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章,赤手搏兽(第1/2页)明末无敌特种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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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远远近近,荒凉的岛屿上,树林密集,灌木丛生,蒿草遮掩着纵横交错的沟壑,裸露出来的丘陵坡地,青石危立,让人感到,在原生态的自然美丽中,隐藏着野蛮冷酷的危险气息,杀机四伏。

    满地的尸体,一片片散落叠加,撒满了视野里荆棘蓬松极处,还有几个未死透的伤兵,痛苦地嚎叫,挣扎。黑色的血迹,玷污了一滩滩的草地,残缺不全的肢体,随意地抛弃着,刀,枪,箭,乱纷纷地丢弃在地上,更多的是插在士兵的身体上。有一名士兵,在肩膀和脖颈上就插了五枚箭羽毛,一名士兵的脑袋被活活劈开,雪白的脑浆喷射状散布在周围,一个尸体的脖子,被砍得几乎只连着一点儿肉皮。一名伤兵,木然坐在血泊里,傻傻的白眼睛珠子里,没有一丝的灵魂,一杆铁矛,洞穿了他的咽喉,在前面稳稳地支持着。而另外一名士兵,则被剥掉了脸皮,耷拉在一侧,异样的脸面,叵测的杀戮,令人触目惊心。

    “我的兄弟们啊!”陈继盛双手拍打着地面,哭成了泪人。

    周围,也传来了抽泣声,护卫的骑兵们,一个个都摘了头盔毡帽,低下了头,许多人跟随着单膝跪倒。

    毛仲的鼻子一酸,眼睛也湿润了,大明的官兵们,为了平定叛乱,拼尽了最后一丝力气,流尽了最后一滴血,国家英雄啊。

    还未清理的战场上,已经有一群群乌鸦尖锐地鸣叫着,向尸体冲去,争抢着,剥啄着,将许多尸体啄得稀烂,露出了血腥的内脏!因为争执,几只乌鸦撕打起来,愤怒地扑叫着,黑色的羽毛在空中乱飞。

    那个被剥掉了外皮的脸面上,骤然降落下五六只乌鸦,一阵疯狂的剥啄,当一只苍鹰徐徐地滑翔而至,将乌鸦惊走的时候,那颗战士的头面,已经成为惨白的骷髅。眼睛所在的位置,是两个血淋淋的孔洞,汪着一些血水和爪痕。

    苍鹰掠过,抓断了一只乌鸦的脖子,这才稳稳地站到了那具头骨之上,用锋锐的钩喙,惬意地喝那新鲜的血水。

    此时,更有三三两两的野狗已经窥探着,从草丛里钻出,嘴里呜呜地低吼着,胆怯地游弋着,突然猛扑,将几具树林边缘的尸体拖走了,而三只野狗拖走了一个伤兵时,虽然他也猛烈地挣扎了几下,呼喊救命,在草丛边儿上摇晃着,迅速地不见了。

    岛屿上,一片混乱,刚刚放下武器的叛军官兵,还心有不甘地回望,眼神里有许多的恶毒,青甲的飞豹军,骑在马上,手执弓弩铜铳,长矛短刀,警惕地盯着他们。转过了那些树林,沿道路上向依稀的军营和附近的村落回归,集合的军号,呜呜地悲鸣,在苍翠的岛屿上久久回荡。

    很少有士兵能来顾及战地的伤员和尸体,当几名骑兵转过来鸣箭恐吓时,它们只是稍稍退却。一只野狗被射伤,立刻被群狗包围,一阵嘻嘻嘻嘻地狂欢,那只伤狗竟然被啃吃大半。

    好一个血腥冷酷的世界。

    “将军,我劝您,不要哭了。”毛仲走近陈继盛,焦急地说:“您应该为这些将士高兴才是!”

    “什么?”陈继盛豁地跳了起来,紧接着,所有的十数名官兵,都用凶狠的目光盯着毛仲。一名士兵甚至将手按到了腰刀把柄上,那是义愤填膺,出离愤怒。

    毛仲坦然自若:“出生入死,鲜血飞溅,捐躯国家,本就是军人的使命!人生自古谁无死?死在战场上的士兵,已经足够壮烈,足够尊严,足够荣耀,就是最幸福的士兵!我,也渴望着有这么一天!”

    “将军,我还劝告您,既然是将领,就应该威严沉默,冷酷内敛,将深深的情感,埋藏于滚烫的内心!逢战则喜,遇死而歌!何况,死者长已矣,吾侪须奋发!现在,叛军刚刚解决,善后事情千头万绪,象将军您和诸位这样冲动,沮丧,不怕给人笑话吗?”

    毛仲的话,让所有的人都大吃一惊。

    陈继盛的眼睛,睁得极大,几个骑兵和将官兵们,再一次上下打量毛仲,均是不可思议的神情。“为战死者举哀,惹什么笑话?”

    毛仲犹豫着说:“带汁儿的将军。”

    “带汁儿?”

    陈继盛和他的部下亲信们面面相觑很久,才恍然大悟,而一个黑须壮汉居然失声大笑起来。气氛为之一改。

    “好,说得好!”陈继盛从地上站起来,重重地握着拳头:“说得真好!我陈继盛从来没有听说过这样荡气回肠的豪言壮语!毛仲,你真行!刚才,我还以为你是失心疯,叫什么名字都呆半天,还什么老大爷,毛什么,新中国,乌七八糟,阴阳怪气儿的词儿,现在我才知道,你小子是装憨卖傻,不肯逞能强梁。有气度,有雅量!非同寻常啊。对了,诸位将军,我们立刻就行动起来,快去,苏守备,你先带人乘船东下皮岛,调集我们的飞豹军的中营,后营,火器营,并且详细向沈世魁将军讲清楚。再调集飞虎军的一个营前来,就说我们大破叛军,将在海洋岛上长驻。陈理,你拿了笔墨写信,再盖上我的关防。”

    一名骑兵和一个中年书生答应了,立即就操办。

    毛仲盯着前面正在窥视尸体和伤兵的鹰鸦野狗,请求道:“老将军,我可不可以去救他们?”

    正在这时,一队士兵听闻集合号赶来,陈继盛大喜:“说得好,毛仲,你带他们去!喂,你们几个,要好好听毛仲的话。”

    “好叻!”毛仲兴奋极了。

    被主管领导这么长篇大论直言不讳地表扬,实在不多,谁不热血沸腾?

    三十一名步军,十二名骑兵,在毛仲的率领下,张开了两翼,一面大声呼喊,一面搜索草地上的伤兵。

    “不管是哪一方的,只要能有一口气儿,都给老子救起来。”毛仲一面说着,一面在尸体间奋勇地摇晃着,拖拽着,希望能够找到生存者。“对待搜索,一定要细心,耐心,有一点儿的希望都不能忽视,一个口号,不抛弃,不放弃!”

    几个士兵奇怪地看了看毛仲,点点头,“对,这哥儿们说得对。”

    虽然这些士兵不认得毛仲,可是,有陈老将的亲点,谁也不敢怠慢。

    尸体堆积,交叉,有些已经半僵硬,勾连在一起,拖拽并不轻松,突然,毛仲觉得肩膀一阵剧痛。急忙咬紧牙关。

    “哥儿们,怎么了?”两个士兵奇怪地问。

    “不怎么,小伤口。”毛仲故作姿态地笑笑,“继续干。”

    士兵发现了毛仲肩膀上的血迹和缠布,相视一笑。对毛仲点头赞许:“硬汉!”

    “麻辣隔壁,你还不死?”一个士兵忽然愤怒地朝着一个地上的伤兵吼起来,一面用长矛狠狠地捣。原来,伤兵是毛承禄的人,乘着搜索的士兵不注意,一把抓住了他的脚脖儿,想要把他整倒。

    三个士兵一听这里有情况,急忙操了刀枪过来,“打死这小子。”

    毛仲一听,急了,大吼:“刀下留人!”飞快地奔进人群中,将几把刀枪拦截:“我说过了!不要再打了!现在打,是落井下石,算什么英雄好汉?”

    士兵们收了刀枪,悻悻地去了。毛仲凝视着这个脸上稀里糊涂满是血,但仍然倔强顽抗的士兵:“什么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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