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第1/1页)养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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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狗崽子正式拥有居住权之后,又有了一个属于自己的名字——粽子。粽子的名字是方措取的,形象生动地表达了他对食物的热爱及忠贞之心。不过名字这东西对方牧来说就是个屁,他依旧叫他狗东西。

    大约是吃好喝好生活安逸的缘故,这狗东西见风就长,才几个月的时间,就长了一圈儿。方牧原来觉得吧,人他都养了,何况一只狗,养就养呗,一口剩饭的事儿,后来发现,真是,太天真了——

    狗东西又开始叼着他的鞋子满屋子撒欢儿,方牧顺手抄起手边的一本杂志丢过去,准确无误地砸得狗东西晕头转向。这小东西记吃不记打,等从地上爬起来,摇着尾巴谄媚地绕着方牧的裤腿打转儿。

    方牧理解不了狗的世界,不耐烦地一脚将他踢开,走进洗手间,搬开了抽水马桶后面的水箱,伸手往里面摸索,一会儿就摸出一个塑封袋来,塑封袋里是几卷用皮筋捆着的大钞,以及,一把黑洞洞的手枪。

    方牧没动那些钱,依旧原封不动地放回了水箱,把枪拿在手中,利落地卸了弹匣,查看了里面的子弹情况,又扣上,将枪别在了后腰,拉好衬衫下摆做好掩饰。做完这些,他抓了钥匙,下了楼进了悍马。

    庞大的越野车留下一路狂野的尘土飞扬。

    见面的地方是临市的一个茶馆。方牧甩上车门,迈开大步,径自走向包厢。幽静的小包厢内,古琴悠悠,旷远而宁静,一个五大三粗的男人盘腿坐在榻上,信手泡茶。

    方牧进了屋子,只管坐到男人面前,拿过他刚泡好的茶,一口喝尽,嗤笑道,“你说你顶着一张报复社会的脸,干着这么一件佛光普照的事儿,不觉得变态吗?”

    男人对方牧牛嚼牡丹似的豪饮视而不见,反唇相讥,“你说你一挺精神的小伙,非要把自己往牲口那一栏安,得多想不开。”

    基于尊敬老人敬爱上司以及怕挨打,方牧没吭声。两个人面对面坐着,谁也不说话,比着沉默。良久,方牧先动了,一撩衬衫,将后腰的手枪拿了下来,放到炕桌上,见对面的男人依旧不为所动的样子,又往他的方向推了推,说:“一年前就该上交了。”

    男人终于从泡茶的间隙中抬起头来,他有一张非常阳刚的国字脸,浓黑的眉毛下一双如最老练的猎人的眼睛,本该正气十足的五官,被一条从左额角横贯鼻梁直到右耳耳后的疤痕给破坏了,那伤疤深可见骨,几乎将他的脸劈成了两半,乍一看,绝对有止小儿夜啼的功效。他若有实质的目光落到方牧的脸上,如刀般一刀一刀地深深审视,然后嘴角微微扯了扯,露出一个不是笑的笑,“干嘛,养猪的日子过上瘾了,一年还不够?行,我给你批假。”

    “不是。”方牧收起了懒洋洋的表情,淡淡地说,“我想过正常的生活。”

    男人的眼睛危险地眯了眯,压抑着暴虐的脾气,冷声道,“把枪给我收起来。”

    方牧笑了笑,好像压根没听出他语气里的威胁,故作轻松道,“这不好,不合规矩。”

    “放屁!”男人暴喝一声,“你他妈坏规矩的事儿干得还少吗?”

    方牧依旧嬉皮笑脸,男人深深地看了他一眼,先前的暴怒被一种深不见底的平静取代了,他说:“方牧,我们这种人是没有正常生活的。”

    方牧没说话,他看看眼前的男人——老马,他的上司,他理解他,因为他一夕之间失去了妻子和六岁的女儿。但方牧觉得自己跟老马是不一样的,他现在不是孑然一身,他还有一只小崽子要养。

    方牧没去跟老马争辩,只是站起来,说了一句,“就这样吧,我走了。”

    老马没去拦他——如果方牧真要走,没人拦得住。只是在他即将出包厢的时候,老马开口了,他问:“这一年睡得好吗?”

    听起来像是纯粹的关心,方牧的脚步顿了顿,脸色有一瞬间的难看。老马脸上划过一丝了然,接着问道,“还在吃药?”

    这回回答他的是关门的声音。

    方措低着头走出校门,门口挤满了接孩子的家长,一个讲话漏风的小豁牙一阵风似的刮过他身边,冲到一个踩着高跟鞋的苗条女人面前,嚷道,“我数学考了九十五分,我要吃肯德基,肯德基!”

    女人笑容满面地接住儿子,响亮地在他脑门上亲了一口,“真的?宝贝儿真棒,咱们叫爸爸带我们去吃好吃的,冰激凌好不好?”

    “肯德基,我要吃肯德基!”小豁牙坚决地捍卫自己的挚爱。

    方措抬眼看了一眼,又漠不关心地低下头,走自己的路。他的书包里揣着两张满分的试卷,比那个九十五分不知道漂亮多少,换到任何一个家长面前,都是值得高兴炫耀的事儿。方措也觉得挺高兴的,但他不知道方牧会有什么反应。方牧一向不关心他的学习,一不检查他的作业,二不过问他在学校的事情。全年级三百多个学生,他是唯一一个脖子上挂把钥匙的小孩儿。

    方措不觉得自己可怜,他似乎天生对别人的看法漠不关心。开学两个多月了,他没结交一个朋友,沉默寡言,独来独往,只一门心思地吸取知识,令他的班主任又是担忧又是忍不住的欣喜。

    走到公寓楼下,又看到同楼的小胖子,小胖子放学了也不回家,书包扔在一边,趴在一块大石块上对着试卷上惨不忍睹的分数涂涂改改,看见方措,飞快地用小胖爪子遮住了分数,目光警惕而有余悸。

    方措完全无视地走上了楼,意料之中的,方牧不在家,粽子欢快地在他脚边乱转,企图扑上来。方措在饭桌旁的凳子上坐好,打开书包,掏出两张试卷,试卷顶端鲜红的一百分耀眼而漂亮。方措看了一会儿又仔仔细细地将试卷叠好,小心翼翼地放进书包里,然后掏出本子开始做作业,听见楼下熟悉的汽车发动机的声音,他迅速地跳下凳子,跑到阳台上踮着脚往下看——果不其然,是方牧回来了。

    他从车上下来,甩上车门,大步地朝楼里走来。他走路的姿势跟其他人都不一样,脊背是永远挺直的,神情是心无旁骛的冷漠,步子很大,没有犹疑,行走间好像带着漠北的朔风。

    方措一溜烟地跑回屋里,替方牧打开门,没一会儿就见方牧的身影在楼梯间出现。

    对于方措在门口迎接自己这回事儿,方牧表示纯粹吃饱了撑的。方牧进了屋,先是将脚上的鞋子踢得东一只西一只,然后从冰箱里拿了一罐啤酒,大马金刀地坐在沙发上。方措将方牧的鞋子收好,放到门口,又巴巴地走了过去,挨在沙发边上不吭气儿。

    “干什么?”方牧斜睨了他一眼,有点奇怪,“作业做完了?”

    方措点点头,想到自己要说的事儿,脸有点微微泛红,像是紧张又像是难为情,哼哧了半天才小声地开口,“我考试考了一百分。”

    方牧狐疑地看了小孩一眼,“真的?”

    “真的。”小孩儿转身跑到饭桌边,从书包里拿出两张试卷给方牧看了。

    方牧瞥了一眼,笑了,“哟,这是邀赏来了。”不及小孩儿恼羞成怒,方牧使劲地揉了把他的脑袋,“行,今天是个好日子,咱去吃大餐庆祝庆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