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顺风车(第1/1页)战争领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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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一次狩猎都要把它当成生命的最后一次去完成!”――本?道格拉斯

    “一个人要仰望多少次,他才能看见天空?一个人要有多少只耳朵,他才能听见民众的呼喊?要牺牲多少生命,他才能知道多少人死去?答案啊,我的朋友,就飘在空中。飘在空中!”

    一辆绿皮汽车行驶在断断裂裂的高速公路上,这是辆改装过的汽车。那车头前布满尖刺的钢制挡板,能够轻易刺穿一只暴甲熊。而汽车轮胎的中轴心显然特意加长,并焊上了如同狼牙般的尖锐棱刺。它们随着车轮不断旋转,可以绞碎任何血肉之驱。

    汽车的天窗上甚至还架着一支高速机枪,那从枪膛里垂下来的弹链诉说着这支机枪的性能。虽然不是新时代的型号,但每分钟可达200发子弹的射速足够威胁到那些变异的野兽和怪物。

    汽车上播放着震耳欲聋的音乐,这首60年代美国乡村音乐《随风而逝》成为这单独旅途的一点点享受。只是音乐飘荡在无人的公路上,却更显出荒野的寂静。

    现在是下午,毒辣的阳光烧烤着大地。地表变成了火炉,远远看去,热空气的上升让地面产生了扭曲的现象。在这个寂静的午后,没有任何生物愿意顶着大太阳在地表活动,因此也成为了旅人最佳的赶路时间。

    荒野上,哪怕装备再好,也没人愿意面对成群结队的异变生物。

    汽车上除了司机外,还载着十几名乘客。这些人有男有女,其中还有两个小孩。只是从他们不同肤色和脸孔来看,显然这并不是一次家族旅行,更像是结伴逃难。因为那些褴褛的衣衫,还有瘦巴巴的脸孔都说明他们平日的生活仅够温饱,还远远称不上富足。

    “该死,我说泰迪,如果你不把那老掉牙的唱片机关上的话。相信我,我会帮你砸烂他!”

    和摇头晃脑颇为享受着音乐的司机不同,显然乘客里有人很不喜欢吵闹的音乐。坐在车尾座上一个黑人大汉站了起来,挥舞着拳头露出洁白的牙齿大叫起来。

    泰迪,也就是司机。只是个二十来岁的小伙,穿着发黄的格仔衬衫,和磨破了不少地方的牛仔裤。他架着车,头也不回道:“吉安,你就不能安静地欣赏下音乐。伙计,鲍伯可是个天才,这首歌简直棒极了。”

    “小子,我现在没那心情。我只知道你这狗屎的音乐要是引来了活尸还是其它什么,我想它们会很乐意挖出你的心脏,然后边吃边听着这什么破烂音乐。”黑人吉安讥讽道,但他的话却引起其它人的赞同。

    泰迪摇着头,嘀咕着“一群不懂欣赏音乐的蠢货”这样的话,手还是伸出去把唱片机关掉。

    “伙计,这种时候,别说活尸,连尸狼也不肯出来活动。要不然你以为我为什么挑一天当中最难受的时候赶路。”泰迪笑道,并从上衣口袋里摸出一根皱巴巴的香烟。把烟叨在嘴上,又抽出手来点着,接着劣质烟草的味道开始飘散在车厢里。

    汽车继续前进着,弯弯绕绕的公路似无尽头。开车的人昏昏欲睡,而坐车的乘客却几乎全进入了梦乡。动荡的年代,能够安然入睡也是一种奢侈的幸福。

    因为公路了无人烟的关系,泰迪开得很快,时速达到了每小时150公里左右。这段通往银树城的公路还算顺畅,不会出现什么多余的障碍物,因而泰迪也不怕撞上什么。他们是来自一个名叫达尔的小型聚居地,和z7基地同样位处边缘地带。最近聚居地的水源已经枯竭,再不离开,他们都得活活渴死。

    于是聚居地的人集体离开,百来号人分别搭乘七八辆这样的改装汽车,分别前往不同的地方。在这个年代,尽管只要没感染病毒,并且身体没有残废,就能够为其它聚居地或基地所接纳。但除了大型基地或大公司的总部外,其它地方是不可能一次性接纳百来号外来人口,所以达尔的人只能分成几批去碰碰运气。

    泰迪他们将通过银树城前往三千公里外一个中型聚居地雷姆特,那个聚居地占据着城市的一角,多年开发下来已经恢复了不少城市设施,可以说是附近最理想的居住地了。泰迪他们希望雷姆特能够接纳他们,否则下个聚居地将会离得很远。

    而这车里十几人,不知道有多少人能够生存下去,直到被其它地方收留。

    荒野上,生命随时可以凋零。

    拐过一个峡谷的弯道,车厢里闷热的空气让泰迪眼皮发沉。但并不妨碍泰迪突然看到公路上有人,当然,那士兵装扮及披着连帽头蓬的旅人,无论怎么看也不像是任何怪物。至于和人类极为相似的活尸,泰迪相信它们并不愿意在太阳底下出没。

    汽车朝着两名旅人直直撞去。

    “该死!”泰迪手忙脚乱地按响喇叭,并拼命地踩刹车。

    轮胎在地面擦出尖锐的叫声,但高速行驶的汽车却不是说停便停,尽管制动系统已经启动,可汽车还是打着横朝路人撞去。

    车上尖叫和怒骂四起,泰迪却紧紧咬着牙盯着前方。汽车和旅人迅速接近,那身着军装的男人飞快扑倒了同伴。两人在地上翻滚开去,堪堪和汽车擦身而过。

    汽车最终停在了峡谷山壁边上,泰迪停下了车,连忙打开车门,朝那两人吼道:“你们没事吧?”

    正拍着膝盖,扶着同伴从地上站起来的士兵,冷漠地摇了摇头。但看了看泰迪他们的汽车,却和同伴走了过来。

    走得近了,泰迪才看清这士兵的模样。他是一名黄种人,刀削般的脸孔上有着坚毅的线条。不知道右眼是否受了伤,那上面戴着个黑色的眼罩。而士兵的肩上,趴着一只奇怪的生物。分不出头和身体,圆滚滚的不明生物长着一对z字型的耳朵。它趴在士兵的肩上,太阳散发的高温让这只生物显得有气无力的模样。

    士兵的同伴却是个娇小的女子,那连身斗蓬下的身材凹凸起伏,让泰迪忍不住吹了声口哨。尽管那斗蓬上的帽子将女人的脸深深地藏了起来,但从帽沿垂下的飘逸金发,却让人相信那肯定是个美女。

    来到汽车前,士兵用略微沙哑的声音问道:“你们去雷姆特吗?”

    “去,我们正打算去那呢。”泰迪点点头。

    “那请载我们一程,我付钱。”士兵从口袋里拿出钱包,从里面拿出20元。

    泰迪眼睛一亮,20元可不是小数目,它足够让车上的人喝上三天的净水。他刚想同意,后头却有人反对道:“对不住,我们不会让来历不明的人上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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