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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尚是一个稍纵即逝的事物,以至于井梧每一天都在绞尽脑汁的创造着时尚,贪婪的攫取这大自然和世界各国的优秀化给她带来的灵感,因此,她读了很多的书,为的便是让自己触类旁通。时间对井梧而言,来不够用,以至于像这样忙里偷闲,都是屈指可数。
她喜欢伏尔泰的《假如我变成了一朵金色花》很童真,很浪漫,因此,兰溪三年前出了《金色花》系列,印度风情的披肩、雪白的古希腊服饰的飘逸相映成趣,金色花透过阳光摇曳,有地中海的浪漫,恒河边的诗意,更有渼陂古镇,曾经那个姑娘的童真。
模特们在T太上风姿绰约,飘逸的裙摆勾起人们对曾经的怀念和向往,就如同当年无忧无虑在油菜花田间穿梭,笑得天真无邪的自己。在她的日记《时尚女王攻略》的第一页,夹着装裱致的,沈千月为她画的那个时候的她,笑得天真无邪,头上带着油菜花的花环。
那是她和千月的初见,千月还是去渼陂写生的大生,那个时候,她天真无邪的送给千月一袋自己家里做的一袋柚皮糖,以为那便是世间最好的食物,如今,吃遍了山珍海味,却看着父亲端上来的还没有晒干的,刚煮好的柚皮糖再次泪目。
“爸!让你过来试衣服你不试,却躲在厨房里煮柚皮,看来妈包的饺子不够你煮的!”井梧哽咽着,夹了一块因为没有晒干,还软软的柚皮,吃了下去。
“这个季节柚子早没了,就剩下几个干巴巴的老柚子,又连天下着雨,空气潮湿,所以只能给你煮了现成的吃!”寒永庆看着自己的女儿来优秀,内心不出的自豪,常常在和乡间邻里喝酒聊天时,不厌其烦的夸一夸自己的女儿。
“哈哈,我还没嫁人呢!您就见外,这还得了!妈!你看看!”井梧朝着二老撒娇,院子里的石桌子被收拾出来,冰冷的石桌很快因为三碗饺子和一盘柚皮糖变得很温暖。“也不知道是谁,时候抠门儿死了,卖柚子帮别人剥好后,留下来的柚子皮给才给我们娘儿俩!只能害我至今都这么瘦!我可记仇着呢!”
寒永庆尴尬的笑了笑,这丫头,当初这件事记到了现在,还被添油加醋的成了这样!家里的柚子长得好,收柚子的把一等、二等的总一个不落的手走了,剩下的三等在县城也卖的很好,第一年去县城卖,以为会剩下一两个,没想到最后一个也没剩下,只留下他帮别人剥的柚子皮。李美莲为了安慰年幼的井梧,便给她做的柚皮糖,也是,闺女天天一放就在地里帮他们摘柚子,到头来一个柚子也没吃上,不难过是不可能的!
和李美莲一起洗完了碗筷,将桌子抹干净,寒永庆和李美莲要田里把鸭群赶回来,井梧也要赶到上海的则灵总部,则灵要扩大产业链。她回国,事情也会变得多。
“爸、妈,我先走啦!”井梧朝二老招手,进了车子里,二老执意要先看着她走,温暖一瞬间袭来,她热爱自己的职业,喜欢稍纵即逝的事物,却只希望眼前的一切,能够长长久久。
因为乡村的路不好走,车子如同牛车一般的缓慢行驶。井梧收拾好自己的情绪,认真思索着如何劝自己的父母和自己去上海呆着。这些年,她想接自己的父母一起住,他们却总以各种理由推脱,在法国,是听不懂洋人的话,在上海,听不懂上海人的言,上海人也听不懂他们俩夹杂着言的普通话。
只有井梧知道,他二老是怕给她丢脸,可她从来不避讳自己的出身,并且以此为傲,所以在他人提起她的出身的时候,她总是得意洋洋的、眉飞色舞地道:“在我还是个乡村女孩儿的时候,她们笑我痴人梦,一时尚杂志都买不起,谈何时尚,如今,偏偏是我这个乡村女孩儿,却是时尚的缔造者。”
因为出身相似,她总会被拿出来同香奈儿女士作比较,香奈儿自幼被寄养在姑妈家,姑妈对她又不好,她厌弃自己的故乡,也许只是因为那个地没有给她半分温存,而她不一样,她的故乡,是中国为数不多的古镇之一,是给她灵感的地,是她最牵挂的人,住的地。
一辆熟悉的车带着井梧背的滚瓜烂熟的车牌收回了她的思绪,看对在路边停下了车,她也停下来。
“井梧!”对面的车上走下了她念了不知道多少遍的白月光,谦谦君子,陌上人如玉,别人都,服装的男人,不是娘炮就是ga,他们真该看看轩,优雅的灰色衬得他低调内敛,里边穿着深灰色的衣服,让灰色显得很有层次。骨子里的儒雅的手艺人特有的耐心让他显得儒雅温润,也正是这样的初恋,才让人觉得遗憾,才让人觉得难忘。
“少!好久不见!”井梧瞬间开启时尚魔头模式,不冷不热的下车,朝轩伸出手,露出标准的微笑。
轩微怔,这才伸出自己的手和井梧握手,自嘲道:“是呀,好久不见!”是呀,他们早已经成了这么陌生的关系。眼前的人儿,他在时尚杂志和兰溪、则灵每一季的时装发布会上看过了千百遍,默默地注视着她的变化,还记得他们初见,就是在这古镇,在寒氏祠堂的门口,在雨中哭得让人心碎的人儿,早已经变成了万人敬仰的时尚女王,光芒四射,可以同日月争辉。
“少放着百万的生意不做,开着快报废的车子在我这的渼陂转悠,是来让我看你有多惨,还是有项目同则灵合作?”井梧浅笑,掐住自己想要怀念过去的思绪,一遍遍的在自己心里骂着自己不争气。
一遍遍给自己洗脑:怀念过去,对衣服而言那叫复古风尚,对人而言,怀念过去,当下的生活便成了二手货!你不是很讨厌当年那个怯懦的自己么?要不是自己曾经的怯懦,你能单身到现在?
六年前你们就错过了,你六年后想要吃回头草人家也未必愿意呀!不愿意个屁!不愿意能在这里等着你?不对,他可能只是来问问为什么把他给自己设计的婚纱穿着给千月当伴娘!
便受过轩母亲的刁难和训练,她早已经能做到泰山崩而面色不改,纵然心里早已经是一片乱麻,井梧却依旧面带微笑,淡雅如菊。
“你不也一样?这辆雷克萨斯,还是你五年前在美国的《天桥风云》大赛上获得的!”轩盈盈浅笑,想要从井梧的面容上找到多年前的寒井梧半分的影子,那个天真,执着,爱慕着自己却不敢,有些许自卑的姑娘,早已经消失的无影无踪。她不再消瘦,不再素面朝天却美得不可物,只有致的妆容,时尚的着装,与这座古镇格格不入。在他面前的,只有时尚魔头阿拉克涅,一个吹毛求疵,手段强硬的女魔头。
“看来少没有看过近几年的时尚新闻,看来你是要走背离时尚的路线啊!我的豪车,已经从法拉利换到了劳斯莱斯,还是定制款!球仅此一辆,姑娘亲自设计的外观!”井梧笑得肆意张扬,却看见的轩眼中的失望。
“你以前,从来不在意这些!”轩喃喃。
“你母亲不是最在意这些嘛?况且,我那个时候不是没有钱嘛!我现在最在意的就是这些身外之物,毕竟我也制造着那些受人追捧的肤浅的身外之物!则灵的一块点翠中国风手表,被拍卖到了一辆玛莎拉蒂的价格,你时尚可要好好努力呀!免得你的未婚妻大老远跑到法国来给我找不痛快!”井梧嗤笑,更像是在自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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