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要不(第1/1页)我这无处安放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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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啊啊啊!气死我了!”璩雪撕掉热得能把人悟出痱子的防护服,瞪了眼伊言。

    “你给我等着!”

    倾城好奇地问伊言,“嫂子,她回头要是穿全套防护服,真不怕电了,我那冰清玉洁的哥哥?”

    不知从何时开始,卿少跟“冰清玉洁”“九烈三贞”这几个词紧密相连了。

    “放心,她物理不好咱们给她补习过了,回头就给她补下化学。”

    “化学”

    “粘鼠板的主要成分是什么?”作为合格的兽医,她熟练掌握了消灭四害的技能。

    “粘鼠板的原理是通过强力胶水捕捉老鼠,主要化学成分是210的固体聚乙烯”

    巴拉巴拉,又是几分钟的化学成分科普。

    “作为一道典型的化学题,璩雪必然不知道粘鼠板的主要成分,但是不要紧,我会,我愿意帮她身体力行补课。”

    倾城:感觉奇怪的知识储备又增加了。

    “当我们把这个配方进行调整,有效成分放大后,沾她的绝缘鞋是完全没有问题的,那么问题就来了。”

    伊言露出一个教授才有的传播知识地表情,对着听晕的倾城谆谆教导,“考试时除了物理化学,我们还有理综是吧?我们可以把理综运用到现实中。”

    手在餐桌上画了个圈儿,一圈保镖倾城围观,陈教授坑人课程开讲啦。

    “假设,患者从电梯出来,穿着防护服踩到了我们的超强粘鼠板我把这个板子命名为:犯花痴是病不治危害社会之黏黏糊糊她的爱。”

    “嫂子,你能重复说出你起的名字吗?”倾城发现了,她嫂子好像特别喜欢起很长的名字。

    她严重怀疑嫂子说完了她自己都记不得。

    “名字不重要,重要的是,她踩上了粘鼠板,补了化学后,她第一反应必然是拖鞋,然后踩着鞋跳出粘鼠板,接下来就要用到生物力学的概念,我们要研究璩雪运动规律,分析她起跳时肌肉力量,最后画出她可能会落地的几个区域。”

    伊言点了几下桌面,倾城一拍脑子:“在她降落的区域,继续电击?”

    伊言赞许:“孺子可教,少女,我很看好你,要保持一个良好的学习状态。”

    “是!我会继续努力跟嫂子学习的!”被表扬的倾城很开心。

    几个保镖同时望天。

    按着少奶奶这个“言传身教”一本正经胡说八道的坑人教法,大小姐未来会变成什么样

    真是不敢想象啊。

    璩雪还不知道言哥很真诚地给她“补习理综”,她就想等个机会下手。

    药她都带来了,不把于世卿弄到手,她心里是不会平衡的。

    于倾城有个单独的琴房,每天会有钢琴老师过来指导她练琴,璩雪为了显示她的水平,也跟着凑过去了。

    趁着她在琴房炫耀的时候,伊言来到了璩雪的房间。

    甜甜把璩雪安置在佣人房内,并刻意以人手不足为借口,拒绝调人过来帮着整理。

    伊言一进门就看到摆在房间正中间的那个巨大粉红色皮箱了。

    “这些奢侈品公司真是要发个锦旗给她,这些难看到没朋友的奢侈品全都让璩女士买回家了,真是”

    伊言一边说,一边开行李箱上的密码锁。

    这种皮箱密码通常都不会很复杂,但这个箱子伊言开起来,的确是花了一点时间。

    箱子里有一堆十分难看的奢侈品衣服。

    承包奢侈品供应商所有卖不出去的奇葩作品,大概是艺术家做出的最大贡献。

    佣人房距离琴室很近,她可以听到里面传来的琴声。

    在弹茉莉花。

    “倾城钢琴老师这水品有待提高,弹错好几个地方。”伊言摇摇头,回头她得好好教教这孩子,音乐不在乎炫技,基本功也很重要呢。

    倾城如果知道她嫂子这么评价,一定很委屈。

    这个,不是她老师弹的,甚至,也不是她弹的。

    伊言全神贯注地寻找,终于,在箱子夹层里,她发现了个药瓶。

    素色古董小瓷瓶,看起来古色古香的。

    打开盖子,闻了闻味道后,马上确定这里面装的药不是什么好玩意。

    拿出一颗放在手上,沾点水轻轻化开,异香扑鼻。

    “啧啧,对植物人下这么狠的药,过分了啊。”

    伊言把药全都倒出来,换上她自己准备的药。

    换药的过程伊言极为仔细,将俩瓶口相对,确保自己的手没有接触她换过去的药。

    她换过去的是什么,自不必细说。

    璩雪给于世卿准备的,却是一种行内人称之为“昆”的神奇药。

    伊言凭借她多年的经验分析,于世卿虽然身体弱了些,但是也有不弱的地方,起码人家先天条件是过硬的。

    “他只是头部受到撞击,神经细胞损伤,可人家这方面又没受到伤害,用得着吃这玩意?”

    伊言再次鄙夷了璩雪的知识储备。

    不好好读书的人,到哪儿都不会有前途的,缺乏“花痴的自我修养”,这是没有灵魂的。

    只是鄙夷之际,伊言也觉得有些奇怪。

    正常人,就算是再喜欢一个人,也不会做到璩雪这个地步。

    伊言现在已经看完了于世卿一年半的周记,她承认,这的确是个外表严谨内心戏极丰富也非常有内涵的男人。

    的确是万里挑一有趣的灵魂,被这样的男人迷住也不奇怪。

    但,于世卿现在已经是植物人了,为何璩雪会执迷不悟地接近他?

    甚至,不惜下药,也要得到于世卿。

    说是为了某种快乐,伊言是不信的,人都昏迷了,条件再好能乐到哪儿去?

    那就是

    伊言觉得,这只有一个合理解释。

    璩雪想要生一个于世卿的宝宝?

    母猪过来处心积虑的,就是想配种?

    “哎费这个功夫,还不如买通他的医生,买点他的子不就完事儿了?”

    大费周折,亲自上阵,这都是图个啥子嘛。

    所以说啊,不好好读书的人,办点坏事儿都透出一股缺心眼的味道,伊言摇头。

    不过提起宝宝,伊言的脑子里,却是浮现她爹那张庸俗的老脸。

    突然,伊言产生了一个超级好的念头。

    老爹整天跟魔怔似得催婚,目的就是让她生个娃。

    璩雪过来是想“配种”,但很可惜,于世卿跟她不是一个物种。

    那他跟自己算不算同一物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