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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惊的事情来临前,生活往往是平静的,就好似黎明之前是黑夜一样。三天前,接到了一个好久都没有联系的初中同学的电话,就在我正奇怪他是如何知道我电话的时候,他告诉我他要结婚了并且希望我去参加他的婚礼,于是我把所有放在思考他是如何知道我电话上的jīng力,转移到对他即将结婚的惊讶中。
在我对他残存的记忆里,只剩下天天蓬头垢面、总是因为鼻腔里某些器官分泌旺盛而使鼻子上时不时的挂着**粘稠状液体,也正由于此形象而使他成为学校的风云人物,还荣登“99年度xx中学十大最不受女xìng欢迎人物”。没想到命运弄人,沧海桑田,谁能想到我们当年的那批同学中最早结婚的竟然是他。
由于我们初中毕业后就失去了联系,所以不他清楚他在初中毕业后究竟遭遇了什么奇遇,但据这厮在电话里介绍初中毕业后上了职高,学的是导游,后来考上了省旅游学校,今年专科毕业,进了他家亲戚在哈市开的一家旅行社当导游。据我后来分析,可能是初中毕业开始,常年身处在“彩蝶狂舞”的导游专业中,自然会遭受到不少心理和生理上的打击,致使内心深处的荣辱感一发而不可收拾,所以才有了今天的局面。
早上起了个大早,把自己jīng心的打扮了一下,穿了一套相对正式点的衣服,毕竟会有很多多年不见的老同学,不能显得太寒酸。
秦可一睡眼惺忪的从房间走出来,看到我的这番情景,感到有点奇怪。
“你大早上打扮这么jīng神干什么啊?去相亲啊?”
“呵呵,猜的很接近,是和‘亲’有关,不过是去参加婚礼!”
“参加婚礼!?谁的婚礼啊?”
“我一初中同学的婚礼。”
“噢!那一定很热闹啊!带我去好不好啊!我从小就喜欢参加婚礼,因为热闹,还有糖吃!”
“带你去!你又不认识我初中同学!”我对秦可一这种类似小孩子喜欢凑热闹的心态有点反感。
“我不认识你吗!认识你就行了!”
“那怎么行啊!我怎么好意思!”
“哎呀!有什么不好意思地,就说我是你女朋友就得了!快点的,别废话了!”秦可一不耐烦地说到。
“我女朋友?拉倒吧!我可丢不起那个人!今天会有我很多的初中同学到场,我可不希望他们因为我找个如此劣质的女朋友而笑话我!”其实我心里已经同意秦可一的要求了,因为带秦可一这样的美女出现在公共场合确实是一件很张脸的事情,只要秦可一稍微再坚持一下,我就会向她妥协。人们都说女人喜欢口是心非,其实在我眼里这方面男人的表现也比女人强不到哪去。
“不带拉到!”就在我正准备向秦可一妥协时,她却选择了放弃,这到把我放到很尴尬的境地,进退两难。
“喂……喂……!你真不准备去了!?”
“你又不想带我去,我来能赖着你不成!”
“那个……你……不再考虑一下吗?”
“啊!?你有病啊!刚才不想带我去的也是你!现在又让我来考虑!?你是不是心理有问题啊?”
“少废话!想去就赶快打扮一下,尽量少给我丢点人!”
“你什么态度!好像我等你施舍一样!我还不去了那!”秦可一恢复了她大小姐的脾气,向我喊到。
“好了,算我错了。我正式要求秦可一小姐和我同参加这场婚礼!”我说完,办弯个身子,做出舞会上男士邀请女士跳舞时的动作。
“那我勉强答应你吧,等我会儿!”秦可一强压住笑容,装作一本正经的说到,然后跑向她的房间。
就在秦可一十分钟后从房间走出来的同时,张炜在楼下按响了他的车喇叭,表明他已到了我家的楼下,而我此时的注意力完全被从房间走出的秦可一所吸引,根本没意识到张炜正焦急的在楼下等我下去。
秦可一选择了一套介乎于职业装与休闲装之间的衣服,加上画上了淡妆,使秦可一产生了平时所没有见到的另一种形式的美,同样令人惊诧。最终还是张炜的汽车喇叭声,打断了发呆的我。我和秦可一匆匆的向楼下走去。
从张炜的表情中可以看出他已经极不耐烦了,靠在车门口,一只手拼命的按着车喇叭,用另一只手抽着烟。看到我出来后,刚想对我说点什么,嘴却忽然凝固住了,从他的嘴型可以看出,无非就是那几句骂人的口头语,而嘴部动作的麻木,我想最合理的解释就是他也被初次相见的秦可一的美貌所震惊。
我仔细的观察了这厮的眼神,由泛着微弱的光芒到喷shè出“炽热的绿光”最后又变得暗淡无光,过程虽然极为短暂,但我想他此刻的内心活动是剧烈的。在我把秦可一向他简单的介绍之后,他主动热情的伸出了他的手,这时我抢在秦可一前面替秦可一握住了他的手,虽然我和秦可一没什么关系,但却不希望她遭受粗人的“玷污”。
秦可一和张炜都为我这莫名其妙的举动而感到疑惑,我于是用催促他们赶快上车作为掩饰。秦可一一头钻进了后座,而当我即将打开副驾驶的车门时,张炜神秘兮兮的把我叫到了一边,一脸龌龊的对我说到,“行啊,哥们!以前佟晨走得时候我还为你捏一把汗那,怕你至此以后再也找不到心仪的了?没想到这个比佟晨还要强。”
“别扯了!我们之间没什么,就是合租在一起,纯洁的男女关系!”
“cāo!《梦里花落知多少》里面有一句话说到好,‘都有关系了,还纯洁那!’”
我在惊叹张炜开始涉及一些文学作品的同时,选择了沉默,转身上了车,很欣赏老罗的一句名言“彪悍的人生不需要解释!”
在去婚礼的这一路上,张炜的嘴始终没有闲着,一直在试图讲些笑话来逗秦可一开心,并且近一步想在美女面前表现自己。我始终认为一个人的幽默感与这个人学识和智商有着某种联系,所以这也就决定了张炜的笑话如果不走chéng rén路线,就会相当的无聊。
秦可一似乎是为了不想打击张炜的自尊心,所以一路上始终保持着笑容来迎合张炜,而我此时觉得张炜和秦可一两个人的行为很好笑,所以一路上也总是面带微笑,这就让张炜产生了他的笑话很有市场的错觉,所以更加激发了表现自己幽默感的**,我们就在张炜的那些蹩脚笑话中,不知不觉的到达了目的地。
新郎子在门口热情的接待着每一个参加婚礼的客人,看我和我张炜下车向他走来,显得很兴奋,神态给我感觉好像是在向我们示威“老子现在牛X了!”
经过几年的磨练,新郎子满脸的**不明物体已经从它原有的位置上消失,也不再像以前那么不修边幅,脸上多了一副眼镜竟也显示出了几分书生气。在热情地与我们交谈的同时,把我们熟练的领到了礼金收取处,然后向我们表示还有其他客人要招待,一会在聊。我一边掏出红包,一边怀疑他邀请我们来的主要目的。我脑海里这时闪现了,在凌晨两点钟,一对新人在新房的床上没有干进行**这项本来应该例行公事的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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