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八节 盐债(2)(第2/2页)宋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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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相国欺我是妇人吧。整个天下,哪里有五千万贯钱?”

    晏贞姑很有气势,她一个二品郡夫人的气场,把当朝宰相都镇住了。

    赵鼎道:“金银,绢帛,可。粮食,不行。”

    现在朝廷不缺粮。而且他的目的是榨干藩镇的财力,粮食就算了。绢帛也是可以在市场上流通,因此算是财力。可粮食量大价贱,要出手不太容易。

    晏贞姑低头算了算:“可以。这是一份契约,要是相国没有异议,就请相国盖章,再请陛下御批!”

    赵鼎看了看,这哪里是契约,简直是一部法规。宋朝人的法制观念很强,做许多事情,都要立法。大概是从王安石变法开始,开港做买卖,就立了一部《广州市舶条》,推行全国。搞茶叶专卖,蔡京出台《合同场法》,每个人的行为都有法可依。

    赵鼎看到的这份契约就是这样,其中规定,江南盐税合五年五千万贯,由东藩用金银、铜钱、绢帛一次交割给朝廷。东藩征江南盐税五年,五年后,江南官盐场、榷场归还朝廷。五年中,东藩可便宜行盐制,或开盐场,或贩盐船,朝廷不得阻挠,不得加征。

    看到这契约,赵鼎有些后悔。这等于将江南盐制,让东藩控制五年。东藩能干出什么事,他无法想象。

    “东藩想干什么?难不成还要把江南盐场开的如江北一般?”

    赵鼎担忧道。

    晏贞姑摇摇头:“我家公爷不过是想给朝廷求一条财路。真要敛财,开什么盐场。把江南盐场关了,禁五年产盐。相爷你家里吃盐,一斤十贯钱,怕也拿的出来吧!”

    “什么?”

    赵鼎冷汗直冒,他光想着东藩会不加节制的制盐,搞得盐户、盐商纷纷破产。却忘了还可以不产盐,让天下人吃高价盐谋利这个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