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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虽然说得很扭捏,很委婉,只是很认真的想和陈锋学习创作理念,但意思就是那个意思。
陈锋一脸僵硬。
我能教个鬼!
我有个鬼理念能传授给你!
我纯靠死记硬背,背的还是你自己的歌。
创作才华什么的,音乐理念什么的,完全是零好吗。
收徒是不可能收徒的了,这辈子都没那能耐,只能当当搬运工混吃等死这样子。
钟蕾被陈锋的太极拳打了回去,拖字诀暂且生效。
陈锋事后琢磨,《乏味》算是就这样搞定了,但《夜已深》绝对不能再给她唱。
给别人唱了,说不定钟蕾的感受没那么深,不会让她现端倪,又误以为自己是她的知己什么的。
如果再给她,真难保她不会入了套。
现在的陈锋是真不敢泡钟蕾。
他怕把女版贝多芬给泡没了,那罪过太大,要遭报应的。
接下来几天,钟蕾反反复复的往酷歌总部跑,谈判谈判再谈判,准备签约的事项。
虽然现在酷歌收录歌曲版权有点饥不择食,但钟蕾和陈锋两人在圈内的底子实在太薄弱,要拿到理想的条件还是没那么容易,有得折腾。
陈锋则又把大半时间花在了客来公寓的工作上。
这段时间以来,由于他自己醉心于搞副业,工作上长期不在状态,能摸鱼就摸鱼。
公司里不少人已经对他颇有微词,陈锋一时半会儿还不能丢这份工作,也该稍微装装样子了。
却说这天傍晚,陈锋从公司开会出来,坐电梯下楼时听到两个其他公司的员工闲聊。
“你听说了没?何家琪今晚会在芍林路的乐美开歌友会。”
“真的啊?这么大的腕儿也在夜场办歌友会?”
“可不吗?好歹也是准一线呢。”
“你去不去?”
“当然去!”
“不过也不用着急,听说这次乐美花了大价钱,刚好何家琪在汉州还有别的事,所以会连开三天。每次一个小时,每天至少唱五歌。”
陈锋顿时来了兴趣。
卖《夜已深》的机会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