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二章 乾隆驾崩(第2/2页)春禧宫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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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产查抄,所盖楠木房屋,僭侈逾制,其多宝,及隔段式样,皆仿照宁寿宫制度,其园寓点缀,与圆明园蓬岛瑶台无异,不知是何肺肠,其大罪十三。”

    “蓟州坟茔,设立享殿,开置隧道,附近居民有“和陵”之称,其大罪十四。”

    “家内所藏珍宝,内珍珠手串,竟有二百余串,较之大内多至数倍,并有大珠,较御用冠顶尤大,其大罪十五。”

    “又宝石顶并非伊应戴之物,所藏眞宝石顶有数十余个,而整块大宝石不计其数,且有内府所无者,其大罪十六。”

    “家内银两及衣服等件,数逾千万,其大罪十七。”

    “且有夹墙藏金二万六千余两,私库藏金六千余两,地窖内并有埋藏银两百余万,其大罪十八。”

    “附近通州、蓟州地方,均有当铺钱店,查计资本,又不下十余万,以首辅大臣,下与小民争利,其大罪十九。”

    “伊家人刘全,不过下贱家奴,而查抄赀产,竟至二十余万,并有大珠及珍珠手串,若非纵令需索,何得如此丰饶?其大罪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