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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福宝宛如未曾发现郑晓丽的敌意,笑道:“婶子,我刚看到齐叔叔和林知夏往后山去了。”
“什么?我男人跟林知夏走了?”
郑晓丽一听,立刻急了,拎着锄头冲到韩福宝面前。
“到底咋回事,你给老娘说清楚!”
韩福宝:“林姐姐要去后山,又听说山里有野狼出没,便央求齐叔叔陪她一起去。婶子你真是好福气呢,齐叔叔对晚辈这么热心关爱,真是个好人。”
郑晓丽顿时就像是被点燃炮仗,火冒三丈。
“姐妹们,林知夏那个狐狸精平时是啥作风,你们都看在眼里。后山有野狼出没,你们说她去后山做什么?还让我男人作陪,肯定是做那种偷鸡摸狗的龌龊事儿!”
“我男人老实,才会上了这狐狸精的当。我们红旗公社决不能让这种狐狸精糟蹋了声誉!大伙儿帮我把这只狐狸精揪出来,扒了她的裤子,丢在村口,让所有男人都去唾弃她!”
郑晓丽大哥是公社大队长,在公社里面颇有淫威。
又听到侄媳妇勾引她老公,简直是没有人伦没有天理了,纷纷附和郑晓丽。
一行人拿着锄头镰刀,浩浩荡荡地往后山出发。
韩福宝唇角勾起一抹冷笑,清眸幽幽,带着居高临下的孤高轻蔑。
重生一次,令她有了一种高高在上的优越感,这些前世看不起她的人,还不是成了她的玩偶,任她操纵?
*
林知夏走到后山池塘。
现在日头已经升到了头顶,但池塘周围,却莫名凉飕飕的。
密密麻麻的树林环绕着池塘,似乎连阳光都很难挤进来,阴暗的让人有些发慌。
“晨晨,你在这附近挖野菜,我下河去捞鱼。”
林知夏喝了口军用水壶的水,叮嘱道。
晨晨扯着林知夏的衣袖,一脸担心。
“不会有事的,不要走太远。”她拍了拍晨晨的手。
晨晨很乖很温驯,迈着小短腿,在树林里采着蘑菇。
林知夏放心地下水。
她并不会游泳。
但,她有金手指。
一进入水中,她脖子上的玉坠就散发出淡淡的光芒,使她能够在水中自由呼吸,宛如陆地上班自由潜行!
视线完全不受阻碍,甚至连冰冷的水温都感受不到!
中,韩福宝就是仗着这个金手指,逐步发家致富,把全世界各大洋都捞了个遍,混的那叫一个风生水起。
水底特别清澈干净,连一只鱼苗苗都没有。这个年代物资奇缺,池塘里的一点小虾米都被捞的干干净净,更何况是鱼。
池塘不大,林知夏将池底翻了个遍,总算在池底的泥沙里发现了两个大河蚌,每个河蚌都有成人脑袋那么大。
她眼睛一亮,赶紧将河蚌装进背篓。
林知夏浮出水面,将装了满满背篓的河蚌放在岸上,正要上岸。
这时,不知什么时候爬到树上的晨晨忽然大喊。
“啊——!大嫂,有色狼偷看你!!”
林知夏眸光一凛,赶紧将身子沉入水中,猛地回头。
池塘边上的灌木丛里,竟然藏着一颗脑袋,正色眯眯地盯着她瞧,一个劲儿地吞口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