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一章 往邺城 (为书友沉_沉加更)(第1/2页)万千世界许愿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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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天子册封曹操为魏王,加九锡建魏国。lnrg定国都于邺城。

    魏国领地极大,占据冀州十郡之地。国内置置丞相,太尉,大将军等百官。

    除此之外,汉天子还予曹操邑三万户,位在诸侯王上,奏事不称臣,受诏不拜。

    还允许曹操以天子旒冕,车服,旌旗,礼乐郊祀天地。出入得称警跸,宗庙,祖,皆如汉制。

    曹操诸子皆封列侯,像是王霄就得封平原候,并且有了五千户的食邑。

    汉末时期,人口数量锐减。能有五千户的食邑,已经是非常了不得的事情。

    出发去邺城之前,曹操召集众人举行盛大宴会。

    大部分的人都以为曹操会在这里宣布谁是他的继承人,不过聪明人得知曹丕一样封侯,一样食邑五千户之后,当即就判断出曹老板还不想现在宣布。

    果然,酒宴的时候曹操就是喝酒庆祝,说笑打趣显得兴致很高。

    加官进爵这种事情谁都喜欢,尤其是曹家与夏侯家的人,更是乐的得意忘形。

    就连丢了江陵跑回来的曹仁,脸上也是笑的犹如一朵菊花般灿烂。

    所有人都很高兴,就连曹丕也是。

    原本之前曹操抓了那些为他鼓动风潮的人的时候,他还以为自己完蛋了。

    没想到不但自己没事,封爵食邑也是丝毫不差。这让他的心中又燃起了希望。

    等到酒宴行近结束的时候,曹操突然说“子桓,你且留在许都处理事务。”

    之前还喧嚣的大厅,顿时鸦雀无声。

    喝酒上头在唱歌的曹仁,踹了一脚身边还在胡吃海塞的曹洪,让他赶紧的闭嘴。

    曹丕此时的脸色很精彩,现是由黑转白,这是吓的。跟着由白转红,这是气的。最后从红色转成了紫色,这是被气的上头了。

    他不傻,他跟大厅里所有人一样的清楚。曹操留他在许都,而带着王霄去邺城。这意味什么,所有人都知道。

    现在的情况,就是只剩下了最后那一层还没有被捅破。

    “嗯?”曹操眯着眼睛看着他。

    曹丕回过神来,心不甘情不愿的低下头,起身离开案几出来行礼“儿臣领命。”

    这一刻,曹丕感觉自己精气神都随着这句话飘走了。

    王霄安静的坐着,对于四周投来的各种目光视而不见。

    别人或许还没明白,可他明白了曹操的真正用意。

    曹老板这是在让曹丕绝望的时候,给了他一条一路走到黑的死路做选择。

    曹操去了邺城,许都这里剩下的都是他的反对者与世家名门。

    若是曹丕真的心有不甘想要做大事,那必然会联络这些人作为盟友。

    到时候曹操用雷霆手段扫除这些人,对于北地的世家名门来说将会是一次毁灭性的打击。

    “不愧是曹丞相。”

    王霄摆弄着手中的酒杯,心中感慨“能毫不犹豫的把曹丕推进火坑里,这份心性。真枭雄也。”

    虽然也有可能曹丕不会去做这种事情,可就算是那样的话,以后做个安乐王爷过上一生,在曹操看来也是可行。

    不过以王霄对曹丕的了解,此人绝对不会就此消沉。

    历史上的曹丕,就是依靠着世家的支持才挤掉了曹植登上大位。当时用的理由也是立长立嫡。

    只不过那个时候的曹子建没能抗住,面对世家的施压,曹操最终选择了妥协。

    至于后面司马家借机崛起,最终谋夺了魏国天下什么的,那也是很自然的事情。

    你借用了世家的力量,那就要做好被人家反噬的准备。

    曹丕与曹叡都是三四十岁的时候就病死,要说这里面没有猫腻儿,王霄是绝对不会相信的。

    想要让人在毫无察觉的情况下病死,这并非是什么不可能的事情。

    最简单也是最实用的办法之一,就是常年给你服用某种药物。等到需要的时候突然停药,几天就会病发身亡。

    王霄若不是自己精通医学之道,而且长年累月的坚持学习。早不知道被坑多少次了。

    可别小看了古人的智慧,他们很多都是家族世代相传,一辈子就专门研究这么一件事情。真正能够做到大匠的级别,技术能力堪称炉火纯青。

    甄宓的日子就快到了,可迁往邺城又是刻不容缓的事情。

    王霄现在的身份,也不可能暂时留下来。因为这里很快就会成为曹丕的大本营。

    有为难的事情没关系,想办法解决就是了。

    王霄召集军中的工匠,用了一天的功夫就打造出来了一辆崭新的马车。并且不许涂漆抹粉。

    这是一辆四轮马车,很是宽大。

    没有弹簧钢,就用打造火枪的拉丝钢代替。大量的鹅绒填充在丝绸做的软垫卧榻里。

    原始简陋的减震装置,还有估计用到邺城就会报废的转向装置都用上了。

    甚至于,就连车轮都用厚实的布帛一层层的包裹起来,用以减少震动。

    可以毫不夸张的说,这是这个时代里技术最为先进的马车。

    “这么好的马车,可惜只能用一次。”

    全程跟随王霄的杨修,对于这辆马车非常羡慕,他也想要有一辆。

    别的不说,那行走在崎岖不平的道路上,却几乎没什么太大震动的减震系统,绝对是闻所未闻的稀罕事。

    因为缺乏转向与减震,所以华夏的马车一向都是双轮。

    那种颠簸震动,简直是让人欲仙欲死。

    “别想了。”

    王霄知道他的打算,没好气的说“知道这辆马车用掉的弹簧钢,能打造多少火枪吗?产量本来就很少,哪里有多余的用来做马车。”

    杨修懵圈,弹簧钢是什么,火枪又是啥?

    我杨德祖读遍天下文章书籍,少说也看过数十万字的鸿篇巨著。可为何从未听闻过这两样东西。难道我与子建公子的差距,已经是大到了这种程度吗?

    看着工匠们在车上雕刻云纹,王霄也是无奈。这或许就是匠人们的精神吧。

    “这马车居然一点都不颠簸。”出发的时候,被搀扶上马车的甄宓,对于马车的平稳性表示非常惊讶。

    “城里的路好,到了城外还是会有颠簸。只能是尽量的慢行。”

    王霄对于这个时代的道路状况自然是非常不满意。

    像是许都邺城这样的大城里,铺着石板的主路还好一些。可离开主路,那就是晴天满身土,雨天一身泥了。

    可就这在这个时代还算是好得了。因为到了城外,那才是真的要命。

    水泥石板什么的,那是想都别想。

    沥青更是没有影子的事情,能有一小段铺着碎石子的道路就已经是了不得的事情了。

    绝大部分情况下,那都是大大小小的坑一个接着一个。甚至与还有下雨天能直接把人陷进去的深坑。

    要想富,先修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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