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第1/1页)我自来归月下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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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厢易沉手中的情报上,仔仔细细写了何向晚的事迹。

    原来这何向晚六岁离家拜师,为了不暴露何家人的身份,一直以“翠花”的身份行走江湖。几年来一直学无所成,对江湖也是一知半解。

    但是此人极为胆大妄为,抢了江湖上人送诨号“混世魔”的侠客的剑穂。被混世魔从姑苏开始追杀,一直追到漠北。一路上逮住那个江湖人就自报家门:“前辈,晚辈乃无名道士之徒,求前辈救我性命!”于是江湖上的人上至武林至尊,下至打酱油的,都知道了无名道士有个不成器的徒弟。

    直到后来“混世魔”被人请去两阶山参加武林大会,她才得了喘息。溜去两阶山当着整个武林的面向“混世魔”赔礼道歉,奉还剑穂。气得无名老道当场拍着桌子大骂:“丢人现眼,丢人现眼,你就是个现世宝!”

    于是何向晚就一举成名了,成了江湖上唯一一个不会打架却家喻户晓的江湖人士,拥有了别人可能一辈子都挣不来的诨号“现世宝”。虽说丢人了些,好歹也成了江湖上的著名人物。毕竟丢人丢便整个江湖也不容易。

    “有意思!”厢易沉放下手中的纸,为何向晚“惊心动魄”的江湖生涯做了一个比较中肯的评价。

    “看着挺灵秀的一个姑娘,居然这般......有趣。”阮琅说“至少,我们知道这姑娘没有什么阴谋,不用纠结了。”

    不用纠结了?厢易沉回过神,那岂不是没有找她的借口了?不对,他一定是疯了,为什么总想着找她。

    “对了易沉兄,晨曦郡主派人来给你送请柬,说三日后是她生辰,你去不去?”竹垣问道。

    “晨曦郡主按辈分都该叫我一声堂叔了,哪有长辈去给晚辈拜寿的?乱了套了,不去!”

    “是吗,调查说何向晚和晨曦郡主可是至交,她不在家的这几年也没有忘了年年送生辰礼呢!你说今年何姑娘回来了……”

    “我这当叔叔的自然要给晚辈庆生了!我回趟摄政王府,把礼备上。这几日若有什么事你们自己料理便是,不必找我。”厢易沉说的随意,走得却极快,话音刚落,已经不见人影了。

    阮琅看了半天,总结道:“他这是……动情了吧?”

    “他这人就是死鸭子嘴硬,不肯承认,你没见他看到何向晚眼睛都放光吗?”竹垣突然哀号一声:“完了完了,这下连厢易沉都要成亲了,那我们家老太爷不得唠叨死我?前两天他还数落我,说我不务正业,还说我若再不成婚让他抱重孙子就要打断我的腿……”

    阮琅白了他一眼:“就像说了你就会听一样。”

    “你还不是一样,伯母都找我打探了好多次了。说我们三个就数你年纪最大,让我们赶紧把你绑回去成亲,你不是照样躲在这里不出去。”竹垣反唇相讥。

    “我那是欣赏十里山的风光!你看咱这里,雾气缭绕,依山傍水,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哪个神仙的洞府呢。从咱们三雅居外面看河对岸,高山流水间点缀这一间小茅屋,也不知和我们比邻而居的是哪里的高人。”阮琅扯开话题。

    “管他呢!”竹垣的心思不在这里:“要我说,晨曦郡主的十七岁生辰,老王爷一定下了血本,说不定咱们府里都收到了帖子。不如……去瞧瞧热闹?”

    “你可知老王爷为何要大肆操办?那是因为晨曦郡主还没有许人家,借此来相看女婿呢!你去?不怕她看上你?”

    “那还是算了,我还想快活两年呢!”竹垣的好奇心顿时弱了下去:“不过人家凭什么会看上我呀?我就是一纨绔,一没功名,二没官职,人家图什么,图我好看吗?”

    ——三日后,承定王府——

    “阿晚,你可来了,再不来我就快忘了你长什么模样了。”晨曦郡主亲切地挽着何向晚的胳膊,她从小跟何向晚要好,也是京城中唯一一个十年前就知道何向晚去向的外人。这些年二人一直书信往来,晨曦郡主经常为她打掩护,时不时以她的名义送些东西给一些贵女,免得她回京以后不好融入圈子。

    虽说晨曦郡主对何向晚模样的记忆还停留在十年前,但是二人见面却并没有觉得生疏,反而亲切的紧,一眼就认出了彼此。

    “好晨曦,快想死我了。”何向晚和她挽着胳膊“如今竟是这般美丽,不知要便宜了哪家的臭小子。”

    “你少打趣我,若说美貌,京城哪里有人比得过你。”

    “得,咱俩也别相互吹捧了。我特地给你准备了锦毛鼠皮子的衣裳来着……”

    晨曦俏皮的笑笑:“你把礼物送到就是了,来什么人嘛!我还得招呼你吃饭。”

    “就知道你没良心。”何向晚笑得坏坏的:“我还没说完呢,结果那衣裳被大飞给糟蹋了,沾上了好些胭脂,洗都洗不掉。可惜了,专门为你定做的呢,好看的哟……”

    晨曦捧心做心疼状:“你家何景玉为什么还养着那只蠢猫?我的好衣裳……”

    “他哪有那份耐心?早就不养了,如今由我母亲照料着。不过我另给你备了一套点翠簪子,是好东西,没亏了你。”何向晚和她凑得更近了些。

    “这还差不多——”

    “还有,你信里不是说想要看来兮山上的石头吗,我特地给你带来了一些。为了捡到最好看的,我在河边挑了小半年呢!”来兮山上溪边有种石头,平时看着晶莹剔透还泛着光泽,放进水里那石头就会生出暗红的花纹,各样式的都有,好看极了。何向晚平时跟晨曦郡主提过,她觉得很新奇,于是何向晚回来时特地在溪边捡了好多,挑好看的拿了回来。

    “晚晚,你最好了!”晨曦郡主第一次见到她一直好奇的石头,开心得不行,迫不及待地说:“走,陪我去看看……”

    还没迈开腿,就听有人报:

    “摄政王到——”

    ------题外话------

    晨曦郡主喜欢的石头是以雨花石为参考的,但是由于我对雨花石没有太深如的了解,不敢贸然直接写上。这里就模糊了一下,就只当它是来兮山西边的奇石。雨花石真的超好看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