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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过繁华的中央大道就到了锦云路,锦云路,很老,却依然有一股不容忽视的气势,似乎都让人不敢喧哗。两边的梧桐树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变黄了,叶子微微颤颤地晃着,风好像就只是轻轻地掠过一下就落了。落的样子倒也挺别致的,横着横着飞舞了好一会儿,如盘旋的鸟儿,总是想蓄势再飞起的。哪怕风渐止,这么慢慢地轻巧地落到地上,也是有一种傲慢的味道。这些老树,枝繁叶茂;看不见的泥土地下,盘根错节。只是再怎么的,也不敌这秋日萧瑟,严冬苦寒。
沈宅和许多老宅一样隐藏在这些树木后面,隐藏在高高的布满青苔的围墙后面,无声站着也宣告着身份,高高的栅栏,盘绕着妖艳的玫瑰荆棘。作为这座城市最早富裕起来的一个群体,锦云路沈宅,锦云路江府,锦云路王家…房子的存在,更是他们社会地位的象征。所以大多人是不舍离去,房子在不断修缮,只为了那不清道不明的优感吧。置业可以很多,但锦云路的老宅高价也很少有人卖的。
我把车停了下来,顺了一口气,不用看镜子也知道自己的脸色不会好。锦云路三个字对我来,一直都是不适的存在。摸到一只口红,艳丽的颜色,武装色,原周末很少出门,更不喜化妆,只是到了锦云路,该武装的都得武装一番。
开门的还是管家老赵,他应该知道今天自己会来,冷冷地似有礼地打了一个招呼:“沈姐好。”我连嗯都欠奉了,径直走了进去。“沈姐?”哼,笑话,哪里有称呼自家主人加姓的,这个老赵永远记得自己是谁的狗。他那低眉顺眼的姿态,经常让人忘记他的存在,可是他那眼睛背后,却让人无法琢磨。高跟鞋踩在绿草坪上,尖尖的跟一下下的落地,在草坪上踩出一个个不易察觉的洞。老赵的眼里有藏不住的愠怒,“好好的路不走。”他轻声嘟囔,看起来又得花些时间去修整。我微微一顿,当然是接受到了他的不悦,就如这个老宅浑身散发的气势,都是对我的不待见。
暗色的墙,朱红色的窗户,每个不同花色窗帘的背后是一个个房间。我还是忍不住地瞟了下角落里的那扇,墨蓝色的窗帘不知道换了没有,看不清了,那个关着我太多记忆的房间,现在应该是堆满了杂物。因为一开始它的功用来就是杂物间。我自嘲一笑,低头看看了自己红色的高跟鞋,拿出纸巾,慢条斯理地擦了一下鞋跟,然后轻轻挥了出去。我闷声一笑,老赵的眼神一定充满厌恶。
穿过院落到了门口,门是虚掩着。我定了一口气,有时候我怀疑自己是有臆想症的,这种畏惧感犹如生长在在心底最深处的毒瘤,一触动就会冷不丁侵蚀健康的身躯。推开门,首先看到的依然是那一口老式的立钟,然后是沙发,沙发看起来又换了,不再是之前那种朱红的皮质,深灰色的绒皮倒是让人舒服了一会。其余豪华的摆设,我连眼皮都懒得抬一下,我其实最想欣赏的是沈歆惠的衣帽间,可以刺激一下脆弱的心脏,励志一下,提醒我存在的不容易。
没想到沈歆惠今天也在,她穿着一件鹅黄色的连衣裙,修长的双腿,只是皮肤黑了点。她曾经一个夏天不出门,就是为了让自己白起来。只是那个夏天过后,她发现依然比在外勤工的我黑很多,气得跳脚,收走了我的所有护肤品。她坐在单人沙发上,玩手机。听到响动,最先看过来。我很高兴她看到我后传递过来的敌意,让对在意总是表示自己是有力量的。我知道我身上当季的大牌时装让她不悦,她一直叫嚣着我凭什么。哪怕我现在自食其力拿公司薪水,她也到处喊着凭什么!就因为公司是爸爸的,同为女儿的她可以尸位素餐,拿6位数的年薪,我一个从销售做上来的总监就是白吃的米虫。我回视着她,冷冷的,一言不发。突然感觉自己有点情绪化了,这么多年了,至于为了这个眼神想不开吗?或者因为这个老宅给了我太多不清道不明的冲击。
“大姐!”老赵在门口轻声喊。我又哑然失笑,一字之差的区别,我明明比沈歆惠大了足足三岁,在沈宅,我是沈姐,她沈歆惠是大姐。我笑了笑,坐到了沙发上。摸着包想找出一根烟抽,刚刚拿出来,想再摸出打火机,就被打了一下手。一股玉兰花的味道扑鼻而来,“女孩家家抽什么烟,心你爸爸打你。”温柔的声音,含笑的责备,听出来的是满满的宠溺。我却懒得抬头,把烟放回去。我曾经觉得玉兰花是一种很美很雅致的花卉,清香扑鼻,娇而不艳,与世无争,刚刚到青春期的时候,我已经懂得寄情于物,一开始欢喜她的味道,后来不懂她为什么喜欢用这样美好的花朵的味道,完跟我的认知不符。“阿姨好!”我站了起来,眼皮依然没有抬,却让发出的声音有礼而愉快。她显然没有想到,我突然这么回应。轻轻地应了声,坐我对面去了。我这才定睛看她,脸上有伎俩没有得逞的失落感,我嘴角微微上扬,再调动情绪给了她一个大大的笑脸。
赵玉兰扭头看下门口,看老赵和沈歆惠着什么,不一会儿沈歆惠就嘟着嘴巴进来,手里捧着一束老赵刚刚剪来的白玫瑰,大声地:“有没有素质的?把你那破车停车库门口。”我摆摆手,笑笑。老赵从来不帮我开车库,我的车能停哪儿呢?想起之前,我总是正面迎击她们的挑战,吃亏不,还会受辱,最后没得到一点好处,反而留下坏孩子的印象。我没有解释和反驳,走到门口,把钥匙递给老赵,笑眯眯地:“辛苦您了!”然后看都不看一眼老赵,余光中他应该是想解释什么,我根不想搭理,转身坐回了沙发。看起来还有人要来,所以要开车库门。
赵玉兰把白玫瑰插进了花瓶里,她坐在那里,气定神闲地插花,其实她是好看的。微微上扬的嘴角,配合的眼睛也是丹凤眼,虽然皮肤黑,但却极其光滑细腻,依然有一种微微的光泽,这在5多岁的女人身上还是不易的。相比沈歆惠,遗传了她的黑,却没有遗传到质地,只是幸好还有后天的美容,让那张略显坑坑洼洼的脸看起来柔美了些。可她们俩都憎恨自己的白皙,从第一眼看到自己开始,清楚地记得赵玉兰:“怎么养在乡下的孩子还能这么白?”眼里是一种不可信的挫败,如今回想她那个时候看着我,心里揣摩着是我妈妈的姿色吧。
1岁的女孩,五官还没有长开,但肤色却是最好的年华。我的白皙,我从是知道的,农村的女人们看到我会惊讶地:鸡蛋壳里剥出的一样。所以农村人都不把我当族类,嘴里总是“那城里人的孩子”,称呼妈妈则是那“城里女人”。我没想到的是到了城里,赵玉兰和她的女儿依然把关注点落在我的皮肤上。那个夏天,老赵突然就手受伤了,偌大的草坪交到我的手上。赵玉兰的话,我在经历了无数次责骂、殴打和管教后,终于明面上不再反抗。每当1点,太阳最猛烈的时候,我会在院子里割草,还有料理那些玫瑰花。沈歆惠明明很想午睡,却咬牙坚持了噪音。那天如果不是白天从来不回家的沈从军回家来,我真的担心我总有一天会中暑倒下了。
那天沈从军带着一个男人突然回来,那个男人穿着白色的短袖,笔挺的裤子,比沈从军看起来大了几岁,记忆里,我看过去是他手里的腕表的光芒刺到了我。他先走到我面前,帮我关了割草机,摸了摸我的头,再退到了一边。“大中午的你在干什么?”沈从军站在我前面,投下一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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