沆瀣(二)(第4/4页)雄兔眼迷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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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成不成。尔朱硕都带着薛凌好好在大都玩上几天,见识一下鲜卑人日常。

    薛凌今天出门特意记下了客栈地址,叫尔朱硕一早来找自己就成,然后婉拒送她的好意,自己慢悠悠的往客栈晃。

    晃了几步一回头,尔朱硕是骑马来的,已经驮着那袋子西跑了好远了。薛凌倒不是舍不得,只是想起那句“我也不是很喜欢汉人。”

    突然就想往地上唾一口,搞的自己倒好像多喜欢胡人似的。住了两三天,觉得身子骨都带了鲁伯伯的那股子牛羊味。要是事情一直这么顺利,没准可以早点回去。她已经想好见了拓跋铣之后怎么要个单独的机会。

    大多数人在薛凌眼里,纯属给脸不要脸,比如齐世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