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域名变更为m.bxuu.net请收藏
方公司的控股家族可能比自己的股权还要多!
这是一条死胡同,唯一的办法就是触发全面收购要约,但也未必能够成功。
全面收购要约是指收购方达到法律规定的份额时,必须按照最新的价格,向所有的持股股民发出收购要约,这一点对收购一方是强制执行,而其他股民、包括公司原控股股东,都可以拒绝。
同时,即使真的有足够的股民同意出手股票,但因为之前的收购站爆发,股价必然高涨,这对于收购方来说,是一股巨大的经济压力。这就是港英政府为了保护英资企业而设定的门槛,一些控制力低的英资企业因为这一条规定而变得难以收购,那些有资金有能力的企业,如四大洋行级别的英资巨头,在这条政策的保护下几乎不可能被收购。
而以置地的规模,即使经营困难,市值也有百亿港元,一旦和怡和在股市上硬碰硬,股价必然更高,那种时候,再触动全面收购要约,即使是徐志,也很难承担的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