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疯狂的收人心(第1/1页)北宋不南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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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寒带着几个人离开了,趁着天还没黑,准备去替赵佶“物色”合适的下人。

    伍贵提出设宴款待赵佶,但王硕并没有给予明确的回复。

    伍贵怵在那门口,有种上不去下不来的感觉。

    “不知宴会之事……”

    “宴会就算了,太上皇金贵之身,岂能随意应酬?”王硕毫不留情的毙掉了伍贵的念想。

    王硕是赵佶肚子里的蛔虫,他敢直接回绝伍贵,那就是有十足的把握确定赵佶肯定不会想去。

    此时的赵佶在自己的宅邸内沉浸于精神世界之中。

    不算太过宽敞的小屋里到处都是强烈的文化气息,上好的纸张上散发着墨香。

    那是一副山水图,赵佶随手画的一副画,犀利的笔锋,高超的画功,俨然一副旷世佳作。

    若是能够流传到后世,怕是千万以上的拍品。

    这赵佶真不愧对他人形印钞机,电动小马达的外号。

    赵佶喜欢这般悠然的生活,他不喜欢外出,一个人在家纵情文艺,那是最快乐的事情,唯一美中不足的是身边没有佳人相伴,总觉得缺少了什么。

    诗词歌赋,美酒佳人,这样的日子才能堪称完美。

    所以当王硕回来后,把他回绝了伍贵的事情告诉赵佶的时候,后者也点头默许了。

    一来,赵佶就喜欢宅,二来都是些市井小民,他们还没落魄到恰这种烂钱的地步。

    “百姓心向皇家,方才欲宴请父皇,若是拒之,怕是寒了百姓的心。”赵榛听说当地的乡绅想要设宴,那觉得似乎没有比这更好的机会了。

    民心,士族之心是撸掉赵佶最需要打下的基础。

    心理学上有一种效应叫做曝光效应。

    意思是说,你喜欢一个人在大多数情况下,是因为他或者她在你眼皮子底下晃荡久了,才潜移默化的爱上他/她,并非她/他有什么特别之处。

    竞选班干部,也是如此,被选上的班干部,也大多是那种在班里存在感比较强,又没做过特别令人讨厌的事情,和他本身有没有能力胜任本职工作无关。

    非常低调老实的人,不但老婆不好找,连工作上职位的提升,都比其他人更加困难。

    当然除非特别有钱。

    有钱人很低调,是因为有资本去低调,而不是因为低调才变得有钱,他们在关键的时候肯定比大多数人更加张扬,才能拥有地位和财富。

    赵榛现在还不能老实和低调,没这个资本,皇帝的位置以目前来看还无法主动的砸在他头上。

    那就必须要主动争取。

    将自己暴露在大众视野之中,才能获得更多的支持和力量。

    像这样的宴会,就是收拢人心最好的时候。

    赵佶不愿意去,赵榛想去啊,但也不好直接要求去。

    “你说的也对,那你代寡人去赴宴?”赵佶依然在作画,落款应该盖个章,但自己的章好像放在汴京了,没带出来,有点遗憾,要不派人去汴京和金人商量一下,把那章要回来?

    赵佶说起来很随意,看起来根本没把宴会当回事,又或者是太过于专注于作画,没有精力关注其他的事情。

    “既然父皇不便,那儿臣便带父皇去了。”赵榛完全没有推辞的意思,生怕赵佶反悔赶紧应下。

    直到这个时候赵佶才微微抬头,有些疑惑的看向赵榛。刚才只是随口一说,这小子怎么答应的这么快?

    “那儿臣便去了。”说完之后,便是告退。

    赵佶有点失神,这小子鬼机灵的,从这段时间的动作行为就看的出来,现在又不知道打的什么主意,但答应过的事情,脸皮薄的赵佶也不好反悔,只能点头答应。

    赵榛这才头也不回的立刻离开。

    宅男赵佶继续他的文艺创作。

    赵榛则继续执行他收纳人心的工作。

    知县伍贵在门外踌躇的没有离开,没得赵佶的事情让他不知道该如何向其他官绅交代。

    和皇家人的关系也因为办事不利有点僵硬,在这么下去真是里外不是人的感觉。

    而这个时候赵榛的出现就如同救命稻草一般,那年轻俊郎的身影,仿佛沐浴在光芒之中。

    “父皇身体不便,又不想冷落大家,便命小王代父赴宴,相见一二。”说话彬彬有礼,又没有任何架子。

    虽然是地位尊贵的皇子,却有一种平易近人的感觉。

    伍贵那被王硕蹂躏的内心,如逢甘泉,有点想哭。

    “殿下若能代太上皇赏脸赴宴,那是再好不过了。”

    “那么什么时候开始?”

    “诸位员外官人早已在翠玉楼等候,轿子也已备好,只等殿下方便,随时可往。”显然,当地有头有脸的人物,在面对皇家时要自降身份,想请出赵佶这样的大佬,肯定是要备好排场。

    兰封小县,能备的东西不多,在县城里最高档的一家酒楼摆宴,那基本是当地最高的规格。

    等,那也是地主们等,让皇家的人等也说不过去。

    赵榛也没什么要准备的,把粘人的和福公主带上,整理了下衣裳就直接上了伍贵在门口备好的轿子。

    轿子,赵榛是穿越来这里后第一次坐上去。

    四人抬的轿子,摇摇晃晃的,和那些拥有减震器的汽车相比,是不太舒服的。

    并且速度很慢,还不如步行。

    而那些抬这些轿子的汉子,一个个皮肤黝黑,肌肉绷紧,不时挂在皮肤上的汗水,看着就吃力。

    非常珍贵的劳动力去用来做这些事情,封建社会的生产力低不是没有原因的。

    一块石头让左前方的轿夫拌了一脚,轿子的一角倾斜触地差点将坐在轿子里的赵榛和和福公主颠了出来。

    幸好赵榛及时搂住和福,用脚抵住轿门的构造柱,才不至于倾落。

    但身后伍贵坐的那个轿子也跟着停了下来。

    “你这是怎么做的?颠坏了贵人,你可担待的起?”伍贵责备着轿夫,被赵榛制止。

    “非是轿夫之责,或是因为小王太重所致。”赵榛也借故从轿子上下来了。坐在上面并不舒服,并且是人力交通工具,总觉得享受起来过不去自己的价值观。

    “可……”

    “没事,小王便步行去吧,实在不忍百姓因小王而受累。”

    赵榛疯狂的收集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