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三章 得加钱(第1/2页)万千世界许愿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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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劫。”

    “好汉饶命啊。小的上有八十老母要养活,下有八岁儿女要吃饭。好汉给条活路吧。”

    “我不要你的命,也不要你的钱。”

    “啊?那大爷要什么小的,小的不是那种人啊。大爷饶命啊。”

    看着眼前双手死死抱着臀部的家伙,王霄都被气笑了。

    “老子娇妻美妾都照顾不过来,会看上你?少废话,把你的胡子给我剃了。年纪不大,胡子倒是挺茂盛。”

    王霄在打劫,他打劫的不是银两铜钱,也不是针头线脑,更加不是绽放之花。而是打劫胡子。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

    这里是他曾经来过的笑傲江湖世界。

    他来到这里就发现一个非常严重的事情,那就是他成了满天下被通缉的要犯。

    城门口都贴着他的画像,虽然不是很相似,不过终究是很危险。

    之前王霄的身份是泉州府参将,可他在任上擅自挪用军费。事发之后还当着抓捕官兵的面消失的无影无踪。

    这种事情可非同小可,海捕文书发往天下各处,要抓捕他这个逃犯。

    此时的王霄赤手空拳对付等闲几个大汉不成问题。用上兵器放翻十几个都行。

    可谁知道六扇门里面有没有这名捕,那名捕的高手来抓他。

    真要是被抓了判个死罪,王霄为了保命也只能是遗憾的结束任务返回现代世界,从此之后就再也来不了这里。

    来不了笑傲江湖的世界不算什么,毕竟他能去的世界多了去了。

    可问题是,这次发布愿望的人是大名鼎鼎的杀人名医平一指。王霄可是奔着平一指的医术来的。

    “笑傲江湖世界的平一指向苍天许愿,祈求苍天降下天罚处置欺辱了他女儿的万里独行田伯光。”

    王霄这次的任务目标,就是大名鼎鼎的采花贼田伯光。

    为了能够完成任务,他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要先隐藏起来自己的身份,不至于被人满天下的追捕。

    王霄每一次的穿越世界,都是直接真身穿越顶替原人物。

    通缉画上的画像自然也是他本人的相貌。他可是没胡子的。

    所以他这才打劫胡子,准备给自己贴上假胡子,化身成原本被他顶替的吴天德的形象。

    打劫了胡须,找户人家讨碗水清洗干净。买了糯米汁和鸡蛋清作为粘合剂把胡子贴上。

    虽然看着有损自己英俊潇洒的风流形象,不过却是能减少许多麻烦。

    “田伯光。”

    满脸络腮胡子的王霄蹲在路边,喝着一文钱一大碗的井水。心头思索着自己这次的目标。

    现代世界里有些人喜欢为恶人翻案,田伯光就是其中之一。

    有人说田伯光是痴情之人,是什么天下第一糊涂痴男子。还有人说他改过自新,从很坏的人变成很好的人,是一个假坏人云云。

    而在王霄的眼里,他就是个该死的罪人。

    他对仪琳那叫痴情?还不是馋人家的身子。

    之所以没成事,不过是仪琳运气好,有主角光环保护而已。

    至于改过自新,从坏人变成好人那就更可笑了。

    田伯光是自愿改过自新的吗?他那是被不戒大师强行没收了作案工具,他没办法再继续犯案了。

    不再做坏事并不代表着改过自新,过去的事情就可以一笔勾销。

    虽然和尚们都是这么喊的,放下屠刀立地成佛的。

    可那些曾经被田伯光欺辱过的人能放得下?

    礼教时代里,女子失去了贞洁几乎就等于失去了性命。

    这一点,常年混迹在礼教时代的王霄可是知道的清清楚楚。

    说了田伯光是采花贼,只采花不杀女人。可因为他而自杀的有多少,只有知道。

    这样一个恶贯满盈的奸贼,杀之大快人心。

    不过有个现实的问题就是,这家伙武功高强不好杀。

    至少对于此时的王霄来说,这个采花贼是个很难对付的对手。

    喝完水,王霄从身上摸索出一枚大钱仍在了店家桌子上。

    他在去找田伯光麻烦之前,还有一个极为重要的事情需要解决,那就是身上没钱。

    仅有的百多文钱还是之前把系统赠送的衣服给典当了换来的。

    花了一半财产买了件满是补丁的死当衣服,之前还买了糯米汁蛋清什么的,他居然成了穷光蛋了。

    堂堂宣德大帝就连一顿饭都吃不起,只能靠一碗井水充饥。王霄现在很想一个电话就喊来百万虎贲。

    沿着官道走,来到一处大城门外。

    抬头看着城门上的匾额写着大大的衡阳城。

    拿出了身上最后仅有的几个大钱交了入城费,王霄在衡阳城内转悠准备想办法弄钱,至少得先吃饱饭。

    不要误会,堂堂宣德大帝,一等荣国公是不会去做偷鸡摸狗,打家劫舍的事情的。他实在丢不起那人。

    想要赚钱,哪怕是在古代也不是什么困难的事情。

    顺嘴说一句,明朝的时候出远门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你得有路引什么的才行。不过这世界里江湖豪杰们满天下的跑,也没见过谁拿出来用,就当是不用吧。

    王霄可是手艺人,有本事在身走到哪里都不怕。

    他来到了县学,表示自己是外地游历的读书人,身上没了盘缠想要在这里抄书写信赚点生活费。

    学政的人看着他身上满是补丁的衣服,疑惑询问“你真是读书人?”

    俗话说穷文富武,读书的穷人子弟很多。在这个识字率极为低下的时代里,为了补贴生活帮人代写书信就是他们的重要收入之一。

    王霄背手而立,气度不凡“是与不是,拿笔便知。”

    他的字自然没问题,跟孙若微学来的一手好字让四周看了的人都是连声叫好。

    就这么着,王霄找了一份兼职的工作。靠着帮人代写书信赚到了生活费。

    当地学政好热情的询问他是否有秀才功名在身。若是有的话,学政愿意聘请他在这里做教师。他这一手好字,说不定会被哪位大人看中做了人家的幕僚也说不定。

    王霄当然是拒绝了,他又不是来混朝廷的。

    大明风华的世界里,他的一份亲笔字帖足以在京师换来一套宅院。现在真是太掉价了。

    在县学这里混了顿晚饭,还睡了个好觉。

    第二天一早,王霄在城里转悠着来到了雁回楼。

    找了个位置坐下,点了两个小菜,一壶劣酒。花光了昨天写信赚的钱,就开始等着人上门。

    他昨天就打听过了,衡山派的刘正风要金盆洗手。路上也见到了许多劲装打扮的江湖人士。来这里遇到田伯光与令狐冲的机会很大。

    果然,没多大会的功夫就有三个人走了上来。

    一个光头俏尼姑,一个满脸不羁之色的年轻人,还有一个有着一双三角眼,目光凶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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