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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云历669年9月11日,朝阳初升,人声、犬吠从远处传来,林霄蓦然开眼,黑白分明的眼眸精芒一闪,凝视上方。
房梁上,正有一只蜘蛛在结网。
“在吗?”林霄低声问询。
“出来聊聊半文钱的。”几息后林霄又开口:“要不然一文钱的也行。”
但,还是没有任何回应,整个屋内,只有林霄一人。
“难道是幻觉?”林霄惊疑不定,昏迷前,自己依稀听到什么‘培养序列’什么‘启动’之类的声音,还以为是金手指到账了。
起身,林霄下意识的揉了揉下巴,眉头微皱:“为什么我昨天会昏过去?按照一季度昏一次的规律,这个季度上个月我已经昏过了,理应到下个季度差不多时间才会再次昏迷。”
百思不得其解。
没有任何征兆的昏迷是林霄的老毛病,从小如此,养父母也曾带林霄看过大夫,一番检查后那大夫说林霄患的是脑疾,活不过十五岁,病急乱投医,找了个算命先生,那算命一通复杂如结印的掐指推算一番后,说他命太硬,得改名字,叫无命。
林无命!
命都没了,可就不死翘翘了吗?
林霄有意见也没用,只能无奈接受,但平时他都将林霄和林无命两个名字分开,用在不同场合,也不知道是那大夫胡扯还是算命的有本事,林霄今年十八岁。
一季度昏迷一次,每季度昏迷的时间一般都是中间月份的中旬,早已经被林霄抓住规律。
谁曾想到,昨天晚上带人去收例钱时竟然再次昏迷。
想到这里林霄连忙下床,三两下整理好床铺,将被子叠得整整齐齐,又迅速穿好衣服理顺抚平,推开卧房木门走到院子里水池边,漱口、用粗布弄湿沾盐刷牙、洗脸、最后将短发捋一捋。
只要是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林霄都会将自身打理好,他认为,那是对自身的一种尊重。
“哥,你醒了。”身后传来一道如释重负的声音:“昨晚你又昏了,吓我一跳。”
这是一个约莫十二三岁的少年,浓眉大眼,叫周正,与林霄虽然没有血脉关系,但胜似亲兄弟,因为周正是养父母所生。
林霄一年四季都要昏迷一次,每一次昏迷睡一觉就没事,周正也没有太过担心。
“没事。”林霄一笑:“饿了吧,我去做早餐。”
“哥,我来吧,你练练。”周正一副一切都交给我的口吻的说道:“也让你尝尝我的手艺。”
“好,那我等着。”林霄一怔,旋即一笑。
平时三餐都是林霄负责的,很少让周正动手。
活动筋骨,林霄屏息凝神、两腿平行略宽于肩、沉腰坐马、含胸拔背、气劲虚顶,正是坐马桩。
两刻钟后,林霄取剑练一趟基础剑术。
“当当当当,周氏鸡蛋青菜面来咯,哥,快来尝尝我手艺。”周正一手各端着一海碗,热气腾腾,满脸期待。
“阿正啊,别人煮面要钱,你煮面是要命啊。”林霄尝了一口后叹道。
“哥,我总觉得你不是在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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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我。”周正一怔,嘟囔道。
“你的直觉是对的。”林霄正色道:“我的确不是在夸奖你。”
“哥。”周正小脸一黑,哼哼一声不再理会林霄,埋头扒拉扒拉起来,结果才吃了一口,小脸皱成一团。
面煮糊了,吃起来口感不好,青菜也煮太老,汤咸得发苦。
“阿正,哥今天再教你一个道理,自己约的……煮的面,含着泪也要吃完。”林霄面不改色的吃了两口,再将剩下的面扒拉到周正碗里:“你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多吃些,吃完记得去学堂。”
阿正这孩子有一个特点,那就是只是能吃的,就算再难吃,他也能吞下去。
“哥,我……我不想去学堂了。”周正犹犹豫豫几下后方才鼓起勇气说道,说完怯生生的看着林霄。
“不去上学你要做什么?”林霄脸色一正凝声反问。
“我要跟你一起混帮派。”周正大声说道。
“不行。”林霄面色骤然大变,一声低吼,吓得周正面色大变:“阿正,你必须听着,将我的话牢牢的死死的刻在脑子里,绝对不要混帮派、绝对不要混帮派、绝对不要混帮派。”
“记住,去学堂好好学习,将来若能做一个教书先生,受人尊敬衣食无忧。”林霄放缓声音,但每一个字更加沉重有力:“等我攒够钱,我就送你去县城的书院学习,说不定将来还能考取功名混个一官半职的,到时候哥也跟着你风光。”
“记住,不要迟到。”林霄提着连鞘一米长的剑大步走向院门,脚步一顿,回身看向周正,眼神带着几分危险,语气也带上几分凌厉:“别想着逃学,否则……后果会很严重……十分严重。”
“知道了哥。”周正求生欲很强的快速点头,看着林霄踏出院门的背影,小脸上露出几分担忧。
……
家门外,林霄重重吐出一口气,脸色淡漠,眼神犀利,生人勿近,这样显得比较唬人。
提着铁剑,林霄大步前踏疾行如风,旁边经过的人看到林霄时,下意识都会避让,眼神也不敢直视,只有等到林霄走远了,方才松一口气。
“太吓人了。”
“我听说了,那林无命昨晚带人去武馆收账时被吓昏了。”
“真的吗?”
“他那种帮派份子也会被吓昏?”
“嘘,小声些,看到他手里那剑没有,我听说他可是曾用那剑砍断了别人的手,还在别人的脖子上开了个洞。”
这里是青桐乡的平民区,住的都是处于生活底层的人,以王和周姓为主,每日都在为生计奔波,没什么勾心斗角,也不会逞凶斗狠,住在这样的地方,唯一好的应该是比较平静。
平民区没什么油水,来这里闹事,没什么收获还不说,反而丢了名声。
真正混帮派的人基本都看重面子,丢了面子,那是会被道上的人嘲笑,甚至会被帮规惩处。
林霄和周正住在这平民区内,一则因为房子是养父母留下的,两间房和一间小厨房以及一间茅厕和一个不小的院子,林霄还在院子一角建了一个简单的浴室。
二则也是因为平民区内有一间学堂,周正上学离得比较近。
三则是因为钱不够,如果钱足够多的话,林霄倒是想搬到富人区去,居住环境更好、学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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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也更好,再更有钱的话,那就是将周正送到县城书院,将来考取功名的机会更大一些。
在这个世界,当官是一条很好的出路,绝大多数人都不敢冒犯,就算是帮派人员也不敢招惹官员,那就是和王朝为敌。
帮派再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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