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9章 侠客小陈的twins组合(第一更)(第1/2页)开元情诗与剑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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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二公子从年少时就一直心心念念的“侠客梦”,江森的确无法理解。

    因为在他看来,长安那些银鞍白马、任性妄为的游侠们,分明是社会的不稳定因素,是反派才对。

    只能说,这是二人的观念冲突。

    尽管江森已经是陈成口中“最接近自己理念”的人了。

    首先,啥玩意是“侠”?

    最权威,也最为人熟悉的自然是司马迁先生《史记·游侠列传》中的论说:“今游侠,其行虽不轨于‘正义’,然其‘言必信,其行必果,已诺必诚,不爱其躯,赴士之厄困’。”

    看上去还是有不少优点的。

    但在他之后的班固,思想就正统多了,说“意气高,作威于世,谓之游侠”,而且这些目无法纪的家伙还“以匹夫之细,窃杀生之权”。

    具体到本朝,高足李渊起兵太原的时候,大侠盛彦师率领他手下的幕僚宾客,从汾阳加入李渊的团队,为夺取隋都长安立下了不小功劳,被授予“行军总管”。李渊父子占领长安后,召“五陵豪侠”与“侠少良家子弟”前来效力,“縻以好爵”。

    因此,在大唐开国的时候,侠客是很吃香的,大侠真的可以像《大唐双龙传》中的寇仲一般参与争霸天下,小侠也可以混个朝廷公务员当当。

    这导致大唐的侠风一直很盛,古代最出名的侠客大多出自大唐,什么虬髯客、红拂女、空空儿……关键是连大唐战神李靖也成了“风尘三侠”中的一员,以后又跑到封神榜里秀了一把,可能武侠没搞头,转战仙侠了吧。(封神李靖就是唐李靖的讹误,商代应该没有这种“奇怪”的名字。)

    甚至还有了“理论”,比如中唐宰相李德裕的《豪侠论》,谈论唐代豪侠们的侠义精神,盛称“气盖当世,义动明主“,尊为“非常之人“。是继司马迁《游侠列传》的序言后,又一部重要的理论著作。

    各种咏侠客的诗也是大唐蔚为大观啊,除了李白《侠客行》,王维王老师的大作似乎更胜一筹:

    少年行

    新丰美酒斗十千,咸阳游侠多少年。

    相逢意气为君饮,系马高楼垂柳边。

    长安的少侠们多得数不胜数,每天饮酒取乐,胡乱吹牛,动不动就“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的确让在长安生活的人都很头疼,江森就曾经在大街上险些游侠儿们的走马踏伤过。(在同一时间,他家二公子的奔马在正差点误伤别人,不“侠”而“侠”。)

    天子可能也觉得大唐的“少侠”太多了,所以就下了一系列改“府兵制”为“征兵制”的诏书,并在里面号召少侠们,你们不是整天闲得没事干吗?你们不是一身武艺吗?你们不是自带银鞍白马吗?

    正好啊,去大唐的边疆建功立业去吧!

    朕的宝藏——

    啊不!朕的高官、厚禄、万户侯爵位,正等着你们呢!

    一时间许多少侠都跑去当兵去了,长安万年两县的治安也好了不少。

    连王老师的《少年行》,也还有下文,咸阳游侠们参军后的故事,写得同样精彩:

    少年行其二

    出身仕汉羽林郎,初随骠骑战渔阳。

    孰知不向边庭苦,纵死犹闻侠骨香。

    其三

    一身能擘两雕弧,虏骑千重只似无。

    偏坐金鞍调白羽,纷纷射杀五单于。

    其四

    汉家君臣欢宴终,高议云台论战功。

    天子临轩赐侯印,将军佩出明光宫。

    瞧,忽悠了这帮傻小子们变废为宝,建功立业去了。

    金庸先生的武侠小说系统是从北宋开始写的(《越女剑》是短篇),事实上唐代之后别说游侠,武将的社会地位都在急剧下降,反而没啥真正的游侠,基本都是小说家杜撰了。

    但小陈就是这样一个被武侠小说忽悠的傻小子,明明在此时游侠儿是令大众反感的,可他还是想要体验一把侠客的感觉。

    之前不是年龄小嘛,现在终于年龄终于够了。

    之前在长安,到处都是少侠,搞不好就被少侠团群殴了;到了南方,应该没有那么多侠客,正是陈少侠步入江湖的天时地利之时!

    就连“人和”,我不也有江森这个搭档嘛!

    ……

    “好吧,即便你所说的‘侠’跟我所说的‘侠’不一样,可咱俩,也没必要打扮成现在现在这个样子吧……”江森指着自己二人的装扮,不大像游侠,反而更像农夫——长安的那些游侠,那可都是身穿绫罗绸缎,肩膀上再搭一只潇洒的鹰的。

    小陈倒是对自己二人一身粗布衣服的打扮很是满意,尤其是窄衣窄袖,再打上绑腿,很有几分侠客潇洒干练的样子。听江森说起长安的游侠,不值一哂:“他们那些都是样子货而已,我们跟他们不是一个次元的。穿成他们那样,打架都不方便,搞不好还被自己满身的佩饰弄误伤了。咱们这一身‘劲装’,才是干实事的样子。还有就是……”

    “咱们在金陵,因为我为虚名所累,出去都要有排场,露面都得精心装扮,太费神费力费钱啦!就这样乔装打扮,隐姓埋名,挺好的。”陈成感慨道。费神费力还在其次,费钱费“诗”那是真的。

    虽然一说他陈苌的大名,人尽皆知,很有面子。可也意味着无时无刻都要写诗,连遇到周县令那种不学无术的都要拿诗出来,太麻烦了。

    咱那点诗还是省着点用,最好从今天起,你连本公子“认识字”这一点都不要说。

    咱们就这样,一萧一剑,行走江湖。

    少侠嘛,腰悬长剑,那是少不了的,既是装饰,也是防身武器。

    小陈就在铁匠铺中打了一把铁剑,取名“大宝”。

    “全称‘大宝剑’?”

    “不,”陈成纠正:“应该叫‘大宝天天剑’!”

    江森:“……”

    看着二公子精心擦拭着自己的长剑,江森又看看自己的武器,委屈道:“为毛你是‘一萧一剑’,而我要拿这么长的玩意?”

    陈成给江森打造的是一柄木柄镔铁枪,足足有八尺长,看起来倒是威风凛凛——

    就是走出来恐怕有些惹眼,而且挺沉的。

    “哦,我不是觉得你更配这杆大枪的气质嘛!”陈成细数赵子龙七进七出、罗成冷面寒枪的事迹,说得江森很是受用,重是重了点,但似乎挺值得。

    “可是,带着这么件‘凶器’在身上,我怕我们连路上的关口都过不了啊!”江森提出更现实的问题,不能光顾着好看啊。

    “包起来不就完了嘛。”陈成翻了翻白眼,取过枪来:“而且,咱们不用的时候,枪头还能拆下来,你说本公子这么设计,实用不实用?”

    江森:“……”我觉得不实用!打架的时候万一枪头扎掉了——没有枪头,捅不死人啊!

    “No!No!No!话不要说得这么绝对,兄嘚!”小陈摇晃着手指:“别那么暴力!什么捅啊,死啊的,咱们又不是落草为寇,单纯防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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