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7章 名侦探陈十一郎!(第2/2页)开元情诗与剑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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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车不要房的丈母娘,可是做一个合格的女婿的觉悟我还是有的!

    尹氏欣慰陈成有心,布可以收,钱就不必啦!你还是留着钱,做——做——

    嗯,随便做什么事就好啦!

    陈成一本正经卖萌:存钱,就为的娶媳妇啊!

    都是应该的啦!

    你就算不为自己考虑考虑,也要为小绘和镇弟弟考虑考虑吧!

    再穷不能穷教育,再苦不能苦孩子!(这话再说多少遍都有道理)

    以前,你们夫妻俩聚少离多,正是为大唐人口做贡献的时候,只生了一男一女;

    以后,终于安稳下来了,可以想见的是,小绘还会有更多的弟弟妹妹——这是自然规律,无法避免的呀!

    尹氏:“……”陈兼他们夫妇两个,到底是怎么教育出这么一个奇葩的孩子的……

    劝服了岳母,倔强的岳父回来之后也说不收!

    现在还不一定会营建新县衙呢,要是一直留在旧县衙,公堂那么破,自己的私宅盖得敞亮算什么回事!

    别人会怎么看?

    陈成倒是早有准备,百姓观感如何——在“德”,而不在明府大人的衣、食、住、行。

    哪怕是吃糠咽菜,衣不蔽体,家徒四壁,只要为官者不做实事,依然不会被百姓视为好官!

    这番话又让柳察躬激赏不已!

    自己这女婿,真是越看越觉得自己当年没看走眼!

    自己这是走了什么大运么,乡绅送地,女婿送钱,儿女双全,夫妻和睦!

    什么好事都落到老柳身上,会被人嫉妒哒!

    啥也别说了,岳父还是不能要你的钱!

    这时候,小陈从他那里学来的一套就可以发挥作用了:

    一家人不说两家话!

    岳父大人你这么说,是不是压根没把小陈我当成你家人?

    你这样会令我好伤心好难过好酸楚的好不好!

    明明春暖花开,我已心寒得不行!气得手都在发抖!

    眼看着一家人都要谴责自己伤了女婿的心,妻子女儿乃至三岁的儿子都要气愤自己排挤小陈——

    柳察躬大感冤枉!

    什么情况!

    这十一郎,处理女性关系上的确有一套!

    关键是,儿子怎么也帮他了?

    嗯,自从小陈来了之后,父亲考察柳镇的频率越来越低了——

    相比较考察小朋友的功课,还是考察小陈这种大朋友,翁婿俩有来有回比较有意思。

    相对一壶酒,一碟盐豆,坐谈春秋,其乐无穷。

    最后,只能同意:

    盖吧!这么多人,的确不够住了。

    还在老县衙盖,即便以后县治会搬迁,走过去也不算远。

    别看沈老头为了献这块地出来就差哭着哀求了,可要是立马跑人家原本的祠堂那里盖房子,给人的观感还是不好。

    何况,沈家那祠堂还挨雷劈过——

    不知道是真的沈家够不上那块地的福气,还是说那边的风水本来就不好。

    可对小陈翁婿二人,都没有心理障碍,上面真批下来,他们就敢第一时间搬县衙。

    对于柳察躬来说,“子不语怪力乱神”,对于小陈来说——我给你装个避雷针。

    ……

    就这样,柳明府戴着“遇绿则安”的光环,开启了执掌临溪县的大小事务。

    过去,陈成很喜欢“机智县令巧妙断案”的故事,什么两个女子争抢孩子,谁体恤小孩谁是亲妈,什么猪肉贩、菜贩子争夺铜钱,结果铜钱放水里有油花所以钱是猪肉贩的——

    诸如此类的小故事,看得小陈乐此不疲。

    可是,过去看他老爸当地方官时遇到的那些案子,全是些婆婆妈妈、争夺家产、两姓分地界之类的,一点乐趣也没有。

    以后渐渐就不去老爸的公堂找寻“名侦探陈十一郎”的快感了。

    这次岳父新官上任,前任官员离任后,积攒了一些案子,为了体现青天大老爷的英明神武,柳明府连着审了好几天案子,小陈凭借着丰富的“公案小说”阅历和他老爸纵横地方官场十余年的经历,自然是一旁作陪,即时给出各种中肯建议啦!

    连岳父大人都夸奖他,有他在,都省了一笔请幕僚的钱了!

    有一桩案子有些意思:

    从润州来的贾庆,状告本地富人郑德。

    贾庆说,郑德原是他贾家的管家,贾府家道中落后,郑德趁其不备,卷走了他家的不少钱财。后经多方打听,贾庆在临溪县找到了他——而且临溪县本来就是这恶管家的原籍。

    恶仆欺主,自然是令人格外气愤的事情。

    贾庆还有物证——他拿来祖上的卖身契呈给柳明府!

    卖身契的名单上面,清清楚楚有郑德和他的老爹,也就是世代都是贾家的家仆!

    证据确凿啊!

    郑德连呼冤枉,却也是百口莫辩!

    这时候,陈成便站出来怂恿郑德,让他分一半钱给原来的“主人”,他可以帮忙跟明府大人求情,再求原来的主人原谅,然后无罪释放!

    看吧,谁说过去看的公案小说没有用?

    这不就用上了吗?

    如果郑德愿意分钱,贾庆不愿,非得告他,那就说明郑德“恶仆欺主”,卷跑了主人的钱财;

    如果贾庆愿意分钱私了,而郑德不愿意分钱,便是贾庆诬告,郑德无辜!

    嘻嘻,我真是个小天才呀!

    就在小陈陶醉于自己“学以致用”的明智中时,岳父大人满脸黑线地看着他:“哪需要这么麻烦?这个案子看上去是证据确凿,实际上是漏洞百出啊!”

    小陈不解。

    岳父大人将卖身契交给小陈,小陈仔细看了一会儿,自己也无语了……

    这份“卖身契”上签署的时间是睿宗第一次当皇帝的垂拱二年,给郑德父子的描述是“武源”人——

    是的,以前临溪叫“武源”。

    可是本县以前属于武康,到了为清泉。

    但是卖身契是雍正年间签订的,应该称是衡陽县人,怎么能说是清泉县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