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狼吞虎嚥(求收藏求推荐票求打赏)(第1/1页)我有石磨磨啊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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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两个刚才四处看了一下,租下这么大一栋房子花了多少钱呢?”江霞看房子虽然破烂,但是面积蛮大的问道。

    “不清楚,据我所知卜依琳,除了租下了这一栋房子,连旁边的菜园都租下来了,大概有六亩地。”在几人摆上碗,回答道。

    “我听有些地乡下比较偏僻,一亩地租金就五百块钱六亩地,那不是要三千多块钱?再加上租房子的钱应该不少吧?”

    “应该吧?”

    这是卜依琳的私事,不好插嘴,何况他也不知道卜依琳有什么打算。

    但是根据豆腐的品质来盘算,卜依琳想要活下去,就算房租三千块应该也不难。

    不知道卜依琳具体有多少钱,但是不会连三千块都没有。

    卜依琳在厨房,卜楚智两个人也没有事做,跟他们也不熟,聊了几句话后,就起来四处走走看看。

    虽然是单身男人,但是看他跟卜依琳之间,好像也没有特殊感情,如果有特殊之处,女婿见丈人,就没这么平淡了。

    冬山村的风景,站在高处远眺真的不错,层层叠叠的山峦,如诗如画,能够让人的心情沉淀下来。

    卜楚智是语教师,当场就想要吟几首诗,但是挖空肚子,却只能够想到课的诗,年轻时的创意都没了。

    两人特地去看了卫生间,发觉卫生间虽然不是非常的豪华,但是已经是现代的马桶,虽然是蹲坑,但是是冲水的蹲坑,对他们来也不错。

    只不过蹲坑的水,并不是自来水,必须自己舀水倒在前面冲水的桶子。

    “爸、妈,吃饭了,你们跑哪里去了?”

    卜依琳张开喉咙用力的喊,卜依琳不用力喊,怕父母跑到太远的地去,会听不到。

    乡下的空间非常的开阔,一不心就会走远了。

    别别的地,光是租下来的地就有六亩地,菜园子里逛,就能够走出老远。

    “我们就回来。”

    走出很远的卜楚智,拉着老伴的手用力的回喊。

    住在城市里,卜楚智已经好久没有这样喊了。

    江霞倒是喊习惯了,因为时常必须这样喊生,要不然生会假装听不到。

    回到饭桌上,餐桌上已经摆满热腾腾的食物,除了豆腐和粿仔条以外还有几碗粥,以及昨天剩下的一些肉,份量还不少。

    村里的肉味道都不错,所以丢掉连都觉得可惜,还是把肉吃掉,才对得起这些肉。

    看着厨房剩余的豆渣,还有剩余的这么多肉,卜依琳决定等下吃完饭就去问看看,昨天答应换雏鸡的曹格爷爷,雏鸡什么时候能送上来。

    还得替鸡准备好活动空间,可不能让鸡去吃菜。

    如果曹格爷爷已经把雏鸡挂在树枝上,那些雏鸡也就要受苦了。

    但是家里养了鸡,要不要养猪?卜依琳不喜欢狗,所以暂时不考虑狗,她时候曾经被邻居家的狗咬,从此对狗叫声有点恐惧。

    卜依琳还要考虑养猪的话,必须要非常搞注意卫生问题,要不然就很容易把她的生活环境,弄得非常的糟。

    吃这么美味的豆粕,鸡肉的味道,应该会不错吧?

    昨天因为没有想到猪,所以就没有跟其他爷爷问,等下在微信群可以问一下谁家有养猪,有猪可以拿出来交换或者出售就好了。

    冬山村的猪,长得不大,肤色偏黑,猪肉虽然出的不多,但是味道好。

    在场,除了都是识货的人,自然不愁猪肉乾没销路。

    桌子旁边配套的椅子不多,只有一个长条板凳,卜依琳让他爸爸妈妈坐下,他们不是村里人,没有拿椅子吃饭的习惯。

    至于,早就把他和他妹妹用的椅子准备好,放在卜依琳家,也懒得拿走,还能给卜依琳待客用。

    卜依琳家,现在是百废待举,什么都缺。

    “以后这两把椅子就摆在这里,也省得我搬来搬去了。

    妳需不需要我帮妳买个碗盘?”

    “感觉椅子不太搭,还不如板凳。碗不用,昨天忘了,今天我再跟温爷爷一声。”

    “我家里没有板凳啊,现在想要找到跟你家里这些破桌子搭配的板凳太困难了,除非找崔晓宇,崔三爷,他木工做得不错。”

    听到卜依琳已经有了主意,也就不再问碗的问题。

    温喆并没有天天开炉,卜依琳可能要等几天。

    温喆往往会捏一批,再送到窑里去烧。

    “还是等等吧,崔三爷家的黄豆和江坤爷爷的黄豆,都是我急需的。”

    村里的人不多,手工艺活基上一个人一点,除非有人过世没有人接上,才会有人再去,而谁什么都是商量好的。

    他们不靠这些手工艺活赚钱,平时卖的,还是家里种的蔬菜或者是农产品。

    不过能够在镇上卖掉的数量也有限,他们也不是特别的在意,真正生活的金钱,还是来自于家里的儿女。

    而这些金钱就用来缴他们的络费,电费,还有一些保费。

    村里的水,有的家里自己接水管,就把水接进来了。

    反正村里面的水都非常的干净,他们也非常注重那些水域专门接受排放的水,所以管子都是从源头就放置,天然没有污染。

    莹月却没有时间加入讨论,把每一样菜色都细细的品尝了一遍,尝过一遍,又狭了几块,看起来速度不快,但实际上豆腐和粿条都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消下去了。

    对于以品味美食为乐的人,莹月的确吃出了乐趣。

    很得意的看着莹月吃饭的样子。

    知道当遇到真正让她感兴趣的食物,莹月就是这种狼吞虎吃的样子。

    时候开始莹月就是这个脾气,并不会因为她成为餐馆的女老板而改变,只是会让她狼吞虎嚥的食物,愈来愈少了。

    吃习惯了,就不会觉得好吃了。

    很少吃的,还能引起她的兴趣。

    尤其是她从来没有吃过的美食,根停不下嘴,除非把西都吃完了,所以也飞快的把筷子伸了出去,免得莹月把所有的豆腐,还有粿仔条都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