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 阿笠博士的初恋(第1/3页)名侦探柯南之黑色利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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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博士家,哀正拿着一杂志,坐在沙发上喝着咖啡,很是惬意。突然门外传来了明的吆喝声。“好好,停这里就行了。”

    哀疑惑的看去,明指挥着一辆红色的跑车停在了院子里,看了一眼好像没自己什么事,便继续低头看杂志。

    “哀哀,车子开过来了。”明跑到哀的边上,一脸殷勤的道。

    “噢,修好了?”哀放下手中的杂志,抿了一口咖啡问道。

    “是啊,运气还行,进水不是很严重,换了点零件就可以开了。”明笑着道,“我把车子挂在博士的名下了,以后我们出去可以开跑车,不用坐那辆破甲壳虫了。”

    “破甲壳虫真是对不起了啊。”博士怨念的声音突然响起。

    “咦,博士你也在啊?”明很“惊讶”。

    “是啊。”博士一边翻着西一边回答道,“我在找西呢。”

    “找什么啊?”明问。

    “前几天我不是有一个朋友寄了他儿子结婚的喜帖过来吗?里面有一张询问参不参加宴会,要在今天寄回去的回函明信片,不知道放哪里去了。”

    明走了过去,然后一脸黑线。

    “这怎么回事啊,搞的这么乱?”客厅里一团混乱,西乱七八糟的扔在地上,还有各种零食的包装袋。

    “啊,昨天你不在,孩子们过来玩游戏,然后就搞成这样了。”博士干笑了下,看着一团乱的客厅也是很头疼。

    “哎,这样找也不是办法,先收拾一下吧,不定就顺便找到了。”明捋了捋袖子道,开始打扫客厅。

    “麻烦你了。”博士很不好意思。

    “没事,对了哀,给柯南那家伙打电话,这里也有他一份吧?”明想拉个苦力来一起干活。

    “他不会来的,”哀打了个哈欠,“他和那个糊涂侦探去看冲野洋子的演唱会了,还有那几个孩子去看哥斯拉的电影了。”

    “看演唱会···电影···”明脸一黑,但也没办法,只好老老实实的收拾起来。

    还好,客厅里看上去乱,不过都是些垃圾,收拾起来倒也挺快的,没有多久明和博士就打扫完了。

    明出去把装满垃圾的袋子放在了回收处,回到屋里一下子倒在了沙发上。

    “真是,那群鬼还真能折腾,吃这么多西。”

    刚刚那袋垃圾,几乎是零食的包装袋。

    “没有找到呢。”博士揉着有些酸的腰,皱着眉头道。

    “博士你不记得放哪里了吗?”明翻了个身坐起来问道。

    “啊,我当时看完好像就随手一放,不记得放哪里了。”博士抓了抓头顶道。

    “博士你别再抓头了,头发来就少。”明忍不住道。

    “要你管,我这是智慧的象征。”博士恼怒的吼道。

    明撇撇嘴站了起来,细细的观察起客厅。找了一会儿,他看到电视机后面露出了一节信封。

    好像是那个?明想着,然后走过去把信封抽了出来,结果没想到这一下子带出了一大堆信封。

    “哇,博士,这里怎么这么多信封?”明看着地上的一堆信封一脸无语。

    “啊,我想起来了,我平时看完信就会随手放在电视机上,原来是掉在那里了啊。”博士拍了下手恍然大悟。

    这也太多了吧?明看着地上的一大堆信封,很是无奈,蹲下身子扒拉了下把信封都收了起来,然后把它们拿到了茶几上面。

    “找找看,是不是在这里面。”明指着茶几上的信封对博士道。

    博士点点头,然后一封封翻看起来。

    哀随手拿起一张明信片看了起来。

    “这个明信片,上面的字写的很可爱啊。”哀道。

    明凑过来瞅了一眼道:“看起来是孩子写的嘛,估计是个女孩子。”

    “博士,我觉得你最好看下这个明信片。”看了一遍明信片上写的内容后,哀笑着对博士道。

    “嗯?”博士疑惑的接过明信片看了起来,然后露出了一脸怀念的表情。

    “上面写了什么?”明很好奇,坐到博士身边探头念起上面的内容。

    “这三个月来谢谢你,能够认识阿笠我真的很高兴,我不喜欢再见,所以就再会吧。十年后的今天,太阳下山前,在那个充满回忆的地见,如果没有见到的话就等下一个十年,即使变成老婆婆我也会等你。如果你到时有空的话,请来见我。给最喜欢最喜欢的阿笠,11月4日,4年A班,木之下···嗯,名字的地模糊了看不见写的什么。话11月4号不就是今天么?”

    明一口气念完了上面的内容,用胳膊肘捅了捅博士,然后一脸揶揄的道:“博士,这个是女孩子写给你的吧。”

    博士脸一红,一脸的怀念:“是啊,是以前的一个朋友写给我的,已经是四十年前的事情了。”

    “四十年前?那会儿你还在上吧?”明惊讶的道,“没想到博士你这么的时候就开始骗女孩子了?”

    “哪有,不是这么回事。”博士尴尬的笑着。

    “你有资格博士吗?”哀一脸鄙视的看着明。

    “嗯咳。”明右手握拳放在嘴边假装咳嗽了下,然后斜着眼睛瞄着博士道,“博士,和我们讲讲呗,那个最喜欢最喜欢阿笠的女孩子。”

    “咳咳···”博士老脸一红,一口气没喘过来咳嗽了起来,明连忙帮他拍着背顺气。

    “这个啊,已经是四十年的事情了。”博士缓了缓道。

    “那是在一个暑假开的第二天,我因为要迟到了,所以没走平时的路,去走了一条捷径。然后看到一个低年级的女孩子躲在墙角,在探头看前面。

    那个女孩戴着一顶大大的帽子,帽子下面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正泛着泪花,长的非常可爱。

    我就问她为什么站那里不走,然后那个女孩前面有一条很凶的狗,她不敢过去。

    嘛,那条狗确实是挺大的,在那一带也是很有名的。看到陌生人就会不停的叫,然后我就让她躲在我的后面,带着她过去了。

    我看她那么害怕狗,就问她为什么。她时候被家里养的狗咬伤过,从那以后就开始怕动物了。”

    博士停顿了下,拿起杯子喝了口水,接着继续讲述。

    “我觉得她这样很可怜,毕竟不是所有动物都会咬人的,还有很多长的很可爱的动物的啊。于是我就把她带到了我一个养着黄金仓鼠的朋友家里。我想仓鼠的话那么只,长的又很可爱,应该不会让她害怕吧。一开始她确实有点害怕,但慢慢的就习惯了,再过了两个月已经彻底喜欢上动物了。就连碰到之前那只大狗,都不害怕了,能笑着走过去了。”博士脸上满是笑容。

    “噢~这样啊,那你们以后每天都一起上了?”明笑着道。

    “啊?啊···”博士脸一红,“也没有啦,就那个秋天的一段时间而已。”

    “发生什么事了吗?”哀疑惑的问道。

    “啊,我记得是十一月底吧,那天早上还下着雨,我在平时碰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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