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活捉赤蜥王(第1/2页)洪荒最强部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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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生威猛的赤蜥蜴兽王,难怪能卖那么高的价格!”古初眯起眼睛,命令两头百狼王放弃进攻赤蜥蜴兽王,而是转攻其他地方。

    至于赤蜥蜴兽王,则是被古初汇聚的大量草狼纠缠住,虽然它战力刚猛,可是面对数量是自家六倍的草狼群,还是颇有不支之感,在不断毒杀数十头草狼后,见到自家的同伴正在被草狼群的两头百狼王屠戮,这蜥蜴兽王便打起退堂鼓了。

    人是天地间最有灵性的存在,而兽王的智慧虽然不及人类,却也有可取之处。

    贪狼族人们站在两大兽群旁边,看着草狼与赤蜥蜴群相互厮杀。

    “族长大人操纵狼群的技术真不是盖的,这两头百狼王战力高强,被族长用于突破和救急一些危险地带,赤蜥蜴群只有一个百兽王,根本就无力回天啊!”

    “还有草狼群的调配方面,看这些草狼跟人一样形成阵势,效果竟然还这么好,真是可怕啊。”

    贪狼部落的族人满心欢喜的点评着。

    “那当然了,族长大人这些日子只要是空闲,都会去训练操纵狼群的手段,族长大人本就聪明,还这么努力,狼群不厉害才怪!”古肉站在族长的身边,又挺了挺腰板,脸上平添出一丝傲气。

    赤蜥蜴群在百蜥王的指引下,准备杀出一条血路来撤退。

    “现在想跑,晚了啊!”

    古初轻笑,连连操纵两头早已到达位置的百狼王,带领一部分草狼,在百蜥王撤退时相互夹击它。

    赤蜥蜴群的规模已经从数百降到数十只,防守力量逐渐被狼群的夹击消逝近无,只剩下最后一头百蜥王。

    可是百蜥王不甘就这么死去,奋力抗争起来,一时间让两头百狼王和一众草狼都不敢应其锋芒。

    “族长大人,这头百蜥王伤痕累累,已经快要死了,让我们去吧。”

    “是啊,这两头百狼王身上也带伤,若是被百蜥王临死反扑,损失一头百狼王就得不偿失了。”

    贪狼族人纷纷开口请求,他们是草原男儿,血脉中流着的就是战士的血。

    看着狼群奋战那么久,自己却干看着,这让热衷战斗的草原男儿何等焦急?

    古初摇了摇头,拒绝了他们的请求,说道:“我的族人们,现在还不是你们出手的机会,把精力都集中起来,对随时准备来挑衅的豺狗部落!”

    “是啊,还有豺狗部落这个大隐患!”

    “他们竟然想和鹰眼部落一起合纵连横,攻陷我贪狼部落!”

    “豺狗部落的人都是一群疯子,听说我贪狼部落想要参加英雄大会,他们就立刻想要发动战争,跟其他部落一起围攻我贪狼部落!”

    众族人你一言,我一句,毫不遮掩对豺狗部落的痛恨。

    在贪狼族人旁边,是已经归降的鹰眼族老等人,他的部落战士只有五十人左右,虽说仍然挂着鹰眼部落的旗帜,可本家势力已经变得连小型部落都不如了,现如今听着贪狼族人议论豺狗部落时,他们就不自觉的想起先前豺狗族长亲笔写信,邀请他们加入剿灭贪狼部落的同盟。

    “唉——”鹰眼族老情不自禁,长叹一声。

    在雾谷中,食物难获取,民风彪悍,弱肉强食的基本规则相当通用。

    历来英雄大会的时代,有些不参加也不想掺和的部落同样被覆灭了,原因很简单,它们的部落太弱小。

    现在还好,等到七八年之后,雾谷英雄大会进入到末期,整个雾谷都会爆发无止境的乱战,无数生灵相互厮杀,数不清的强大部落倒下,成为其他部落的踏脚石,最终决出雾谷最强的英雄与部落。

    “现在看来贪狼部落的族长很有野心,操纵狼群的手段也够强。希望他能够成为雾谷中的强者吧,这样我鹰眼部落依附着贪狼,也能得到相当多的好处,对以后重建部落有相当大的帮助。”鹰眼族老安慰着自己。

    “央——”百蜥王凄惨的叫着,它浑身浴血,有绿色的草狼血亦有自身的血。

    四肢已经有三条不能动弹了,左前肢被百狼王一口咬断,因此百蜥王失去了转向的能力,同时就算是它能转向,也绝对逃不出数千狼群的包围,和三头百狼王的围攻。

    百蜥王艰难挣扎,最终,不厌其烦的古初挥手令在远处压阵的第三头百狼王进入战场。

    三头百狼王,其综合战力远远超过一头百蜥王,更何况这头百蜥王已经是重伤状态。

    在战斗的最后关头,在百蜥王用前肢拍死四五头草狼后,身上伤势终于是压制不住,躺在地上难以动弹,仍由贪狼族人将其绑住活捉。

    “族长大人,这次活捉这头百蜥王,还有这么多赤蜥蜴,等到昆仑牛部落的商队来了,咱们一定能卖个好价钱!”食堂族老望着被五花大绑的百蜥王,脸上红光满面。

    贪狼部落的未来,是一天比一天好了!

    “嗯,这就好。”古初应和了一声,随即开始调查狼群的损失。

    赤蜥蜴的战力是远远高乎于草狼的,可古初的指挥出色,整场战斗可圈可点,致使狼群杀死的赤蜥蜴足有八百之多,而死去的草狼数量只有五百左右。

    并且两头百狼王只受了轻伤,第三头则安然无恙。

    这点小伤,交给药堂族老治疗数日就能恢复。

    毫无疑问,这是一场大胜利。

    古初总结着这次指挥狼群的经验,在心中沉吟道:“兽王虽然比平常野兽聪明,可智慧低下,难以强力指挥手中力量。

    而我是人类,我知道审时夺度,也看得清大局观,知道什么时候该打,什么时候撤退,绝对不会像这百蜥王一样,看到人群就迫不及待的冲了过来,等到被草狼群包围了,都没有一点撤退的意思,等到必须突围才能活命时,早就没有了突围的机会,因为那时它的部下都被我杀光了。”

    随即,古初沉思片刻,细细归纳这次指挥狼群的总结,随即又拿出一张兽皮卷,用赤色的蜥血将这次的经验,还有心得体会都记载下来。

    这次操纵狼群的经历虽说一般,但亦有可取之处。

    比如古初对百狼王这等狼中猛将的认知,更上一层楼。

    百狼王与普通草狼的战力根本不同,一个天一个地。

    就比如百蜥王独自战三四十头草狼,都能轻易将它们一一拍死。百狼王进了普通赤蜥蜴群中,也是如此,轻轻松松纵横,普通的蜥蜴根本拦不住它们,在蜥蜴群中宛如大杀器,狼口一咬就是一大块血肉掉落,狼爪一拍就拍烂了蜥蜴头,疯狂屠戮。

    回味着白狼王的出色表现,古初则幽幽想起部落的战力方面。

    “我族战力最强的猎堂族老还在休养中,小青也身受重伤,轻易不能调动。若是一人一狼齐至,这次收服火狼群定然十拿九稳。”

    最强战力皆受重伤,古初现在的局面颇有些尴尬。

    除此之外,此次前来收服火狼群的队伍中的顶尖战力,分别是食堂族老,药堂族老,以及已经归降的鹰眼族老。

    任何一个部落的族老,除了处事能力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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