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典韦(第1/1页)生子莫如袁文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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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诧异的语气混合着冬夜里的寒气让袁显浑身一个激灵。

    白雪倒影着月光,将昏暗的夜色衬的显现出一些光亮,让人勉强能看清楚眼前的景物。

    “是这样,现在天色以暗,要赶到下一个城镇需要不短的时间,不知道壮士的家离这里远不远?方不方便我们留宿一晚,我们愿意出钱。”

    袁显见那壮汉回望自己,急忙说出自己的意图,管他是不是典韦,能徒手逐虎,肯定不一般,先傍上再说。

    壮汉站在原地不动,似乎是在想着这件事的可行度,过了好一会儿,他才说道:“你们跟我来吧。”

    袁显听了他的话,朝郑奇使了个眼色,两人牵着马就跟在壮汉身后不远。

    “公子,我们真的要跟他去吗?”郑奇小声询问到。

    袁显点头,轻声说道:“当然了,不然我们去哪?这么冷的天,而且深更半夜的,赶路很危险。”

    “可是如果他对我们不利怎么办?”郑奇心里很是不安。

    “没事,凭他的身手,如果要对我们不利的话早就动手了,这黑灯瞎火的也不会有人知道,根本不用骗我们到另一个地方去在动手。”袁显安慰到。

    果然,他的话还是起到了一定的作用,郑奇没有再多说什么,两人一直默默的跟着壮汉走。

    “壮士,还未请教你的姓名?”袁显跟着壮汉一直往前走,顺便找了个话题。

    “俺叫典韦。”壮汉头也不回的回答。

    真的是典韦!袁显心头大喜,哈哈,真是太走运了,这次想尽一切办法都要收了他。

    “原来是典壮士,在下袁显,他叫郑奇,今日还要多谢典壮士要不然我们还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袁显一直和典韦找话题闲聊,用来拉进关系,典韦是个闷葫芦性格,问什么他答什么,也不主动问袁显问题,所以这聊天就是袁显单方面问,尬得很。

    走了一个多时辰,他们终于快到了,倒不是袁显看到了,而是听到有狗叫声,终于要到了,袁显心里长舒一口气,这幅身子骨养尊处优,何时走过这么远的山路,他完全是咬着牙在坚持。

    “我们要到了,前面就是我住的村子。”典韦的声音突然响起,这还是他第一次主动说话。

    “嗯,还要多谢典壮士仗义相助,袁某感激不尽。”袁显拱手说道。

    典韦转过头看着他,一双铜铃般的眼睛在夜色的衬映下显得分外吓人。

    “你说要拿钱是真的吗?”典韦突然问道。

    嗯?袁显愣了愣,半天没反应过来,典韦问完又有些不好意思,声音略带窘迫的说道:“俺娘病了,俺本来想猎只老虎换了钱给她治病,等了十多天才等到一只,却让它给跑了。”

    袁显听了他的话大喜,这可真是天助我也,本来还想着要如何收服典韦呢,现在不是自己送上门来了吗?

    哈哈,如果不是在人前,袁显简直就要跪拜感谢上天了。

    “你娘病了?袁某行走江湖也略通医术,可以帮她看看,既然我们留宿,自然需要付报酬。”

    典韦听了袁显的话十分诧异,“你的意思是你能治病?”

    袁显点头,“走吧,我们去你家里看看。”

    三人又走了差不多两刻钟才到了一处村居,山村就是如此,感觉挺近实际上路程却不短。

    跟着典韦走到一处破旧的民居,茅草搭建的三间房屋,古代没有灯火,照明用的油灯和蜡烛都比较珍贵,农村一般不会用那些。

    这个时代的人都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天黑了就都休息了。

    “今天已经很晚了,你们先将就一晚,等明天白天再说吧。”典韦憨厚朴实,不太会招待人,袁显也毫不在意。

    况且典韦越是这样对自己就越有力,这样的人一般很重信誉和感情,只要自己治好他母亲,而且对他好,他一定会死心塌地的跟着自己。

    “公子,这地方怎么住啊,和露宿野外也没多大差别啊。”郑奇看着狭小破旧的房屋,四周透风,这怎么住?

    袁显看了他一眼,低声呵斥道:“闭嘴!你不想住就去雪地里趴着吧。”

    这家伙怎么回事,这么不懂规矩,别人主人还在这呢。

    郑奇本来还想再说说,突然想到了典韦的战斗力,乖乖闭上了嘴,典韦这一路上沉默寡言,使得他都快忘了,待会儿别惹的他不高兴把自己给丢出去了。

    一夜无话,第二天天一亮,袁显就醒了,虽然这四面透风的房屋让自己根本就没怎么睡,但至少比露宿野外强多了。

    这个时候典韦已经在院子里忙活上了,劈柴挑水,也正好让袁显见识到了什么叫力大无穷,那一桶水怎么着也有三四十斤,他一手提两,跟没事人一样跑的飞快。

    “好大的力气。”郑奇感叹到。

    袁显转过头看了他一眼,郑奇急忙上前,悄声问道:“公子,您是不是打算收他当跟班啊。”

    “是啊,谁让你没用,武功差还胆小,我当然要找个厉害的保护我,你就哪儿凉快哪儿呆着吧。”袁显认真的说着。

    郑奇一听袁显的话,哭丧着脸说道:“不是吧,公子您不要我了?公子您放心,我以后一定努力习武,誓死保护您的安全。”

    “行了,逗你玩呢,习什么武,你压根就不是那个料,以后我有另外的职位给你。”袁显笑骂道。

    郑奇是他来到这个世界第一个接触的人,虽然他很平庸,但是他对自己确实很忠心,他自然不会因为能力的原因而疏远他。

    “真的吗?谢谢公子,我一定会认真完成你给我安排的事。”

    “嗯,现在就有事情让你做,去吧我们带的粮食取下来,做饭!”

    像他们这种出远门的人,都会备一些粮食来应付突发状况,毕竟这个时代在外行走不确定性太大,万一滞留在一个前不见村后不着店的地方,粮食正好可以应急。

    郑奇从马背上将东西都取下来,“公子,咱们做多少米?”

    “我们带了多少?”

    “五斗!”

    “做两斗米的饭。”

    “啊?”

    郑奇吃惊的看着袁显,一斗米十二斤,两斗米可是二十四斤,这还是生米,做成饭的话更多。

    没有理会郑奇诧异的目光,袁显想的更多,具一些历史记载,有些人一顿饭能吃一斗米,这也能理解,这个时代很多人都吃不饱,而且常年不见荤腥,况且古代的计量单位和现代有差异。

    那个时候一斗米十二斤如果换算成现代的重量的话,大概六斤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