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听说我是清朝公主(4)(第1/2页)快穿:我家忠犬黑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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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1,任务开启。剧情输入中,17%、68%、100%,叮,任务已传输完毕。”

    电子音一落,霎时间,无数信息浪般涌进宋珩脑海中,四处冲撞。

    起先她只知自己是要来到这个她真实存在过的世界,并不知道具体任务,可没想到,这具身体的原主是穿越者,还是从遥远的大清王朝穿越而来。

    如今穿越小说早已见怪不怪,可宋珩没想到穿越这件事竟然真的发生过,还就发生在21世纪的今天。

    原主颂蘅是华夏大清王朝一位小公主,虽说并不得皇上喜爱,但母亲占了嫔位,为主,宫中做事的奴才总要对她敬上几分。

    就这样,在一群人的精心照拂下颂蘅在宫墙之内过得自由自在,奈何有天天降异象,她正在宫苑焦急催促婢女采莲子,一个不慎,跌入湖中,失去意识再醒来时,周围灯红酒绿,整个世界,一片茫然。

    颂蘅也一脸懵逼,叫天不应叫地不灵,一张小脸沾满泪水。

    接着,就遇上了改变她命运之路的第一人——罗虹。

    罗虹衣着朴素,脸蛋圆圆,五官寡淡,属于放在人群里看几百遍都记不住的长相,言语间尽是亲和,颂蘅这深宫大院走出来的孩子,从不谙世事,哪里会想到这人在做丧尽天良的勾当。

    今穿古好歹还知晓中华上下五千年,不会背诗词歌赋可以当史上最强搬运工,不满腹经纶可以当天下第一御膳小厨娘,经商,医疗,兵法,撩人,来自现代的青年才俊哪一项不可谓是样样在行。

    可古穿今便不同了,颂蘅天真烂漫,娇纵肆意,打小学的便是琴棋书画,女红礼仪,耳濡目染的是之乎者也,她会什么?人情世故,言谈话术,看人辩是非,她什么都不会。

    就这样,我们眼泪汪汪的颂蘅便与罗虹执手相看泪眼了,道罗虹简直是她的再生父母,可没曾想还没吃到几份饱饭,她便被带到一个金碧辉煌的大会所里,她以为自己到的是宫殿,却没想到是折磨无休止的深渊地狱。

    端茶陪酒陪笑陪睡,一般人尚且抵触,更遑论她一个原本骄傲如孔雀的高贵公主。

    她开始了解这个与她自小成长地方不同的世界。

    她策划了第一次潜逃,被抓回来时双腿被打到一到阴雨天便针刺般疼,身上密密麻麻尽是紫青色乌青伤痕。

    她扬言要将一个猪头肥耳揩她油的糟老头子剁手,被关到小黑屋里饿到头昏眼花,三天只入口了不知沾染了什么污秽气味的恶心汁液。

    终于,在她即将麻木沉沦于这炼狱般的生活时她遇到了一人,蓄着浅浅的小胡须,眉目俊逸,声音低沉附在她耳边,“你愿意跟着我吗?我定不负你。”

    许是那夜月色浓郁,许是那人带笑眉眼充满魅惑与生机,又或者是她厌烦了这日复一日昼伏夜出只能在床上卑躬屈膝讨人喜欢的生活,这个人的出现,让她以为柳暗花明又一村。

    从来都没有柳暗花明。

    如果要用一个词语来概括颂蘅在这个世界的生活,那便是悲惨人生,自从她穿越来此,人生只剩下一而再再而三的穷途末路与山穷水尽。

    作孽哦。识人不清。

    宋珩默了会儿,终于理清楚自己的任务,那就是要让这两人也尝尝深陷泥淖、穷途末路的掉入地狱的感觉。

    整理完思绪,宋珩径直出了电梯,朝医院门口走去。

    任务但凡开启,她便不是她本身了,她承担的是另一个人的人生。

    雨已经停了,深夜寒气更甚,宋珩摸了摸裤兜里仅剩的2枚硬币,呵出一口热气,快步朝不远处的24小时便利店走去。

    欢迎光临的电子音突兀响起,收银小哥揉了揉惺忪睡眼,对上一张精致小巧的脸,登时睡意全无,还没等他说欢迎光顾罗森便利店,少女娇俏的声音便响在耳边。

    “小哥哥,请问有临期饭团吗?我出来钱没带够,只剩两块钱了,不知道够不够。”

    此刻宋珩脸颊通红,一双漂亮的大眼睛可怜兮兮的扑棱着,像振翅欲飞的蝴蝶,让人忍不住怜惜。

    收银小哥先是诧异啊了声,随后憋红了脸,忙点点头,转过身,直接将货架上的三文鱼饭团和海苔饭团拿起塞进微波炉,“有点凉了,我、我帮你热一下。”

    宋珩笑得娇俏,甜甜道谢。

    她原本还想再逗弄小哥两句,奈何他害羞一直不转过身,等将饭团递给自己时,脸颊都微微红了,宋珩接过烫滚滚的饭团,目光变得真诚:“小哥哥你人真好,等我带了钱一定会过来还你的!”

    她看得清楚,小哥哥拿的饭团根本就不是临期的,两枚硬币根本不够,原主样貌身材生得如此好,她肚子饿了好久,利用一下美色也是可以的。

    至于小哥替她付得钱,迟早会还回来。

    等到宋珩推门走远,小哥才懊恼拍一下头,竟然忘记要微信了,或者拍个照片也行啊,嘤嘤嘤,真的好漂亮啊。

    这边宋珩两个饭团入腹,登时满足得不行,手脚也暖和几分,正所谓饱暖思…任务,她抬头看了眼广告牌,已经凌晨了。

    宋珩加快步伐,朝马路对面走去。

    原主第一次遇到罗虹时是刚穿来手足无措蹲在地上嘤嘤嘤哭泣的,而如今她吃饱喝足,是时候策划和目标人物见面了。

    青石街路94号。

    沿着记忆里的路线,宋珩左拐又拐,终于止步,还未等她谋划如何设计一场偶遇时,突兀电子音响起,压得很低,带了点谍战片的感觉。

    “宿主注意,目标人物已出现,距离124m。”

    虽然被吓一跳,但宋珩反应很快,顺势便躺在了原地。

    地面刚下完雨,湿漉漉的,宋珩打了个冷噤,鸡皮疙瘩掉了一地。

    她能怎么办?忍!这是罗虹回家之路的必经地,总是要看到她的。

    她刚摆好姿势,前方不远处便传来骂骂咧咧的声音,很熟悉,也很刺耳。

    宋珩微微睁开眼,心下了然,另外一个声音,应该是来自罗虹丈夫。

    罗虹丈夫嗜赌嗜酒,十喝九醉,十赌九输,故而罗虹虽然干着贩卖的违法勾当,却欠了不少外债。

    “那黑漆漆一团是个么子哟?”熟悉女声响起,宋珩只觉心中有一股怒意喷涌,心中此刻不畅快得很,她压住心神,深呼吸,时机还没到。

    手电筒光照过来,刺得宋珩眼皮抖了抖。

    “卧槽,吓老子一跳,是个人!妈的,这么晚跑大街上躺着,神经病吧。”

    浑身酒气加胡言乱语,宋珩可以确定,这人应该就是罗虹丈夫王大军。

    有难闻的气味凑近,王大军大着舌头,嚷嚷道:“特么的真晦气,别是个死人!”

    “不是,身上热着呢。”一双冰凉的手触到自己脸颊肌肤,宋珩皱眉,只哼唧一声,缓缓睁开眼。

    罗虹此刻已经关了手机手电筒,见宋珩醒了,忙堆上一个笑,“姑娘,你醒了?”

    “怎么一个人睡到地上,冷不冷?家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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