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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们下次见。”顾锦拎着东西跟顾家杰一起离开。
“慢走。”
陆锦荣望着两人的身影离开,眼底闪过不舍。
这么多年了,他再次少有的出现了激动情绪,那是碰到了知己的感觉。
他所做的每一条旗袍,都是带着他的情感,但是很少有人能穿出属于它独特的韵味儿。
想到顾锦离开前说的下次见,他心底不禁开始期待起来。
……
差一刻十一点的时候,顾锦跟顾家杰走出了百货大楼。
两人一路走来吸引了不少人的视线。
顾家杰脚下的布鞋换成了皮鞋,小伙子穿得特别帅,吸引了周围不少妇女少女的视线。
他也从最初的拘束,到现在的行动自若,身心都被虚荣心所满足。
他手里拎着一个崭新的黑色皮箱,里面装着两人换下来的衣服,还有买的其他七零八碎的东西。
顾锦穿着青白蓝的荷花戏池鱼旗袍,套了一件针织开衫,腿上穿着这个年代的奢侈品,丝袜,脚踩一双绣着青白花纹的绣花鞋。
她这一身打扮与周围的时尚女孩们相比,当真是别具一格,清丽脱俗。
这个时代的泡泡袖,喇叭牛仔裤,蝙蝠衫什么的让顾锦辣眼睛,根本无法穿到身上。
两人走出百货大楼站在台阶下,打量着周围的人,似是在寻找着什么。
“小锦你看,那还是不是刘泉他们的车?”
顾锦顺着堂哥所指的方向看,看到停在路边的一辆黑色奥拓,车身棱角分明看着就很笨重。
坐在车里的刘泉此时正眉头轻皱,坐在他身边的人,是昨晚见过的大力。
“是,咱们过去吧。”
两人往黑色奥拓所停的方向走去。
他们站在车边的时候,刘泉跟大力根本没有注意到两人。
顾家杰拎着黑色皮箱,来到车窗前弯身:“泉哥您久等了吧。”
他主动打招呼,刘泉跟大力才注意到两人。
看到两人的第一眼,刘泉跟大力两人闪过惊艳,随即他们脸上流露出震惊与诧异。
眼前的顾家杰跟顾锦穿着太让人眼前一亮,这浑身上下的衣服可值不少钱呢。
昨晚他们看到的兄妹二人还是老土的乡下人,这转身一变就跟市里的富家小姐公子哥一般,变化太大冲击性太强。
“是你小子啊!这换了一身行头我都差点认不出来了!”
顾家杰眯起双眼笑:“您可别抬举我了,都知根知底谁不知道谁啊。”
听着他谦虚的话,刘泉面上露出满意,他越过对方看向站在身后的顾锦。
这一看当真惊艳了他的双眼。
换上旗袍的少女依然美丽,清纯中的妩媚多了几分,浑身透着股冷艳的气场。
看到这样的顾锦,即使见识过众多女人的刘泉,心底不由狠狠一震。
这样的女人若是有背景,说不定还能自保,或者说是永远窝在属于她的小山村里不出来也能自保。
若是她没背景涌入大城市,肯定是被人吃的骨头都不剩。
像他这样的人,太清楚安逸生活的阴暗一面。
美色,永远是男人最无法抗拒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