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 衣服(三)(第2/2页)点点爱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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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的路上,我才收到了马硕成的回复。

    “车上找了没有,可能是转线之前或者就在转线的那个站丢的吧,我也不知道。”

    有一次在学校,郑文博借了我的一根笔,我恶狠狠的警告他说:“别弄丢了,你丢了他我就丢了你!”

    “这么可怕吗哈哈哈。”

    “这都是有感情、有回忆的,笔啊橡皮啊车卡啊,你不懂。”我瞪了他一眼。

    他拿笔盖轻轻地戳了一下我的额头:“我懂我懂,对于你来说什么都是有感情的。你的爱这么多,怎么就不分一点给我呢?”说完自己傻笑了起来。

    每个周末陪郑文博去上雅思课,第一次偷偷坐两个小时的公交车去他家,害怕国外物价高,出国前两个人去批发市场扛一大堆文具回家……在交通还不太方便、自己也没有驾照的那些年,交通卡实在是承载了无数的回忆……

    但我竟比想象中平静得多,和上一次丢掉了吊坠判若两人。

    是情怀还是负担?是回忆还是枷锁?物件本身只具备功能,不存在意义,所谓的意义,不过是人主观意识的投射。归根结底,也就是一件死物罢了。

    尝试放手,原来就那么回事。

    我惊讶于自己的成长,并不再视之为冷血。学会面对随时来临的失去,或许是成年人必须掌握的技能吧。

    回到家,我径直走进房间,用力拉开那个满满当当的抽屉,里面的东西“哗啦啦”地散落了一地。我拨开其他杂物,捧起那个曾经珍而重之的快递盒,盯了大概有半分钟,“青春”两个字已经不太清晰,盒子也被挤压变形。

    我迈步走进卫生间,往上一举,扔进了垃圾桶。

    原来,抽屉不能等到全满了再去清空,不需要、不再值得的东西就应该及时丢掉;而人,需遗忘时就该跟随本性遗忘。

    最有效的整理并不是分类,而是舍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