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2章 舍不得孩子套不到狼(第1/2页)我在三国搞点事

重要通知:域名变更为m.bxuu.net请收藏

    “拿,拿三支狼,狼毫笔。一,一块墨锭......”东市一家书墨坊前,一位身穿浆洗都发白太学服的学子,摸索着从袖中摸出几枚五铢钱。

    他的动作很慢,一枚一枚数清楚钱后,又对着店家客气一笑。

    汉代的店家大多没狗眼看人低的德行,毕竟他们身份地位很低,开门做生意就是为了混口饭吃。

    所以店家也没计较这学子说话极慢、掏钱啰嗦,而是恭敬地将狼毫笔和墨锭取出,准备交给那学子。

    本来一件再寻常不过的买卖场景,可就在此时,一个不和谐的声音出现了:“嘁.....最便宜的狼毫硬笔,天冷就冻住了,写出的字也晦涩分叉。还有这墨锭......”

    一位身穿......呃,也是布衣,腰间还捆着黑绳的少年,蛮横地挤到了那学子身前,拿起那块墨锭闻了闻,一副嫌弃的模样:“一股子臭味,比松烟墨差了不知几何!”

    说着,他便趾高气扬地对店家言道:“拿十支上乘的宣笔,两块松烟墨来。”

    制作上乘的宣笔所用的乃是兔毛,为秋天所捕获的长年在山涧野外,专吃野竹之叶、专饮山泉之水的成年雄性毛兔之毛。且只能选其脊背上,一小撮黑色弹性极强的双箭毛。可以说少之又少,取之不易。

    至于松烟墨,也乃文房四宝中的珍品。

    系用松木烧出的烟灰拌之以漆、胶而制成,不仅色泽光亮,墨还有松木的香气,润泅如烟,故而得名。

    马钧此时仔细看向那少年,只见少年衣着虽不华贵,可腰间佩玉、出手阔绰,明白这应是哪家守丧的公子。

    人家不是没钱,只是碍于孝制,才不能穿绸披帛。

    对于这种嚣张的有钱人,性子平和甚至懦弱的马钧,一向有多远躲多远。拿了自己的笔墨后,他就打算离去。

    可没想到就在转身之时,那少年因为离他太近,就被撞了一下——其实说撞也不确切,就是挨着了一下。

    然而就是那轻微的一下,少年腰间的佩玉掉落在地,叮铃碎成了几块。

    一下子,空气就有些凝固了。

    马钧越是情急,越是说不出话。那少年却愣了一下后,忽然放声大哭了起来,表情撕心裂肺的那种,捧着地上的碎玉道:“父亲,孩儿不孝啊!”

    “你留给我这价值连城的羊脂白玉,就这么被人给弄碎了啊!......父亲,你给我取名为瑾,就是希望孩儿温润如玉,做个谦谦君子。可想不到孩儿还没做成君子,却先成了不孝子!......”

    这一声狼嚎,顿时引来大批的吃瓜群众。一听是亡父传下来的美玉被摔碎了,当时议论纷纷,纷纷谴责马钧不小心。

    “这,这位公子,是,是在下莽,莽撞......”

    马钧是个老实孩子,根本没想过那玉怎么轻易就从腰间摔碎了,上来就把错往自己身上揽:“在,在下赔,赔偿便是了。”

    可不料,那少年好似悲痛到失了条理,大叫道:“你是我爹啊?......就算能赔了我的玉,能赔出先父对我的一番殷切期望?”

    “这?......”这下非但马钧不知如何是好,就连围观群众也觉得有道理:是啊,那可是人家先父留下的遗物,岂是一块玉那么简单?

    也就是这个时候,人群中还突然跑出十几个拿刀的游侠来。一个个还都虎背熊腰,面相凶恶。

    可为首一人,似乎没脸见人的样子,竟然还蒙着个脸。

    然而,他还是装模作样地喝道:“不错,这位学子虽是不小心,可这位公子说的也没错,此事决非一块玉那么简单!”

    马钧本来就是个不爱惹事之人,一下被这么多人围观指责,还被十几条大汉包围,愈加想着赶紧解决此事,六神无主地向那少年问道:“那,那公子你说......这,这该如何是好?”

    “我,我哪里知道!.......”

    少年却还是哭,一副上瘾的样子,西施捧心一样捧着那块碎玉继续嚎道:“我的父亲诶......孩儿不孝,罪该万死啊!”

    游侠的首领似乎看不过去了,先羞愧地捂了下脸,然后又握紧了手中的刀,似乎想砍了那公子。

    不过深吸一口气后,他还是开口道:“这位公子,哭嚎解决不了问题。不如就让这位学子赔偿两倍美玉的价钱,你看如何?”

    少年一听,马上收了哭腔,点头道:“嗯,两倍的价钱还行。我拿着买两块玉,一块玉奉在先父灵位前谢罪,一块再自己戴着,也算有个交代了。”

    可马钧却愁眉苦脸起来,因为玉这东西在汉代价钱太虚了,有的寒门学子为抬高身价,随便百枚五铢钱就能买一块。可真正豪门贵族子弟的美玉,说价值千金有些过了,但百金却是有的。

    而眼前这位公子,买笔墨都要最好的,明显就不是那种差钱的人。

    但再愁也得解决,总不能丢了自己的名声,马钧便开口道:“公,公子,这,这玉......”

    “一共二百金,你也别结巴费劲了。这玉可是真正的羊脂美玉,若觉得我坑你,可拿去让玉器行的老板鉴别一番。”

    “二,二百金?”马钧一下面色惨白,心中顿时掀起了万顷巨浪。

    汉代钱币制度,币分二等,黄金为上币,铜钱为下币。铜钱为五铢钱,重如其文,而二十四铢等于一两。

    至于黄金兑换五铢钱,则约莫一两黄金价值百枚五铢钱。二百金就是二百两黄金,两万枚五铢钱。

    两万钱多吗?

    也不多的,就是在雒阳买一套普通宅院,或者一匹马、一个美婢歌姬的价格。对于豪门子弟来说,不过挥挥手的事。

    可对于马钧来说......嗯,反正何瑾前世的时候,听说年轻人都不想努力了。因为他们算了算,努力一辈子,都不可能在京城买上一套房。

    这种情况换在马钧身上,也是差不多的:“这,这么多钱......在,在下就是一辈子当牛做马,都挣不到啊。”

    “诶......年轻人不要妄自菲薄嘛。自信点,不用当牛做马一辈子的。”

    可那公子却笑了,从怀中掏出一份写好的券书,诱惑道:“来,签了字,咱们今天就没事儿了。”

    马钧扫过那篇券书,忽然心中不知该是何等滋味,哭笑不得。

    因为这份卖身契的待遇,写得实在太优渥了:一月给四百钱,还包吃住。另外末尾还有一条,便是一切发明创造归主家所有,但他可以领分成。

    马钧快速算了算,一月四百钱,两万钱要还五十个月,也就是四年多的时间。眼下自己不知何时才能在雒阳扬名,穷困潦倒,能遇到这么一位主家好像......挺幸运的呢。

    只是,此事也太奇怪了吧?

    包吃住给四百钱,就算是西席或帐房管家这样的,也不会如此之多。还有什么发明创造的,这公子到底想让自己干什么?

    犹豫之间,马钧就不敢签,怕把自己一辈子搭进去。而且,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