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吃心(第1/1页)大侦探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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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贝克的说法李重没有意见,答应以他的想法行事,贝克的两个手下很是兴奋,他们相信以李重的能力一定能破案,到时候贝克就稳稳的幸福。

    火车乘务员对谋杀事件见怪不怪,毕竟虽然贫民们见多了帮派砍杀,暴力伤人至死,但谋杀却十分少见,毕竟贫民之间的矛盾都是直接的报复,任何一个人的被害都可以很简单的找到厉害关系者,因为他们的圈子就是那么样的小。

    许多人一辈子三点一线的生活,熟人十几个,亲人几个,当下救济金制度下,除了年轻人,中年人只认识卖食材的商贩,其他人谁也不认识,直到死亡降临许久,也无人发现,媒体报道过最多的一个人是死去十五年才被发现,这个人靠救济金生活,又因为没有亲友,去世之后十五年才被发现,发现的时候家里没有一点痕迹。最后是因为两个贵族打赌这个人是不是死在家中,请动一个天神弟子,动用神术,才确定死亡在家中,尸体被老鼠分食,骨头都被吃得干净。

    乘务员带着几人来到刘有鼎的房间,刘有鼎两个跟班也死在房间当中。门口一个全副武装的壮实男性拦住两人,男人说:“我是李镇海侯爵的侍卫首领王越,你们两位是什么人?”贝克:“我是贝男爵第一继承人贝克,这位是我的好友,著名的大侦探李重。”王越点点头深深的看了看李重说:“原来是连升三级大侦探,有你在事情就好办了,这里竟然发生谋杀案,镇海侯震怒,我等侍卫适合看家护院,对破案这等事全无经验,有大侦探在此,我也好回话,现场我看过,这就回去回话,两位有关于案件需要帮忙,比如捉拿犯人,尽管开口。”此人说话得体,应对自如,又充满自信,李重开启神目观看,原来是一个异能者,根据元气晶体大小判断,应该与已经逝去的杀马特蓝毛实力相当,一个人能打香莉两个,但又不如紫毛,紫毛一个能打香莉三个。

    李重与贝克走进王越的房间,只见刘有鼎正面朝上躺着,左侧胸口被掏出一个洞,心脏消失不见,王越的脸上没有任何痛苦,死前没有搏斗或挣扎的痕迹,王越两个同伴表示晚上一点大都挣扎的动静也没有。

    贝克十分疑惑,这种事情闻所未闻,转头询问李重该如何做,李重简单的说:“把昨天的老头带来。”王越两个部下急忙前去,李重也能理解这个王越做事霸道,看来家事也该是强上这两个跟班很多,出现此等事情,着实无法回去解释,当下也就盼着抓住凶手,方能免除王家的报复。

    不一会两人扭着一个老者回到这里,李重定眼观看,这个老者骨瘦如柴,一身老旧中山装标准贫民打扮,后背背着一个大书桶,作为书香门第,李重也认得这个物件,是专门用于运输书画的器具。

    贝克让两个手下放开老者问道:“你为何要杀死刘有鼎?他也不过是依法行事,如果你确实犯法,大可以到木市时候在停车之前想办法逃脱,为何要杀人?你又是用什么手段杀人的。”

    老者看看贝克说:“走狗。”然后一言不发。贝克又问了几次,老者依旧不发一言。

    贝克想殴打这个嘴硬狡猾的老者,不过又忍耐下来,毕竟当下是非常时期,虽然杀人对贵族来说也不算什么,但是名声臭了,确实无法挽回,并且自己还不是贵族,想到这一点贝克的呼吸急促了许多。

    李重使用神目观瞧,老者浑身黑气,身上暗红色死者气息众多,足有数百道,李重很奇怪,老者只不过是一个凡人,身体素质也不过比同龄老人强不了多少。

    李重看到老者背着的书桶已经被代表死亡的暗红色铺满,这暗红色如此浓郁以至于缓缓流动着,王越的印记也留在书桶之上,暗红明亮如此新鲜。

    贝克求助的看向李重,李重说:“刘有鼎的死与他脱不了关系,将他关起来,将书桶拿着,请王越侍卫首领过来。”

    贝克的属下请来王越,王越也再次问询老者换来的依然是走狗二字,王越没有贵族弟子的忌讳,一脚踢得老者吐血倒地,要不是还没有确定是老者所谓,王越一脚就可以让老者前去会见先人。

    李重贝克王越三人在房间内坐定,李重让贝克属下拿过书桶并打开,打开书桶一片黑色元气倾斜而出,异能者高手侍卫首领王越神情一紧不过没有做出举动,贝克是个凡人只感觉一阵阴冷。李重计算一下元气释放的程度,因此对书桶中之物越加好奇。

    只见一个木质紫色卷轴被拿出,卷轴展开,一副宽一米长进十米的精美画卷展现在众人面前,画面是一个美丽女郎的侧脸,身体部分并没有,从左上和上侧有金丝围边这一点看,应该是一副巨大绘画的一个角,女郎的眼睛是红色的嘴角溢出一丝鲜血,看起来十分诱惑。

    联想到刘有鼎心脏丢失,给人一种女郎活过来吃掉心脏的错觉,当然这是王越和贝克的感受,这幅画在李重开启的神目中是另外一个样子:千万个人曾经抚摸或用身体接触过这幅画,画上有五颜六色得痕迹残留。黑红色的死亡痕迹也是一大片一大片的存在,层层叠叠显示这幅画被接触的历史要有几百年以上,并且李重发现这幅画是阴阳画,也就是说这个嘴角有血,像刚吃过刘有鼎心脏的女郎画像之下还有一副画像,这画像释放着白色光芒,要不是这光芒与自身元气模式产生了共振,李重也不会发现这幅画有夹层,毕竟之前的千万人留下的痕迹太过震撼。

    因为这幅画的共振李重对这幅画起了心思,思考着如何将这幅画弄到手。因为这幅画上女郎的美艳动人,贝克起了心思想将这幅画弄到手。因为这幅画一看就价值非凡,王越就起了心思,侯爵一定习惯一定要将这幅画弄到手。