道,猴子和羊粪,哪一个功效更大呢?

    正在跟大晃激烈厮杀的白并不知道,它老爹把它跟羊粪放到一块儿比较,否则的话,非得拿苞米杆子抽田胖不可。

    溜达了四五里地之后,前面就望见了林子,一片一片,黑压压的一直延伸到天尽头。面积倒是比较辽阔,不过大都是砍伐之后再栽种的人工林,树龄太短,里面物产有限。

    这些林地也就算是中规中矩,野菜野果野山货,统统稀少,对于村民来,可利用价值不高,顶多也就是拣点干树枝当烧火柴啥的。

    或许几十年后,林子大了,物产才会丰富,但是对田源来,他可等不了那么多年。

    破坏容易再建难啊——田源心中也颇多感慨,长了几千年几百年的原始森林,几年就伐了,真心疼啊;想要再恢复原来的规模,那就不知道猴年马月喽。

    一瞧见大树,猴子手脚都刺痒,一溜烟窜过去,嗖嗖嗖爬上一棵大树,然后就在树梢间纵横跳跃,犹如飞翔,瞧得大晃羡慕不已,也张着手臂往前冲,然后咣当一下撞到树上。

    白这么一撒欢,可了不得。在外人眼中,就是猴子就是瞎蹦跶。可是在田源那双经过燧石之珠洗礼之后的蓝眼睛看来,却又是另外一番景象。

    只见白浑身都散发着点点乳白色的光点,向四周散射开去,有的落到树上,有的落到树下的枯草上,然后就瞬间消失不见。

    而在这一瞬,田源似乎觉得,那些吸纳了光点的草木,似乎比刚才多了几分生机活力。

    难道,这就是猴子的能力?田胖想是激动,看来以后没啥事,就把猴子撒出来野野。

    这边暂时也没啥危险,田源也不管他们,独自前行,准备找个没人的地,鸟悄儿的实行自己的计划。

    穿过一片杂树林,前面是一片落叶松。松树还没有碗口粗,林子里面静悄悄的,偶尔可以看到几只喜鹊飞过。

    田源将心神沉浸到宝珠之中,刚要兑换早就选定的白鹿。就听身边扑棱一下,吓了他一跳,连忙闪目观瞧,却是一只长尾巴大野鸡,从眼前一闪而过,身上的羽毛花里胡哨的,格外鲜艳。

    这两年,野鸡也来多,一来是天敌逐渐减少;二来是野鸡不挑食;三一个就是野鸡现在也是保护动物,祸害的人少了,渐渐就繁殖起来,基情况,跟野猪差不多,也算是适者生存吧。

    哗啦哗啦,林子里一阵声响,田源也提高警惕:萨日根过,林子这边的野猪可不少。按照道理,一般情况下野猪也怕人。但是野猪能讲道理吗,这玩意素来是混不吝的性子,急眼了连老虎都照样拱。

    很快,林子深处闪出一个人影,是个六十多岁的老头,身后拖着一大捆枯树枝,看样子是捡柴火的。田源恍惚记得是黑瞎子屯的,但是现在还叫不上名字,只能含含糊糊打了个招呼。

    那老头儿倒是挺近乎,乐呵呵地跟胖儿聊了几句,原来是村里的护林员,每天都溜达两圈,顺便拣点柴火。

    田源也就顺便询问了一下林子里有啥产出没有,果然他所料不差,也就是秋后有点蘑菇啥的,数量还很是有限。

    “胖儿,就别往前走了,你加点心,这一开春,青黄不接的,野猪没啥吃的,都开始往屯子这边转悠。”临走的时候,护林员还不忘叮嘱两句。

    等护林员走远了,田源这才重新将意念进入燧石之珠,选准了一种名叫“夫诸”的动物,开始兑换。

    根据介绍,夫诸这种上古动物,十分神奇,所到之处,必有大水。所以,虽然夫诸长得人畜无害,性情除了比较喜欢顶牛之外,也十分温顺,却还是被人们认为是一种凶兽。

    会发水好啊,俺这就缺水——田胖倒是想直接弄一条白龙出来,可惜,这种高端货色,他根就兑换不起,估计得搬一座金山才行。

    白光一闪,夫诸出现在田源身前,瞧着就像一只半大的梅花鹿,一点也不凶。唯一比较奇特的是,头上长着四根犄角。再看宝珠剩余的能量,赫然已经部耗尽,一朝回到解放前。

    不错不错,蛮可爱的——田胖瞧爱,伸手拍拍白鹿夫诸的脑门,后者对他也很是亲昵,伸出舌头,在他手上舔了几下,然后脑袋一晃,就把田胖给顶了个大腚蹲。

    呦呦呦——白鹿还大声叫唤起来,似乎在宣布:这世界,我来了!

    呦呦鹿鸣,食野之苹,我有嘉宾,鼓瑟吹笙——田胖一边吹着口哨,一边围着白鹿打转:发水发水,没瞧见哪有发水的迹象啊?

    瞧着瞧着,就听哗哗声响,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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