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一片荒凉地,满夜寥寥星,幻景终了(第1/2页)大唐妖怪图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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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见舞马右臂化为白骨的那一刻,青霞僵在了原地,却道这才是空空欢喜一场,真真是没得救了。

    人定在原地,再看舞马胳膊上,骨化之势并不迅疾。

    似乎是他使了什么厉害门道,可以压制骨化的速度,但那白骨反反复复往上蔓延,越压制越凶猛,几番纠缠到底还是冲了上去。

    便是如此,舞马脸上仍无半点惧色,借着周众骷髅被冲开的当口,又朝着骷髅方丈决然冲了过去。

    那方丈干枯手臂一挥,再次变长,闪电抓至舞马眼前。

    这一回,舞马再无丝毫躲避之意,直冲冲挺身而上,举起那已经骨化的右臂,与骷髅方丈当正对在了一处。

    “轰!”

    一声裂响罢了,舞马骨化的右手奋力一握,一把抓住了方丈的骨爪。

    接着,猛地一拉,借力冲到方丈身前。

    方丈忙把另一只骨臂挥过来,舞马左手迎了上去又是一把抓住,旋而两只手通通失去了血肉,变作了白骨。

    骨化之势由两臂往中间迅速蔓延,眼看着整个人都要变成一尊骷髅。

    青霞先是一声惊呼,接着却是眼眸一亮,心想这才是个胆大包天的啊,叫他这般莽莽一冲,还真拼出了一线转机。

    胜负只在这一瞬,只要抓住了就能彻底翻盘,便把兵士放下,脚下连连蹬地,溜边儿往那方丈身旁摸去。

    方走了几步,眼看要冲过去,眼前忽地白光一闪,一个白骨锡杖冲着她脑袋横劈而来。

    她手上全无兵器,更不敢空手去接,只好倒翻跟头避过。

    那高大骷髅挥着锡杖顺势再劈过来,她不敢耽搁时间,当下抓着自家裙子下摆,猛地一扯,便是揪下一大块布条,往那迎面砸来的锡杖顶头横着一拦,两下一绕,缠了个死节,发力再抽,竟把锡杖从高大骷髅手中抢了过来。

    便在这一众森然的骷髅堆中,她光着两条腿,赤着一双足,手缠紫裙布,甩动白骨杖,强往骷髅方丈那里攻去。

    没走几步,紫裙布竟也骨化了去,她不敢触之分毫,裹着白骨杖一并朝骷髅方丈那处丢了出去。

    哪料得东西方一脱手,便被先前丢杖的高大骷髅凌空夺了去。

    紧接着,另外三个高大骷髅也盯上了她,上下两个白骨锡杖交错一汇,她腾跃半空躲避,当正被两只骷髅大手抓住了一双光溜溜的腿。

    虽是匆匆鼓动内力,将骷髅大手一震而开,人也匆匆窜出合围圈,但究竟被触到了——

    两条腿自中间膝盖处化为白骨,飞速向两边蔓延。

    她看着自己一双骨腿,心里又渗又慌。

    最可怕的是,这种骨化不痛不痒,却真真实实,好像腿骨浸透在冰水里,阴森森的冷气往骨肉相连之处灌去。

    那冷风渗进去一点,血肉就骨化多一点。

    驭着内力去扛,那阴风竟能将内力一并噬掉,根本无可阻拦。也不知那姓舞的怎个厉害,竟然有办法和那阴风相抗,将骨化之势抵挡个一二。

    又想自己真是胡乱瞎冲动,竟敢跟舞马这种莽夫合作,他是个不要命的,自己还想好好活着呢。

    可如今到了这当口,退路已然没有,只剩跟那骷髅方丈决死。

    她不敢耽搁片刻,落地便又朝着方丈奔去,方跑了两步,便听见关节处咯吱咯吱响,又僵又硬,极不灵活,速度较先前差了许多。

    更恨先前那高大骷髅因为被她抢走了白骨锡杖,专来盯上了她,领着另外一个高大骷髅,把去路堵了个死。

    眼瞅着打是打不过,碰也不敢碰,冲又冲不出去,急的团团转。

    “罢了,我这命也送了去!”

    正以为万事要皆休,却瞧见远处舞马和骷髅方丈骨掌交接处,忽然自舞马掌心骤起一道黑色旋风,旋即脱手而出。

    那旋风触在方丈的身上,方丈便是浑身一僵,紧接着身子开始剧烈抖动。

    下一瞬,黑色旋风骤然胀大,将骷髅方丈整个罩住,蓝色幽火的眼睛也化作赤红,隐隐露出些癫狂之色。

    舞马面上一闪狠厉之色,青筋暴起,两个白骨爪骤然用力,往前强扣,竟硬生生将那方丈一对骨手齐齐折断。

    只听嘎嘣一声脆响,落在青霞耳中,直如天籁之音。

    心头只道:“好一个天不怕地不怕的莽汉子!”

    那脆响余音还未了去,又听舞马高喝一声,趁机欺身向前,钻进黑旋风里,一把抓住方丈的袈裟,猛地扯了下来——

    袈裟撕下来的一瞬间,一道亮红波纹自其间一荡而出,散向四面八方。

    波纹过处,那方丈立时瘫倒在地,所有的骷髅都散了架,齐齐化成灰烬,在昏黄的光景中飘荡起来。

    接着,整座观音庙震动起来,旋而天翻地覆,殿宇崩塌,眼前诸般幻景扭曲幻灭。

    一道白光自其中直射出来,驻留于青霞头顶之上,化作一个拳头大的白色光球。

    只见朗月当空,银光遍洒,一片荒凉地,满夜寥寥星。

    青霞发愣地看着四周,继而觉得下面传来一阵暖和气息。

    低头一看,两条腿上,原本自大腿根处往下都已经变成了花白骨头,此刻却有一股暖流下涌,所过之处,血肉飞快生了出来。

    那新生的肌肤还比从前要白净许多。用手摸上去娇嫩洁滑,好似在摸新生不久的婴孩儿。

    只是随着血肉的再生,好似从自家身体里抽走了些许精气神,让人不自觉感到有些困倦。

    再看身旁,舞马骨化的双臂也生出了新肉,恢复的速度还要比自己快了许多。

    先前领路那兵士浑身都变做了骷髅,只剩了头盖骨上指尖大的一点点皮发,一时间也无复原的迹象。

    “唉,倒是冤的很。”

    青霞本以为他指定不成了,未曾想过了一会儿,竟自头顶幸存的皮发处缓缓往四周生出些崭新的肌肤血肉来。

    那血肉越生越快,很快整个脑袋就恢复了从前的样貌。

    约莫一炷香的时间里,血肉层层往下长,整个身子俱是复原了,只是被砍掉的手臂再也没有办法长出来。

    青霞不禁在想:要是舞马那时没有砍断他的手臂,此刻他就不会变成残废。

    可如果不砍断他的手臂,根源不除,骨化的速度便会很快,他就不可能撑到现在还能保留一小块头皮。

    所谓舍得舍得,有了断臂之舍,才有了活命之得。不知姓舞的莽夫是不是早就看透了。

    那兵士虽说浑身变作了骷髅,但似乎意识一直清醒着,自打脑袋恢复了以后,便张大了嘴,惊讶望着自己的身体。

    待他浑身血肉恢复了,连忙爬起身来,朝着舞马不住地磕头,

    “多谢舞郎君!多谢舞郎君!多谢……多谢……”说着,一抬头,脑袋上磕破流了血。

    想来这也是个老实巴交的汉子,满肚子都是感激的话,到了嘴边就只剩谢啊,郎君啊,哆哆嗦嗦的。

    舞马连忙去扶他。那兵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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