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推行营庄制(第2/2页)明末不求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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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使、庄司。

    “今后白旺改任都营田,总摄营庄改革的各项事务,闯军控制的州府一级则皆置营田使,县一级皆置庄使,乡里、市集、村墟、庄田皆置庄司,庄司管理田亩分庄、征谷营田之事。”

    “闯军管辖范围内的田地,我们大致可以分成三种处理,其一是宗室、藩王、卫所、寺院的庄田屯田,全部直接抄没,由各级营田使招募流民进行耕种;其二是士绅田主之田,由庄司代为管理,留其原本佃农进行耕种,地租则由闯军同田主分润;其三是自耕农所有的民田,概行免赋之事。”

    这些职务都是李来亨化用了唐代的官名,营田使和庄使都还停留在县级以上,漂浮于基层之上。但要真正将营田制推行下去,将闯军的行政能量直接施放到田地耕作一层上,最重要的还是渗透到乡村一级的庄司。

    在随州的着佃交粮实验中,白旺已经培养出了一批可以充任庄司的干部来了。但相比现在李来亨的统治辖区,人手依旧远远不足,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湖广闯军这么快就从一州之地扩张到了将近二府之地,只能加速训练来适应局势的发展。

    天下永远不缺做官的人,但李来亨还是很缺做“吏”的可靠之人。

    白旺接着介绍说:“新法改制之初,为免士绅依旧起兵作乱,势必增加军队,弹压各处。我想除了将各府州县田地分与各营田使、庄使、庄司经营以外,还应尽快将军队落实到各地,令其在彼处住坐就食,老营营头家属也一起安置过去,如此弹压方能得力。”

    白旺所说的“住坐就食令”,也是孙可望后来推行的一道重要法令。即让军队驻扎到地方上,弹压士绅的反抗,军队又直接从地方财政收入中获取收益分成,来形成一种激励的正反馈,使得各部军队更加积极弹压动乱,也会为了保证更高额的收益分成,而维持较好的军纪。

    李来亨则想把老营家属也一起分配到各地,借此增加闯军和湖广百姓的亲密度,使得双方渐渐融为一体。

    也就是实现闯军的本地化。

    当然为了避免军阀化,还有必要设置一套独立于军队和营田系统以外的行政司法和征兵征税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