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八章 先给一巴掌再给一颗糖(第1/3页)我出生在九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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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后不要在刻章的时候碰电脑。”

    老爸神情紧绷,将空调开低两度,忙着重新雕刻,好在最初始的那个排版界面还在,摆弄几下机器,没有坏,低头去找新的橡皮图章出来。

    我和妹妹不敢说话,只是“嗯”了一声。

    老爸不再说话。

    新的章重新被安放在机器上,只有器械摩擦后发出的声响。

    安静之下显得特别刺耳。

    我们傻站在电脑桌前,等着训话。

    老爸过来推开我们,指了指身后的黄褐色椅子命令道:“去那边坐着。”

    我和妹妹愣了一下赶紧过去坐下。

    人已经长大一些,还是能拼坐一张椅子,坐下后心里面慌慌的,总感觉还要发生些什么,眼睛不停地看着四处,就好像在看着一个陌生的地方。

    原本该是纯白色的墙壁已经泛黄,墙角布满蜘蛛网。

    蜘蛛不在,徒留蜘蛛丝垂挂下来。

    空调旁边的蛛丝是黑色的,像是灰尘堆积后的垃圾,贴在墙上的部分如同裂纹,让整面墙看起来破旧不堪。

    “他叫什么名字?”老爸开始刻章,离开位子站到刻章机的面前。

    “金盆。”我回道,顺便提醒老爸,下意识脱口而出道,“有激光。”看了会眼瞎,没敢说,说了一定会被老爸认为是咒他眼瞎。

    “没事,这有个盖子能关上的。”老爸居然笑了下,“我嫌麻烦才一直开着。”

    “嗯。”我明白。

    “刚才怎么回事?是不是人家想玩电脑,你们不让他玩?”老爸关上盖子,回头看我们一眼继续盯着刻章机。

    “怎么不说话?”

    “说话呀,你们两个变哑巴了?”

    “被我猜中了?”

    明知故问。

    要是早让金盆玩也就没这回事了。

    这电脑我和妹妹两个人都不够分的,再分给别人玩不是有病吗?

    打个比方来说。

    有一个苹果,对半切,还是大小不均,我和妹妹两个就抢起来,都想要拿大的。

    难道不能学孔融让梨?

    可能有人会这么说,但是,他真的就只有一个梨吗?

    谦让是一种美德,可不要和一个快饿死的人谈谦让,如果有两个人,都快要饿死,不是亲密的关系,摆在面前的只有一样吃的,谁会去谦让?

    独占,不太好。

    平分,很好。

    有的人没办法谦让,因为他没有太多的东西去分给别人,可以分,但要一人一半,才叫公平,在失去信念前,没有人不想活下去的。

    可偏偏,有人,要帮我们解决麻烦。

    那就是把这一大一小的苹果,都给吃掉,麻烦的源头没了,麻烦就没有了。

    道理是这么一个道理。

    只是源头,并不是苹果。

    而是饥饿。

    或者说,口腹之欲。

    我们两个都要吃苹果,苹果没了,只会引发更大的麻烦。

    所以,哪怕为了吃的玩的打起来,也不关别人的事,自以为帮忙,却是多管闲事。

    那次,老爸不是这么对我们的。

    当我们两个坐在椅子上互相安慰,店里来了客人,四五十岁的老太婆,看我们两个在哭,又看到散落在地上的作业本就多嘴多舌道:“这是你们家的两个女儿,蛮可爱的,怎么把作业本都撕了?不写作业稍微打几下就好了。”

    “要你管。”

    我和妹妹都讨厌这种人,妹妹瞪她,出声的是我。

    爸爸来瞪我,碍于客人在场,跑到我面前吹胡子瞪眼,耀武扬威的,手上巴掌迟迟没有落下来。

    我还是吓得眨了一下眼,不停压抑哭声。

    就算不写作业,关他们什么事?还要说稍微打几下就好了,说得好听。

    真是当了什么还要立牌坊。

    如果真为孩子想,就不要一言不合打人,好好讲道理啊,连个孩子都讲不过活着干吗?这年纪都是活在猪身上了吗?

    “这么凶啊,你们两个人,当心以后嫁不出去哟?”她不说正事,走进来伸出手指隔空对着我们指指点点。

    指我就算了,指妹妹算什么?

    这种老太婆真是重男轻女的典型代表,谁当她家女儿真是倒了八辈子血霉。

    儿媳妇也倒霉。

    “嫁不嫁得出去关你什么事。”我还藏着后面半句话没说,凶你怎么了?我还想要咬你呢。

    “你怎么和大人说话的?”老太婆把手里的皮包往橱柜上一放,脸色不满。

    她配叫“大人”二字吗?

    我也不配。

    讲道理来说,如果我是小人,她是大人,正好,大人不记小人过。

    她要记恨,那她就不是所谓的大人。

    只是一个外人。

    面对外人,我总是满腔怒火,尤其是在我不开心的时候,谁招惹我,我都会不计后果地反击,因为外人不会理解我心中的苦闷。

    他们只会说着风凉话。

    这个时候,他还没有出现。

    当遇见他,慢慢了解他,喜欢上他的时候,我所有的愤懑都会变成委屈,在他面前,因着久别重逢的喜悦,眼眶,一下子湿润了。

    他是我从高一开始,到现在还一直暗自欣赏喜欢着的人,天歌。

    这个名字。

    和完美世界中的妖族飞行器同名,那是我玩游戏的时候最喜欢的飞行器之一,还有一样,叫羽族的六翼,至今都记得那模样。

    天歌,是一只白色的大鸟。

    它可以带着游戏人物飞跃在高空,俯瞰城中变得渺小无比的行人,天歌之上站立的人,宛如传说中的仙人,遗世独立。

    而我是行人,只能抬头仰望。

    要是我是个男孩就好了,这样,我就是妹妹的哥哥,就能更有本事去保护妹妹,爸爸也能顺利完成传宗接代的任务,不用听别人那些阴阳怪气的赞美声。

    两个女儿多好,要是两个儿子以后都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呢,我们家一个就够头疼的了,以后房子肯定要买的。

    女儿好,女儿好啊。

    哼。

    好不好用他们这些外人来说?

    一次两次就算了,见一次说一次,听得多了,爸爸脸上的神情就会变得很古怪,怅然若失说不出一句回嘴的话,只能不停点着头回应。

    我知道,爸爸自己也想要儿子。

    家里没钱而已,不然肯定是要再生的,既然没有办法再生一个,从小到大,爸爸都把我当成儿子来看,比起妹妹,更喜欢的是我这个不管脾气还是样子都更像是男孩子的姐姐。

    哪个老子不打儿子的?

    说没打,不打的,那肯定是三岁之前的事,你不记得了。

    别问我怎么知道的。

    我不知道。

    要是,我是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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