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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你可满意?”顾南乔道。
顾明凡愣了愣,看向了墨胭脂,忍不住确认:“墨胭脂,你姐姐说的是真的吗?”
墨胭脂骄傲的点了点头,撇开头不想看顾明凡,显然是有点生顾明凡的气。
比起墨胭脂的闷闷不乐,顾明凡则是乐得找不着北了,天知道他这半个月过得是什么日子,这日子过得太苦逼了。
墨胭脂使唤他使唤得可顺手了,顾明凡都有种自己是当小厮的错觉。
不过这也不能算是错觉,毕竟墨胭脂确实是把他当小厮使唤的。
商量好了这件事,顾明凡心情美妙了,又开始逗着墨胭脂开心,一行人也没有在客栈用饭,直接去逛街了。
先去药铺买了一些墨胭脂伤口需要的药材,随后又找一家看起来还不错的酒楼吃饭。
这段时间一直在外面,大家对吃食也没什么要求,顾南乔喜欢吃肉,所以只要有肉就行了,顾明凡更是随意,只要能填饱肚子就行了,他现在最害怕吃的东西就是干粮了。
干巴巴就不说了,味道还很不好,只不过干粮比较扛饿,但是那味道实在是不敢恭维。
所以吃了几天的干粮以后,顾明凡就再也不愿意碰干粮了,对他来说,哪怕是去喝粥,也比吃干粮强多了。
姚冰和华风对吃的东西没什么要求,墨胭脂倒是有要求,但是它喜欢吃的东西都是顾南乔做的,或者是墨玉珩烤的,现在没这条件,它就算再挑剔,也没辙,不想饿肚子就只能吃。
用过了饭,几人付了钱,这才去街上溜达着。
化星县是个小县城,人口不多,街上人也不多,看到街边有人摆摊卖灯笼,摊子上挂满了一盏盏各式各样的灯笼,墨胭脂看到了很是兴奋,指着那些花花绿绿的灯笼,一个劲儿的看着顾南乔。
它虽然不会人言,但是顾南乔从它眼里看到了‘想要’二字。
“喜欢?想买吗?”顾南乔低声问道。
墨胭脂毫不犹豫的点头。
顾南乔轻笑:“那就买一盏灯笼吧,你喜欢什么样式的?兔子?狐狸?小猪?还是金鱼?”
站在摊子前,顾南乔把所有的灯笼都看了一遍,最后指着一盏橙色的灯笼,对墨胭脂说道:“我觉得那盏金鱼的灯笼很不错,要不我们就买这一盏好不好?”
墨胭脂点头,姐姐说好,那就一定是好的,它没意见。
一盏灯笼二十文钱,付了钱,顾明凡拿着灯笼喜滋滋的看着,看了一圈以后又有些嫌弃:“这也太女气了,不适合我提着。”
他一个大男人,手上提着一个金鱼灯笼,实在是太过于滑稽。
顾南乔看着他,不容置喙:“你不提这,难不成让我提着,还是让胭脂提着?它可伤着呢,而且我要抱着它,这个灯笼只能你提着。”
顾明凡指了指华风:“他提着也行啊!”
“华风提着药呢!”
“那就让姚冰提。”总之他就不想提这个灯笼,这要是被家里人看到了,一准得笑话他!
“我等会儿还有事儿,很重要的事情,姚冰得帮我,难不成你跟姚冰换一换?我就担心到时候你应付不来。”
顾南乔这话一出,顾明凡只觉得自己被插了一刀,这是自己的妹妹?有这么吐槽自己哥哥的吗?
“小看我。”顾明凡不服气的哼了哼。
顾南乔无奈道:“不是小看你,实在是那件事不适合你,不信你问姚冰。”
顾明凡摆明了不信:“你就吹吧,想看我出丑就直说,我也不会生气,我都帮了你多少忙了,等会儿肯定能帮上你的忙。”
见顾明凡说的笃定,顾南乔也不多言,等到了那里再说吧!
顾南乔对化星县不熟,但是姚冰却挺熟悉的,七拐八拐,带着顾南乔到了一户人家大门前。
这是一座简朴的宅院,门口挂着两盏大红色的灯笼,门框上面的牌匾写着‘童宅’二字。
“妹妹,咱们来这里干什么?难不成你在这里还真的有熟人不成?”顾明凡看着这处宅院,有些回不过神。
顾南乔道:“没熟人,你可还记得咱们前天路过茶馆时,听到的那个消息?化星县有一户童姓人家,千金求医,只可惜,找了不知道多少大夫,病症依旧无解。”
“我知道啊!”顾明凡灵光一闪:“你这是要毛遂自荐?”
“不可以吗?”顾南乔反问。
顾明凡连忙道:“没,就是太意外了,毕竟咱们不是还忙着赶路吗?怎么还要跑来这里给人看病?”
面对顾明凡的问题,顾南乔没法回答,她只是让姚冰上前敲门,等童宅的看门小厮开了门,姚冰说明了来意,小厮先回去禀告,过了一会儿,才过来请顾南乔几人进去。
童宅外面很是朴素,里面的院落却让人眼前一亮,阁楼错落有致,庭院里的花花草草也都修剪得很是精致。
顾明凡看了一圈,最后咽了咽口水道:“我以为墨家已经就很漂亮了,没想到这处宅院更胜一筹。”
顾南乔倒是很淡定,她以前看过了各种皇家庭院,对童宅的设计,并没有太诧异,虽然漂亮,但是也比不上皇家的庭院。
所以前面带路的小厮,看到顾南乔淡定的模样,越发觉得这位小公子,非同寻常。
到了堂屋,这才见到了童宅的主人,是一位二十多岁的妇人,眉眼如画,站在灯火处,莞尔一笑,让人挪不开眼。
两边相互问了好,顾南乔这才知道眼前的妇人,名为童红秀,是这座宅院的主人。
问过话后,顾南乔便开门见山道:“我们是听说了千金求医而来,我看夫人面色红润,身体健康无虞,不知府中谁患病了?”
闻言,童红秀脸上的笑意渐渐淡去,堂屋里一片寂静,就在顾南乔斟酌着,想着怎么开口的时候,童红秀轻声道:“是我得了病。”
童红秀是童家的独女,在她十八岁的时候,招了一个落魄男子为夫,一开始的时候夫妻相敬如宾,日子过的也还算不错,谁知道三年后,入赘相公就变了心。
对童红秀有诸多不满,其中最不满意的就是成亲三年,童红秀没有生下一儿半女。
入赘相公觉得自己没了后代,所以闹着要和离,不仅如此还要瓜分童家的家产。
童红秀自然不愿意了,硬扛着不愿意,她的相公也是狠人,在一个深夜,卷了一些银票,离开了。
经此一事,童红秀被伤透了心,对人生很是无望,对谁也都不信任。
谁知过了一年后,逃跑的相公又回来了,说是一时糊涂,请求童红秀原谅他。
童红秀心软,看他落魄的模样又收留了他,谁知道这次收留却给自己留了祸根。
她那相公是冲着童家剩下的家产回来,所以在取得了童红秀的原谅之后,他居然给童红秀下了毒。
这种毒无色无味,寻常时候让人觉察不出什么,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的,毒素在身体里累积,到时候后果不堪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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