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小番外之原来爱情这么伤1(第1/2页)站住,那个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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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墙上的钟表嘀嘀嗒嗒,秒针分针不厌其烦转着圈圈,不知过了多久,渐渐弱了力度,最后,秒针静止在数字7与8之间。

    钟表是周大成家里唯一可以发出声响的物件。一直以来,靠听秒针走动的声音来消磨时光的周大成很快察觉到钟表的异样,他拖着饥饿的身体从里屋的床上起来,走到与里屋用竹围隔着的堂屋,踮脚摘了土墙上的钟表,正反两面都观察了下,没发现什么明显异常,喃喃自语道:“不会是电池又没电了吧?妈的,钱春花卖的这是什么破电池,坑人的玩意。”

    他用嘴咬瘪电池,又按进钟表里,秒针仍是纹丝不动。

    周大成怒气上了头,面红耳赤找村里小卖部的钱春花讨要说法。

    钱春花远远的刚看到他瘦弱佝偻的身影就扔了抓在手心的瓜子,极不耐烦叉腰等着周大成走进门。

    周大成把咬瘪的电池扔到钱春花身上,吼声震天:“钱三八你真是钻钱眼里去了,竟卖些虚假产品,你不是说这电池一节顶三节嘛,怎么才用了半个月就没电了?”

    钱春花瞥了一眼地上的电池,嘲讽的说:“你怎么知道是我家电池的问题而不是你家钟表的问题?你家那个破钟表捡来的有十年了吧?那指针都老化了早就该扔了,现在才有毛病已经算是老天爷可怜你喽。”

    周大成嘴笨,和钱春花吵架从来就没有赢过,他家里最值钱的东西恐怕也就是这个捡来的不知道什么牌子的钟表了,它如果坏了,那他的心疼的能滴血。

    钱春花把地上的电池捡起来,放在自家钟表上,轻蔑看了周老汉一眼:“诶,姓周的,你看到没,这电池放我家钟表上可还转呢,现在无疑问了吧,就是你钟表的问题,拿去扔了吧,去去去,走远一点,别妨碍我做生意。”

    周大成的气焰因为心疼钟表弱了一半,让他扔掉这个陪了他十年的钟表他是万万舍不得的,于是他抱着钟表回了家,拿着枕头底下仅有的十几块钱去了城里修。

    周大成家住在周家村,因为家境贫瘠,他本人又好吃懒惰,导致五十几岁了还是光棍一条,被村里人喊为“周老汉”。

    在这方圆十里,村民就没有不认识周老汉的。每每提及他,不管男女老少,都会无限嫌弃再生出一种败坏风致的感觉。

    他怀里抱着钟表走在春意盎然鸟语花香的田间小路上,一头油腻如泥的头发与美景格格不入,身上的衣服都已发出酸味、指甲里也藏满了灰尘、就连脚上的袜子还不成双,虽然不是乞丐但却不如乞丐。

    走了一大段路程后,他觉得嗓子有点干,捡了片叶子想到河边舀点水喝,人刚下了河岸,他就听到“扑通”一声巨响,吓的他差点失足掉进河里。

    河水泛起层层涟漪,还有“呜呜啊啊”的声音,他抬目望向声音来处,只见一个红色的“东西”在水面上扑腾,定睛一看,竟是一个女人。

    他没多想,一头扎进河里,抱着河里的女人上了岸。

    女人神志不清,嘴里水还没吐干净了就咧着嘴笑,口中的水顺着嘴角流淌在衣服上。

    周老汗抹了一把自己脸上的河水后才看清楚女人的长相。她长的很漂亮,是他见过所有的女人中最漂亮的一个了,他以为她的流口水是因为惊吓过度,所以交待了几句不要轻生之类的话,拧了拧衣服准备走,就在此时,女人嘴里“啊啊”着拽上了他,还在朝他笑。

    他很惊讶,这个漂亮的女人原来是个哑巴。

    他伸出一支手指放在女人眼前,说:“这是2吗?是就点头,不是就摇头。”

    女人还是傻笑,没有一点多余的反应。

    周老汗心动,他仔仔细细打量了女人一遍,看她的穿着不太干净,应该和自己一样是个没有家人的人,不如把她带回家一起过日子,说不定他这辈子还能有一个儿子。

    钟表被他搁置在了河岸再无暇顾及,欣喜若狂牵着这个“傻”女人回了家,取名叫何简,意思是河边捡的。

    自从有了何简陪着,周老汗在生活上做了一些改变。他变的勤快了,知道种地做饭了、知道捡破烂卖钱了、知道收拾三间破土房了。

    一年之后,何简怀孕,周老汗对未来的生活更加憧憬了,似乎是为人父的天性使然,他终于知道床上的被子要经常晒、家里的卫生要经常搞、何简吃的也要比平时好……

    他上山砍树,找木匠做了一个推车,每天推着何简去收废品,日子还是清贫,但终于不用再饿肚子。

    何简生孩子那天是12月12号,大雪纷飞,周老汗冒着大雪请接生的婆婆,但人家觉得雪天走路太难,事实上是不愿意在贫穷的周老汉身上花费力气。

    周老汉走投无路时,钱春花找上了门,帮何简接生。

    钱春花生过三个孩子,接生的经验没有,但是生产的经验是有的,在她的帮助,孩子顺利出生,周老汗抱到孩子的时候激动的两眼都是泪,但听到钱春花告诉他是个女孩时,他的喜悦感就没那么强烈了,因为双十二,便随口取了“双儿”这个名字。

    有的人一出生什么都有,有的人一出生什么都没有,还有第三种更惨,一出生就让人滋生同情,产生一种还不如死了的感受。

    襁褓中的周双儿就属于最惨的那一种。

    何简的奶水还算充足,喂养到她两岁,这两年间,她穿的都是街坊邻里施舍的旧衣,从嘤嘤学语到一步三摇,她身上的伤就没断过。

    何简经常性的神志不清,常常在抱着她时就犯了毛病,不是把她给摔了就是把她随手放在危险的地方,周老汗要出门收废品,没办法带着母女二人,他怕何简走丢,就将母女俩锁在屋里子。

    也算是周双儿命大,虽不安稳但也无碍活到了两岁。

    两岁后,身体抵抗力好了一点,周老汉就带着她到处收废品。风吹日晒,雨打雪淋,碰到农忙时,周老汗会把她拴在地头的树上,吃喝拉撒都在那个两米的绳子控制范围之内,长年如此。

    对多数人来说,时间就如白驹过隙转瞬即逝,但对渐懂人事的周双儿来说,日长似岁,每一天都活在痛苦当中。

    到了入学的年龄,周老汗拿不起学费,所以没让她读学前班,等到八岁时在村干部的资助下才上了一年级。

    学校是她最愿意呆的地方了,她一直认为她在学校可以开心一点、快乐一点了,但同龄人异样的眼光,还有那种带着嘲笑又骄傲的表情成为她心中新的阴影。

    她故意远离同龄的同学,一心只想念书写字,可还是有同学欺负她,撕她的作业本,丢她的书包……她默默忍受着不去理,作业被撕了就再写、书包丢了就重新捡回来,打掉牙齿混着血水咽,直到一个叫秦昭宜的女生成为她的同桌,她的生命才终于见到阳光。

    “从今天起,周双儿就是我同桌了,是我朋友,你们谁要是再欺负她,小心我把他揍成猪头。”秦昭宜扎着两个羊角辫穿着淑女的蓝裙子站在讲台上气势磅礴,她用手一个一个指着欺负周双儿的男生,那手指颇有指点江山的气势:“你、你、还有你,你们三个是重点挨揍对象,我刚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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